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政法委書記陳俊欽落馬 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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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許夢兒報導)10月15日,中共廣東省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俊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陳俊欽因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國際追查點名,其迫害事實在海外明慧網上曝光。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6歲的陳俊欽,曾長期在中共廣東公安政法系統工作。2002年2月任中共廣東省公安廳「610」辦公室主任科員;從2003年9月起,先後任中共揭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市網信辦副主任等職。

從2016年9月起,陳俊欽任中共梅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2018年12月起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等職。

中共官方通報沒有提及陳俊欽犯何罪被查。

陳俊欽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610」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追查多次點名,其迫害事實在海外明慧網上曝光。

追查國際2021年1月3日發出的《追查廣東省梅州市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玲蓮的責任人的通告》指出,自1999年7月以來,梅州市公、檢、法、司和「610」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

通告指出,60多歲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李玲蓮,於2020年7月14日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三角洲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2020年12月底,李玲蓮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6個月,並被罰款35,000元。李玲蓮不服上訴被駁回。2021年3月2日,李玲蓮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當時,梅州市政法委書記陳俊欽被指是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之一。

明慧網2019年6月28日報導,廣東梅州市法輪功學員郭雅芬被非法判6年半,曾華英、曾海平被非法判刑5年後上訴,2019年6月21日上午,梅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祕密開庭,作出維持冤判的裁定。

報導說,時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610」領導小組組長陳俊欽負有責任。

明慧網2017年4月27日報導,同年4月21日,江西尋烏與廣東蕉嶺的警方綁架了在蕉嶺居住的法輪功學員肖姓夫婦,並非法抄家。23日下午3點,警察綁架了蕉嶺法輪功學員張晉懷,並非法抄家,關押在江西尋烏看守所。

報導說,時任梅州市公安局長陳俊欽負有責任。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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