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稱呼蔡英文為總統被投訴 通訊辦裁理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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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通訊辦早前接獲投訴,指港台上月報導台灣疫情時,以總統稱呼蔡英文違反「一中原則」。通訊辦調查後,認為港媒普遍以總統稱呼蔡英文,而且報導沒有明示或暗示台灣非中國一部分,故裁定投訴理據不足,並在昨日回覆立法會。

立法會上周召開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期間稱有人投訴港台在5月18日報導台灣疫情新聞時用詞不當,包括提及「中國」時應寫成「我國」,而台灣總統蔡英文應寫成「台灣省領導人」。

港台其後以書面回覆指,新聞部的用字規範一直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投訴提到的有關用字實質為新聞界的普遍用語。

通訊辦調查後裁定投訴理據不足。它解釋,因為台灣媒體通常以總統稱呼蔡英文,而本港主流媒體亦使用同一稱謂。通訊辦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有關字眼會令報導有誤,或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的相關條文。另外,港台的報導沒有明示或暗示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份。通訊辦亦表明,報導是否違反「一中原則」不屬其管轄範圍。

除投訴用字不當外,港台亦被投訴指展示褪色的國旗和區旗,涉嫌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投訴又稱港台內部或有員工故意在有國旗和區旗的圖片添加「濾鏡」,並附上多張圖片。港台回覆投訴表示,部份圖是原圖,並沒有進行任何調色或加工改動。而另外有一張使用了「Transparent Blur Effect」(透明模糊效果)。港台指出,這是印刷及媒體常用的效果,旨在讓觀眾聚焦文字訊息,凸顯文字的重要性。港台強調,所用的圖片一直遵守《國旗及國徽條例》及《區旗及區徽條例》。◇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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