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禁器官移植旅遊 麻州法案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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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景燁、陶明波士頓報導)1月28日,麻州議會司法委員會就有關器官移植道德的「S.2441法案」舉行聽證,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主席汪志遠到場,詳細佐證了中共強摘器官牟利的罪行。

S.2441法案陳述,可靠報告表明,中國政府支持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用於器官移植手術。由於麻州居民可能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本法案將界定「統一遺體捐贈法(Uniform Anatomical Gift Act)」的實施範圍,並要求培訓器官移植醫師的機構實行「最高的道德標準」。

該法案提出:

◎ 從事器官移植旅遊並接受移植的人將被處以最高50萬美元罰款與最高7年監禁。指引或組織他人從事器官移植旅遊的機構也應遭受處罰;

◎ 醫療機構或醫師若得知他人從事器官移植旅遊,應向執法機構報告;

◎ 培訓移植醫師的機構應向學生闡明器官移植旅遊的違法性質,並要求學生簽字保證不會從事或協助違法的器官移植行為。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主席汪志遠(中)到場,詳細佐證了中共強摘器官牟利的罪行。(劉景燁/大紀元)

「追查國際」主席汪志遠表示,麻州的醫學院眾多,培養出許多回中國從事移植行業的醫生。因此,這項警示醫護人員道德底線的立法在麻州尤為迫切。

他談到,「追查國際」組織自2006年開始調查中國器官移植黑幕。13年來,共取得證實中共活摘器官的證據2000多個,其中有58個電話錄音直接證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真實存在。許多大陸醫生親口承認,醫院有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移植;更有中共官員,指明活摘乃江澤民下令,監獄、司法、醫院系統皆參與其中。汪志遠舉證,據官方數據,在1999年之前的20多年裡,中國肝移植累積總量僅135例。而在1999年對法輪功發起迫害後,在1999-2006年間,平均每年就有1760多例肝移植,與1991-1998年相比,增長約180多倍。

至今,美國聯邦眾議院、明尼蘇達州參議院、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伊利諾伊州眾議院、科羅拉多州兩院、緬因州兩院和德拉瓦州參議院都已通過議案,譴責中共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罪行。

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出席聽證會。(劉景燁/大紀元)

人權律師麥塔斯從2006年開始對中共活摘展開調查,其報告證實活摘「真實存在」。他對麻州議員們談到,持續至今的研究發現,中共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罪行仍在繼續。

「在中國的移植醫生可能正用學到的技能,去殺害無辜的人。他們對此難辭其咎。」他說。

在聽證會後,麥塔斯受訪表示,繼歐洲理事會通過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之後,至今已有多國簽署公約及執行相關法律。「這項反人類罪不僅是關於中國,更牽繫著全人類。必須有人要挺身而出,制止它。」他說。◇

責任編輯:馮文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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