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巡迴法庭允許喬州《心跳法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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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呂尚明亞特蘭大綜合報導) 位於亞特蘭大的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於7月20日發布判決,宣布被稱為《心跳法案》的喬州HB 481得以生效。首席法官威廉·普賴爾 (William Pryor) 在代表三名法官小組的一致同意判決書中寫道,鑑於喬州旨在「於法律上全面承認未出生的孩子」,喬州的這項法律有「理性基礎」。

判決書中並說明,美國最高法院在密西西比州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決為該法律的生效掃清了道路,稱其「明確了憲法不明文確立墮胎權,因此喬州可以禁止墮胎」。

計劃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的總裁亞歷克西斯˙麥吉爾˙約翰遜 (Alexis McGill Johnson), 在一份聲明中說:「這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計劃生育協會及其合作夥伴將竭盡全力反擊並確保所有人都能獲得所需的醫療保健,無論他們住在哪裡。」

在2019年5月被坎普簽署為正式法案的喬州HB 481,禁止對已能探測出心跳的胎兒實施墮胎手術,所以被稱為《心跳法案》。強姦與亂倫的受害者的墮胎,不在此禁止條款內。另外,在懷孕期間如果胎兒的健康有極大的問題或甚至母親的生命有危險,也允許在胎兒超過6週之後進行墮胎。抨擊這項法案的人士表示,在5至6週時許多孕婦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懷孕,因此這基本剝奪了婦女的墮胎權力。

HB 481原定2020年1月生效,但是在2019年幾個支持墮胎權力的組織,包括計劃生育協會聯合在聯邦地區法院提出控訴,阻止HB 481生效。是年10月,聯邦法官史蒂夫˙瓊斯(Steve Jones)判決暫時阻擋其效力。2020年7月13日,瓊斯在判決書中說HB 481基本上剝奪了1973年最高法院在「羅訴韋德案」中賦予婦女的墮胎權力,因此違背憲法,所以他將其決完全否定,因此該法律從未實施。

坎普於2020年8月在聯邦第11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然而,當時第11巡迴上訴法院將坎普的上訴暫時擱置,因為他們當時正在審理也與墮胎權相關的「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24日的裁決正是針對此案,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決,終止了在近50年前該案判決所確立的墮胎權,並賦予各州監管或限制墮胎的權力。

喬州一些由民主黨主導的縣檢察官在第11巡迴上訴法院發布判決前就表示,儘管HB481生效他們也不打算執行。喬州司法部長克利斯˙卡爾(Chris Carr)立即予以抨擊,說明不執行這項新法律等同於玩忽職守(dereliction of duty)。

責任編輯: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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