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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99条烟通关挨罚 日籍男兴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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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03日讯】日本籍男子不服去年入境台湾,遭关员以未依法申报99条烟品为由,将烟品没入并开罚,打行政诉讼。行政法院日前认定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依法开罚无误,判他败诉定谳。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日本籍男子去年2月间从福冈搭机到台湾,入境时走绿线(免申报)柜台通关,遭执检关员查获携带100条烟品,除当场验放一条免税外,99条烟品遭没入并开罚新台币4万9500元。

男子不服提起诉愿及向桃园地院提起行政诉讼均遭驳回后,提起上诉,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日男主张,他没有要把烟品带入境台湾的意思,烟品是在日本福冈机场出境免税商店购买后,因已出境无法再置放于日本机场保管箱,即决定要将烟品寄放在台湾桃园国际机场或海关仓库内,当天抵达桃园机场,在行李转盘区并无任何指标指引外国旅客将行李暂存海关仓库,经主动询问机场工作人员,可能双方沟通不良而误解意思,“以为通关后再办理寄存手续即可”,顺着人潮“被动”走至机场绿线台通关。

不过,法院调查,财政部关务署及台北关网站上均有载明旅客携带超过免税数量烟酒应向海关申报,并经由红线台查验通关等规定,此外,另于机场入境大厅行李提领处、红线(应申报)台及绿线(免申报)台前均有明显标示告知,并印制有“旅客出入境通关须知”供旅客免费自由取阅,足认台北关已善尽宣导及公告周知之责。

判决书指出,审酌日男已有多次出国经验,且日本海关也采行红绿线通关制度,以及对于旅客携带烟品入境与台湾同样数量限制规定,再加上本件携带烟品高达100条入境等情,堪认日男对于由红线台申报通关,应有相当认识,台北关依法开罚无误,因此仍判日男败诉。全案定谳。(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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