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缺席審判補加罰沒財產 專家:非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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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近日,中共最高法對《刑事訴訟法》作出司法解釋時稱,對境外被告人,可以適用缺席審判程序進行判決,並可以處理涉案財產。律師認為,缺席審判違反基本的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定;也有分析認為,這是中共披著法律外衣整人騙人的手段。

2月4日,中共最高法院發布《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該解釋規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適用「缺席審判程序」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它涉案財產作出處理」。

外界擔憂,這或導致境外異議人士被剝奪經濟收入來源,意在恐嚇和威懾異議人士。

原北京律師賴建平向大紀元表示,中共政府這麼做,擺明了就是一個政治性措施,一個政治性手段,一個政治性動作,它就是要威懾海外所有敢於批評中國共產黨和中共政府的專制統治的人,甚至包括外國公民。

他說,「包括香港國安法,規定非中國人都可以適用。那麼你在國外,比如說所謂有各種言論,涉嫌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按照它這個邏輯,就可以缺席審判,它就可以把那個判決書『飛』給你,進行空中的審判,給你定罪。雖然人抓不到,可能沒辦法入刑,但是能罰沒財產,目的就是阻礙、阻止一切敢於批評中國(中共)政府的這些真正的愛國者們。」

「所以這絕對是個極其惡劣的一個專制的司法解釋,是一個嚴重違反人權違反普世價值,也跟這個基本的國際法相違背的一個非法的、殘暴的、惡劣的司法解釋。」

賴建平認為,民事案件經過一定的司法程序是可以缺席審判的,刑事案件是不可以的。

他說,「民事案件中有兩次以上合法的傳喚,發傳票告知,經過公告當事人也不到庭,比如說離婚案,或者是根本找不到這個人啦,把傳票送達了,這是可以缺席審判的。只要原告有足夠的這個證據證明,那是可以判被告敗訴的。」

「刑事案件是不可以缺席審判。因為公民、任何嫌疑人他有辯護的權利,這個人都沒到庭,他等於說根本就沒有辯護,等於變相地剝奪了辯護權,這樣肯定是不合法的,是非常惡劣的一個做法。它是違反哪怕共產黨的所謂刑法和憲法原則的,這個是非法的、無效的一個司法解釋。」

他解釋說,所謂天賦人權,每一個公民他是推定無罪的,必須經過法庭的嚴格審判,包括被告自己的辯護以及他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為他辯護,只有經過正當的司法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律得出的判決的結果,才是合法的一個結果,這樣的審判才是合理合法的。

「否則的話,他就是可以任意構陷,因為當事人都沒有到庭,說了什麼沒做什麼,他完全沒有辦法去證明、去核實,他就只能是莫須有了。」

賴建平表示,司法解釋是法院系統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的一個解釋,本來要嚴格地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去解釋,中共經常弄一些非法的司法解釋,就是跟上位法衝突。

「國家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然後是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本來是要符合上位法、符合國家的憲法。它並不是這個國家全國人大層面制定的法律。」他說,「很可能法院按照這樣的司法解釋他就這樣判了,用這樣的判決威懾震懾這些海外的異議人士。」

黨指揮法律 整人騙人的手段

旅居美國的《中青報》資深記者郭軍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最高法出台這個司法解釋的動機肯定是打壓、迫害一部分異議人士。但是因為境外這種政策牽扯的人很多,牽扯中共高官的特權階層,操作起來往往投鼠忌器。

「普通人想怎麼整你就怎麼整你。人在國內是一種處理方法,在國外又是一種處理方法。共產黨騙人的東西多了,說話不算話。」他說。

郭軍認為,所謂共產黨的法律它跟國際是不接軌的,比如以言定罪,這跟法律不是一個體系,首先它不是一個法律,不要認為它說什麼東西就是法律了。

「它其實只是說共產黨制定的一些政策,不是法律。共產黨有中央政法委,各級黨委要有政法委,黨都指揮著這個所謂的法律,這是什麼法律?這不是法律,是披著法律的外衣,來搞這個事。」

他舉例說,「每年全國人大立法都要先給黨中央寫報告,黨中央批准了才能進行立法。比如說《新聞法》嚷嚷三十多年了,80年代的時候,新聞法還討論討論,到現在壓根沒有人敢提,連提都不能提了。」

郭軍認為,首先要把中國人民跟中國共產黨要分開,還要把西方的法律、世界的法律和共產黨所謂的法律要分開,中共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這個法不管它說得多嚴重,只能再看,但是鑑往知來,這個司法解釋跟共產黨所有的政策一樣,就是一個手段、一個騙人的招數。」

郭軍表示,共產黨的政策分為幾種,有真有假,有硬有軟。一種政策是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說一樣做一樣;還有就是分為硬政策和軟政策,國務院、國家各部委政策、包括法院的政策比較軟,中共中央的政策比較硬。

他舉例說,「前兩三年上海公安出台政策,就是你加入美國國籍了,要取消你的戶籍,在上海試點沒有實行。還有什麼房產稅,最終到現在還沒有實行。」

「比如說習近平說法院所有的案子一律受理,最高法院2015年稱『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你起訴政府、起訴江澤民都給你受理,但是最終法院給你判一個不予受理。」他說,「再比如1999年人事部搞一個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員解聘,然後要求下崗人員優先安排,單位領導安排他的情婦、親戚,就拿這個政策根本不當回事。」

責任編輯:胡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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