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扶貧辦原主任收216人逾千萬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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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10日訊】去年被查的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劉昆明的案情近日曝光,其被指收受216人的財物共計1039萬餘元,行賄人包括縣市級扶貧辦主任及公司老闆等。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劉昆明案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劉昆明涉受賄、濫用職權罪。在受賄罪方面,他收受216人的財物共計1039.85萬元。

216個行賄人中,有93名山西省的縣市級扶貧辦主任、114名山西省內的公司老闆、5名山西省扶貧辦工作人員以及其他4人。這4部分人的賄款分別為420.6萬元、564萬元、10.5萬元及44.75萬元。

其中,93名山西省的縣市級扶貧辦主任,為所在市、縣、區在獲得移民指標、移民搬遷扶貧資金、片區開發項目資金、整村推進項目扶貧資金、項目申報、資金撥付等方面獲得幫助,而向劉昆明行賄。行賄金額一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

114名山西省內的公司老闆,則是為使公司在扶貧項目申請、申報「兩區」項目啟動資金、獲得國家級扶貧龍頭企業資格或省級龍頭企業資格、資金撥付、貸款貼息等方面獲得幫助,而向劉昆明行賄。其餘的是為部隊轉業安置、人事提拔、推銷煤炭等向劉昆明行賄。

在濫用職權罪方面,檢方指控,劉昆明濫用職權,造成扶貧資金直接損失353萬餘元。

現年65歲的劉昆明曾任山西省農業廳財務處處長等職;2003年4月調任山西省扶貧辦主任;2003年6月,任山西省農業廳黨組成員、省扶貧辦主任(副廳級);2006年12月,任山西省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2012年6月兼任省扶貧辦巡視員;2013年7月退休。

2018年2月,已經退休4年多的劉昆明被立案審查,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官方通報指,劉昆明「目無法紀」,利用扶貧項目和資金送人情、謀私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不正確履行職責,拍腦袋決策,造成扶貧資金重大損失,並涉嫌職務犯罪等。

今年4月23日,臨汾市中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劉昆明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

據《新京報》報導,從劉昆明案一審法官處獲悉,目前劉昆明對判決結果不服,已上訴至山西省高院。「該案的最大特點是涉案人數眾多、單人行賄金額小、時間跨度大。」

近幾年來,除了劉昆明,還有多名省級扶貧辦的官員被查。如2018年12月,陝西省扶貧辦副主任、 黨組副書記陳肖坪落馬;2017年7月,黑龍江省扶貧辦原黨組書記、主任張希良被查。

同年8月24日,在扶貧領域相關新聞發布會上,黑龍江省紀委官員透露,因涉騙取1000萬元扶貧資金案,張希良等黑龍江省扶貧辦前後兩任領導、共4名省管幹部被立案審查。

中共近來大力推行所謂的「扶貧」政策,但過程中屢爆貪腐、造假等醜聞,「扶貧」被外界戲稱為「扶貪」。#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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