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總檢察長宣布推出新法約束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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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美國紐約報導)紐約州總檢察長(AG)詹樂霞(Letitia James)週五(5月21日)宣布,她準備改革紐約州的司法制度,推出一則名為「警察責任法案」(The Police Accountability Act)的法律,約束警察「過分」使用暴力;而且,違反此法的警察要受到刑事起訴。此改革方案遭到紐約警察工會的抨擊。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宣布一個追責警察的法律。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宣布一個追責警察的法律。(Michael M. Santiago / Getty Image)

根據州總檢察長辦公室聲明,「警察責任法案」將是全美第一個最大力度的改革司法體制的法案,其目的在於修正紐約州現存的「保護和屏蔽警官」的制度。

此法規定:(1)警察使用武力必須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的「最後的」選擇,即須在其它的替代手段都使用過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2)取消現有的一個法條,即允許警察認為對方是曾經犯下或者企圖犯下重罪的人,而使用可以致命的武力;

(3)此法還規定,檢察機關有權審核警察在使用武力時的行為,是否對加劇局面惡化以及造成「實質性的和不合理的風險」負有責任;

(4)最後,如果警察「在嚴重超過必要地使用武力而造成對方身體上的傷害或者死亡」時要承擔刑事懲罰,被指控罪名的輕重將視對方的傷害程度而定。

「在太長的時間裡,這個國家的警察為他們不正當的過量使用致命武力而逃脫責任。」詹樂霞說,「在他們與公眾接觸使用武力的時候,紐約的法律從根本上賦予了警察全面的辯護(的能力),讓檢察官們極難追究濫用職權的警察的責任。」

紐約市警察工會(PBA)主席林奇(Patrick Lynch)抨擊了詹樂霞的計畫,並指出這個法律的最明顯的後果就是傷害警察以及良民們。

「這個大包大攬的建議讓警官們在特定的情況下判定是不是應該、或者可不可以使用武力成為不可能。唯一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就是,(他們會)避免那種可能使用武力的交鋒。」林奇在一份聲明中寫道,「同時,暴力罪犯當然地、不會猶豫地對警察使用武力。這樣的後果就是:讓更多的警察和更多的普通紐約人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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