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前公安副局長被判17年 包庇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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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6月19日,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單大勇因受賄、充當黑社會組織保護傘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據通報,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單大勇利用擔任長沙市公安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職務之便,在案件辦理、戶籍變更遷移、工程業務承接等事項上為文烈宏、李某某、楊某某等人或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子李華、親屬謝雷濤(均另案處理)收受上述人員或單位所送人民幣2655萬餘元、港幣20萬元、美金2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2686萬餘元;

在以文烈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後,單大勇利用職權以違規簽批同意撤案、通風報信等方式包庇、縱容文烈宏及其犯罪組織。

單大勇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

今年1月,黑社會文烈宏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等15宗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文烈宏的黑社會組織通過放高利貸、開設賭場抽頭漁利、使用欺詐手段賭博等方式,攫取巨額利益,至案發,該犯罪組織被扣押、查封的現金及財物折款高達12億餘元。

除了長沙公安局前副局長單大勇外,湖南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周符波等多名官員也是文烈宏的「保護傘」。

有網民在微博跟帖爆料,湖南黑社會老大文烈宏已被舉報10年,但一直被單大勇等人包庇,同時單大勇還升官發財。

2018年4月,湖南官方通報中提及,長沙市公安局原常務副局長單大勇已於2017年被查。

單大勇長期在長沙市公安系統任職,曾任坡子街派出所所長,長沙市西區刑偵隊隊長,西區(嶽麓)分局副局長、正科級偵察員等職;2001年起,先後任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2015年7月,任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直到案發。

據陸媒報導,單大勇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期間,分管警令部、網絡安全保衛與技術偵察支隊、法制支隊、反恐怖支隊、消防支隊,聯繫天心公安分局。到被查,單大勇已從警39年。

值得注意的是,單大勇長期擔任公安要職的長沙地區是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的地區,單大勇也因此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

據明慧網報導,據長沙地區局部統計顯示,截至2012年7月,長沙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21人,失蹤4人,被致傷、致殘、致瘋68人次,被枉法判刑50人次,被劫持勞教195人次,被強行劫持到精神病院11人次,被非法拘禁693人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殘害152人次,被打家劫舍至少158人次等。對此,單大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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