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EB5中介費 北京顧問吿美國開發商

北京投資諮詢公司與紐約開發商合作 「找客人」收取2%中介費 疫情帶來許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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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報導)近年來,中國人通過EB5項目投資移民的熱度一直很高。但隨著疫情衝擊全球經濟的各個領域,EB5的投資人、區域中心、律師、中介和項目開發商,各種角色都開始焦慮,擔心項目延遲或無法收回錢。

美國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始於1990年,旨在通過吸引海外投資者的直接投資來刺激經濟增長並創造就業機會。一旦滿足相關條件,例如創造就業機會,投資者可以獲得美國「綠卡」。EB-5簽證的諸多好處之一為其EB-5合格投資人的家庭成員可隨投資者一同取得綠卡,因此很受中國人青睞。

但如果一個項目無法從低迷的經濟環境中恢復過來,那筆錢仍需要處於「風險中」,搞不好就空等一場,因此這種投資方式也具有相當的風險。

7月16日,美昇益華(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就把一個新澤西教師村發展項目的開發商吿上了法庭,追討將近60萬美元中介費。

根據起訴書,美昇益華(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與這家紐約的開發商於2016年7月20日簽訂了一份書面協議。根據協議,美昇益華(北京)投資諮詢公司作為介紹代理商,向開發商介紹中國的Finder,並為此收取服務費。

外國Finder是一個證券用語,沒有合適的中文翻譯,大意是這家北京公司幫助項目方尋找投資者,北京公司的僱員都不是美國人,並且在美國海外營運,不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可以收項目方的推廣費用,而不受《證券法》注冊要求的限制。

合同規定開發商應向美昇益華北京公司支付經紀人介紹費,該費用等於投資者投資額的2%。

起訴書中說,在大約兩年的時間內,美昇益華北京公司介紹了49個獨立的投資者,每個投資者對該開發項目投資了50萬美元,總投資為2,450萬美元。因此,美昇益華北京公司有權獲得其中的2%,即49萬美元,作為介紹經紀人費用。

根據合同,介紹經紀人費用必須在收到投資者的EB-5申請的收據通知後的十五天內支付,稱為「I-526申請書」。這49名投資者中,大多數人是在2016年和2017年收到1-526收據通知,最新的是在2018年3月15日收到。因此,介紹經紀人費用拖欠了兩年至三年以上。

美昇益華北京公司在起訴書中說,他們從2019年1月31日到7月31日,共發了三張發票,催收中介費,但對方沒有作出任何回應,也沒有反對,一再采取拖延戰術。因此他們向曼哈頓民事法庭提出訴訟,要求紐約這家開發商賠償他們592,900美元損失。◇

責任編輯: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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