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巡視辦主任肖卓被逮捕 曾為秦光榮祕書

【大紀元2021年04月27日訊】4月27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前局長、巡視辦前主任肖卓(正廳級)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現年53歲的肖卓曾在湖南省任職,1990年8月至1998年11月,先後在湖南省長沙市南區區委、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工作;1998年11月起任湖南省委辦公廳祕書處副處級祕書;1999年2月任湖南省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

從1999年6月起,肖卓調至雲南省任職,並進入政法系統。肖卓在雲南政法系統工作17年,先後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兼雲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長;雲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常務副院長。

2016年8月起,肖卓升任最高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2017年6月任最高檢察院監察局局長;2018年12月任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20年10月被免去最高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局長、巡視辦主任職務;同年12月被免去最高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2020年10月18日,肖卓被調查;2021年4月9日被雙開,4月27日被逮捕。

中共官方對肖卓的雙開通報顯示,肖卓被指控收受禮金、禮品、消費卡,向領導幹部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為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幫助,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插手案件處理等罪。肖卓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另外,肖卓在湖南及雲南任職時,均與前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有工作交集。秦光榮已於2021年1月1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款150萬元人民幣。

秦光榮於1993年至1998年間擔任長沙市委書記,並於1994年至1999年為湖南省委常委。此時,肖卓在湖南的仕途剛剛起步,在長沙市南區區委、長沙市委辦公廳、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委辦公廳等部門任職。

等到1999年1月,秦光榮調至雲南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後,同年6月,肖卓調任雲南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是秦光榮的直接下屬。

2007年1月,秦光榮升任雲南省省長。同年5月,肖卓調任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並於2011年任雲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而2011年8月,秦光榮出任雲南省委書記。

2014年5月,肖卓出任雲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同年10月,秦光榮卸任雲南省委書記。而肖卓則不斷高升,於2016年5月起,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等職務。

肖卓與秦光榮兩人不僅有交集,還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秦光榮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

2020年10月26日,海外明慧網報導指,肖卓與秦光榮在雲南長期做搭檔,在雲南省政法系統任職17年之久,對雲南省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難辭其咎。

1999年7月22日,中共江澤民集團全面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時任雲南政法委書記的秦光榮傳達了中共所謂「有關精神」,時任雲南政法委辦公室主任肖卓極盡全力配合秦光榮在全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把全省各地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全部綁架、抄家。

報導指,肖卓積極推行中共迫害政策、執行江澤民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大肆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監控看守、跟蹤、盯梢、電話監聽、誣判等,使法輪功學員遭虐殺、致殘、致瘋。

報導說,雲南省對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迫非法「洗腦」;對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不僅強迫法輪功學員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報刊、書籍,還採取熬夜、剝奪睡眠、利用親情逼迫、經濟施壓等手段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更甚者進行酷刑虐待,如「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等等。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秦光榮卸任、肖卓調任前,雲南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送洗腦班;近50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超過300人被判刑;至少4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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