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海關關長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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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星期五一審判決收受賄賂九百萬元的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趙玉存的大女兒趙瑩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小女兒趙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另外,深圳城建集團原董事長李育國因收受巨額賄賂,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據自由亞洲電臺12月13日報道﹐法院認定,趙玉存在擔任深圳海關關長期間,本人及通過家屬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超過一百四十七萬元、港幣超過七百三十七萬元、美金三萬元,他的兩個女儿參與了受賄。目前這些贓款已經全部退清。

法院認為,雖然趙玉存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鑑於趙玉存向司法機關提供了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依法可減輕處罰。趙瑩、趙萍歸案後亦能坦白交代罪行,有悔罪表現, 酌情可從輕處罰。

在深圳城建集團原董事長李育國案件的審理中,法院認定李育國為了達到買官的目的,索要、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超過二百三十六萬元、港幣一百萬元、美金務實萬元。法院認為,李育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國有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之便,索要、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因此判處李育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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