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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府擬限制農地建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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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01日訊】由於在農田上建造豪宅,以及不願意採取更嚴格的規定來限制農田使用規模,列治文市一直陷於爭議中。

審查農業保留地(ALR)和農業土地的委員會最近提交了一份報告,要求「立即進行立法和監管改革」,農業廳長Lana Popham已經確認這些措施將在今年秋天立法實施。

該報告指出,隨著城市土地價格的上漲和人口的增長,開發農業用地的壓力不斷增加。農田正在逐步被淘汰,而投資者和投機者被允許享用僅針對那些農場的稅收激勵政策。對在農田建造大房的限制政策很少,這讓人們認為政府對農田房屋開發持開放態度。

卑詩省政府擬在2018年9月議會复會後立法禁止在農業保留地上建大型住宅。圖為在列治文農地上建築的莊園。(Fotolia)

三角洲禁止農地建大型住宅

三角洲市在相關問題上遙遙領先,已經通過了禁止在農場興建大型住宅的廉價土地政策。

南三角洲議員Ian Paton表示,他支持市政出台的相關政策,限制農地建房面積,不要把農地變成龐大的鄉村房地產。

2006年,三角洲率先制定措施限制投機者和未來的宅邸所有者購買農田,限制在所購買農田上建造莊園,並在農業地產上定義農場「本壘」,小於20英畝的農場,最大房屋建築面積為3,552平方英尺,額外農舍的最大面積為1,937平方英尺;對於20英畝或更大的土地,其最大房屋面積為5,005平方英尺,最大農舍面積為2,507平方英尺。

對於列治文市,今年市議會在土地所有者的壓力下,同意將最大房屋面積保持在10,764平方英尺,第二套住宅可以建在3,229平方英尺且不需要重新申請劃分土地用途。

Paton說:「如果廳長要採取地方治理的重大行動,在今年市政選舉前,她需要將計劃更加清晰化,避免導致當地候選人對即將實施的政策和目標模糊不清。」◇

責任編輯: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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