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否決臨時禁止令請求 法拉盛公交專用道計畫可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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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法拉盛公車專用道計畫」備受社區矚目,華人商家起訴市府,要求法院對公交專用道發布臨時禁制令及永久禁制令的訴訟,昨天(5日)部分訴訟請求有了結果,皇后區高等法院法官否決了原告提出的「臨時禁制令」請求,並允許市交通局繼續進行安裝公交專用道的標誌牌工程,但「永久禁制令」的訴訟仍在繼續中。

該裁決意味,對於「法拉盛公交車專用道」計畫,市府目前可以推進,障礙清除,但請求「永久禁制令」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法庭文件顯示,針對法拉盛華人商家請求法院,就否決政府決策而提起的「第78條程序」(Article 78 Proceedings)訴訟,皇后區高等法院法官Kevin Kerrigan在5日下達9頁紙裁決,否決針對法拉盛公交車專用道的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的訴求。

另外,去年11月13日,法官Kevin Kerrigan下達臨時限制令(TRO),決定在12月21日前臨時禁止交通局在緬街安裝「公交專用道」的標誌牌、把車道塗紅色及粉刷標記,理由是需要時間審核新遞交的文件,昨天法官對於該「臨時限制令」也給予了撤銷。

判決書中寫到,「這項計畫顯然不是武斷的,它所依據的數據和研究,與該計畫有合理關係。反對者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初步禁令,而且交通局負責人擁有權力把公共交通優先於私家車。」

原告代理律師伍元天表示,「這不是最終的決定,他只是撤消了臨時限制令,並否認了初步禁令。」「我們的第78條程序尚未駁回,他必須決定。因此該案未結束,但是他拒絕我們尋求的臨時解決辦法,他否決了在此事得到解決之前需要採取的初步禁令。」

法拉盛公車專用道計畫是,北方大道與三福大道間的緬街與凱辛娜大道,只能允許公交車和貨車通行,禁止私家車往北一直通行(從周邊道路進入的車輛,必須在下一個路口駛離)。該計畫先試行一年,一周七天、每天24小時不間斷執行,以提高11條公車路線的行車速度,改善路段內貨車運輸和裝卸貨的問題。

市議員顧雅明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他說:「禁止私家車進入緬街進一步傷害社區商家,疫情期間不是實施這一政策的時候。法拉盛不是曼哈頓,我對法官的判決感到失望,但對市長一意孤行,對社區的呼聲置若罔聞更感失望。」

市長白思豪發表聲明說:「這是每個人的勝利,他們相信大眾運輸是這座城市的未來,也是我們經濟復甦的引擎。紐約市為能為皇后區和五個行政區的乘客提供安全、可靠和快速的交通選擇感到自豪,我們期待明年通過更多的更好公交車計畫』在這一成功的基礎上繼續前進。」

原告法拉盛華商會(FCBA)的首席顧問杜彼得接受採訪表示,在通過抗議來反對公交專用道無效後,商家只得採取法律訴訟這種立竿見影可以阻止的辦法。在應訴時,原告多次補充材料,但時間比較緊,相比之下,市府對於推進這個計畫在前幾年就開始,並做了很多調研,不過他們沒有傾聽社區商家的意見。無論結果如何,通過這件事,可以讓政府部門看到,政府在決策時,不能對華人社區糊弄。

杜彼得說,「整個過程對我們及市府部門都是教育,讓他們在決策時,要多聆聽社區意見,不要把我們當『吳下阿蒙』;讓政府部門看到,他們對華人社區做出(不當)決策時,我們是會採取行動阻止的,他們得到教育,我們也得到教育。」

市交通局對何時開始實施公交車專用道,昨天沒有回應。◇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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