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推禁蒙面法 民陣:警隊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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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04日訊】香港反送中抗爭及所面臨的警察暴力不斷升級。在香港警方修改規定放寬使用武力權限後,十一國殤日港警創紀錄抓捕269人,並近距離對一名中學生開真槍。最新又傳出港府計劃頒布《禁蒙面法》,加強對抗議者的打壓。民陣則表示:最應禁蒙面的是警隊。

香港多家媒體10月3日報導,港府行政會議星期五將召開特別會議,擬依據《緊急法》就「禁蒙面法」立法。香港親共建制派星期四成立了推動政府制定相關法令的推動組。

《南華早報》引用消息人士的話稱,陷入困境的香港政府將於星期五宣布禁止人們在抗議活動中戴口罩。一位消息人士說,如果這項法令獲得通過,新法將在短時間內生效,並補充說:「沒有必要等到下星期。」

港媒「香港01」引港府消息人士的話表示,「禁蒙面法」的相關籌備工作已經進入收尾階段。消息人士表示,原本定於下週二,特首林鄭月娥召開行政會議時,並會同行政會議,方可通過。但不排除為求儘快控制事態,有可能在今天(4日)便召開特別行政會議,通過《禁蒙面法》。

消息人士還透露,一旦港府引用《緊急法》,將可隨時推出更多「加辣」招數,目前這些都在草擬中,但他拒絕披露細節。報導稱,另有建制派政黨人士指,收到消息最快會在週五或週六公布。

另據《蘋果》引述消息透露,港府原定3日公布有關《蒙面法》的消息,但當局又突然決定押後公布日期,暫時未知其中原因。

有線的報導則指,當局覺得宵禁令影響較大,需再進一步評估。

民陣:緊急法是惡法  禁止蒙面由警隊做起

香港泛民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週四發表「反對緊急法及反蒙面法聲明」,直指「禁止蒙面,由警隊做起」。民陣指出,緊急法是殖民惡法,港府一旦開先例,「等於宣告香港特區一國兩制,只是中國殖民地」,呼籲廢除緊急法。

民陣強調,民眾在遊行中戴口罩面罩是為了保障生命安全,第一個應該禁止蒙面的是濫用致命武力的香港警隊。

2019年9月8日,警察清場並在銅鑼灣施放催淚彈。(余鋼/大紀元)

「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動中多次濫用致命武力,多次以各式子彈打向示威者、記者的頭部及眼部以致永久性不能恢復的傷害;甚至用實彈行刑式意圖殺害一名僅手持塑膠水管的中學生,卻因為警隊遮蔽警員編號、蒙面而令公眾無法監察警隊,無法作出投訴、追究。」民陣呼請,「不蒙面的榜樣由前線警員做起。」

民陣重申,民間的訴求已經很清晰,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聲明說,林鄭目前只是勉強算有回應其中一項訴求,而最基本、最獲廣泛支持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仍然無影無蹤。聲明表示,如果林鄭只會用嚴刑峻法來對付前線抗爭者,只會招致更大反彈、更難收拾的局面。

香港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週四出席商台節目時指出,宵禁及禁蒙面法都難以執行。他認為政治問題需政治解決,若使用「嚴刑峻法」,擔心只會適得其反。他還指出,烏克蘭通過禁蒙面法後,最後衍生一場革命。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前監警會委員張達明也表示,期望政府懸崖勒馬,切勿用錯的方法處理香港問題,並稱宵禁及禁蒙面法都會對香港造成極大傷害。

2019年9月29日,香港灣仔警察截堵遊行隊伍要人群撤走。(余鋼/大紀元)

十一前一天 警方修改規定放寬使用武力權限

路透社得到的最新修訂的《程序手冊》顯示,香港警方在十月一日香港大規模抗議爆發前修改了警方使用武力的相關規定,令警方在鎮壓抗議者時有了更大的權限。

根據最新修訂並在9月30日生效的「警察通例」,香港警方刪去了「警員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表述,改為現場警員應根據具體情況自己判斷確定使用哪一層次的武力是合理的。

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路透社說,這一修改很重要。她說:「刪去了這句話,給人的印象是,不管警察幹什麼警方都支持。」

在十月一日的大規模抗議活動中,警方出動了創紀錄的警力,抓捕了兩百多人,施放了1400發催淚彈、900發橡皮子彈,並發射了6發實彈,包括一顆實彈擊中一名18歲學生的左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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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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