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即刻生效的法案簡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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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去年12月29日,州長紐森強調了他簽署的44項新法將從2022年1月1日起生效,這些法案意在「擴大勞工保護、解決住房危機、糾正歷史上的不公正以及增加更多的選民」等。

州長說:「我們今年與立法機關合作,提出了數百項新法案,在一系列對全加州人非常重要的問題上取得了進展。」據加州政治政策新聞網CalMatters去年10月11日消息,州長在2021年簽署了770項新法,否決了66項。

一、限制雇主,擴大對行業勞工的保護

AB701,由聖地亞哥民主黨眾議員洛雷娜‧岡薩雷斯(Lorena Gonzalez)提出,該法案要求雇主向勞工披露制定生產配額的書面說明和數據,並禁止雇主使用破壞勞工權利的算法(如不得侵犯員工用餐、上廁所和休息時間);它允許勞動專員發傳票了解勞工的薪酬數據。

法案中說,如果生產配額過高,則員工無法完成並無法享受最低工資的待遇和福利;並且主要由有色人種組成的員工們為了養家餬口,只能將完成配額置於遵守安全措施之上。

「我們不能允許公司將利潤置於個人之上」,州長紐森在去年9月份表示,該法案提升了加州在全國工作場所安全方面的領導地位。

但包括加州商會(California Chamber of Commerce)在內的雇主聯盟反對AB701,因為該法案根據模糊的標準創建了新的私人訴訟權,並且基於對性能指標的根本誤解,創建了永無止境的報復推定。

「事實上,大多數行業工作都有某種類型的績效或生產衡量標準,以幫助雇主實現企業對客戶和業務合作伙伴的目標和義務,在物流或任何其它行業中使用的此類績效衡量標準本質上都沒有惡意。」

SB62,由洛杉磯民主黨參議員瑪麗亞·埃琳娜·杜拉佐( María Elena Durazo)提出,被稱為「在全國領先結束了製衣行業的計件薪酬法」,它要求承包商按不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的標準來支付(而不是完成的工作量)。

加州服裝工人中心(Garment Worker Center)、加州勞工聯合會(California Labor Federation)和西部法律與貧困中心(Western Center on Law and Poverty)表示,洛杉磯南部和東部有2,000家製造商僱用了超過 40,000人,她們主要是女性移民,每天花10-12小時工作,每小時工資通常低於5美元,而SB62結束了製造商對工人們的剝削。

加州商會等行業組織表示反對,「SB62給服裝行業的雇主帶來了巨大的負擔,在遭受了中共病毒(COVID-19)的經濟危機後,只能迫使雇主將行業轉移到加州之外。

商會還表示,「我們不會保護故意欺騙勞工的雇主,在2015年已經為勞動專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起訴和懲罰權力來解決工資被盜問題。」

SB639,同樣由州參議員杜拉索提出,要求雇主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1938年羅斯福總統簽署了《公平勞工標準法案》(FLSA),其中14c允許雇主向殘疾人支付較低工資,以使更多殘疾人能夠被僱用;據此,加州允許工業福利委員會(IWC)頒發特別最低工資許可證,讓企業以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來僱用殘疾人。

但從2022年1月1日起,禁止IWC頒發新的許可證,2025年後連舊的許可證也不許更新。加州殘疾人權利組織(Disability Rights California)表示,殘疾人的最低工資使許多有能力、有抱負的人淪爲卑微、沒有成就感和貧困,SB639將使加州向一些已結束這種剝削做法的州看齊。

「支持智力和發育障礙人士聯盟」反對SB639,認爲14c仍是目前較佳選擇。疫情期間,殘障人士的就業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他們必須遵守CDC的安全規範和重新學習技能;此外小企業也在苦苦掙扎,SB639非常不現實。

二、增加住房密度和州政府權力

SB8,由東灣(East Bay)民主黨參議員南希·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以加快住房項目審批流程,並限制地方政府縮減區域住房建設配額的權力。

斯金納認為,加州住房短缺及租金與房價過高問題源於未能建造足夠的住房,SB8將延長2019年的SB330(住房危機法)的有效期至2030年,以防止地方使用司法管轄權來調降住房密度。

加州多個城市表示反對,如新港灘市認為,SB330實行不到兩年,受疫情影響現在評估其效用為時過早,不應貿然延長到2030年。

AB215,由舊金山地區民主黨眾議員邱信福(David Chiu)提出,以多種方式加強州政府的執法能力,對未能實現建房配額的城市可每月罰款10萬美元;州檢察長可以起訴或採取其它法律措施。

各地方政府以及一些協會反對,認為AB215賦予加州太多的權力,如阿古拉山市(Agoura Hills)的意見,「這些新規定允許用額外的起訴途徑和時限針對各城市採取行動,其成本是昂貴的,實際上是延遲而非加快住房建設。」

SB9,由州參議院臨時議長、聖地亞哥民主黨議員托尼 G. 阿特金斯(Toni G. Atkins)提出,允許業主自建住宅並簡化了審批手續。

該法案通過增加住宅密度來增加住房數量,可在目前的一個地塊上建造4單元住房;或將單戶住宅加蓋為複式;或將一個地塊細分為兩塊,該法案可能會在加州增加60萬套住房。

但除了很多行業協會反對外,還有將近100個城市明確表示反對,人們認為SB9沒有考慮對地方基礎設施增加的負擔,如水、電氣、交通與停車、教育、醫院以及商業的容量不足。

SB10,由舊金山民主黨議員斯科特·維納(Scott Wiener)提出,該法案允許當地政府在交通便利區和市中心地區的每個地塊上建造10個住宅單元;並且SB10可能在2029年後繼續有效。

支持方表示,該法案可解決低收入和有色人種住房短缺的問題,而增加建房密度使城市能更快、更便宜、風險更小地解決住房短缺。

反對方指出,SB10沒有研究增加密度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比佛利山(Beverly Hills)市認為,雖然法案為地方政府提供了解決住房危機的工具,但繞過了《加州環境質量法案》(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可能導致在有毒或受污染的地方建房。◇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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