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密文件案法官聽取有關川普禁言令等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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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6月26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Jacob Burg, T.J. Muscaro, Catherine Yang報導/秋生編譯)(繼之前報導)機密文件案的檢方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週一(6月24日)出席了撥款聽證會,但沒有參與辯論。被告前總統川普沒有到場,由其律師埃米爾‧博夫(Emil Bove)為其辯護。

辯方認為,特別檢察官撥款存在問題,其起訴應予以駁回。

博夫認為,司法部對撥款條款(Appropriation’s Clause)的解釋「強詞奪理」。

檢方的立場則是,司法部有法定權力為獨立檢察官提供「永久性、無限期撥款」。

博夫指出了兩起聯邦案件,在這兩起案件中,與司法部相關的資金問題是辯方對檢方提出質疑的依據。他認為,在本案中,駁回起訴是「適當的」。

博夫回答艾琳‧坎農(Aileen Cannon)法官詢問時確認,辯方並未質疑司法部撥款條款違憲。

博夫提到,特別檢察官帕特里克‧菲茨傑拉德(Patrick Fitzgerald)就是一個美國檢察官被任命為特別檢察官並且獲得適當資助的案例。

特別檢察官經費沒有上限

坎農法官問,「這筆資金有沒有上限?」

博夫說沒有,但提到了權限問題。

坎農法官問:誰有資格獲得這筆永久性撥款?為什麼?是否有無限撥款的授權?這與辯方的論點有何關係?

博夫說,這凸顯了史密斯檢察官辦公室在佛羅里達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兩起起訴中擁有無限資金的問題,然而,根據司法部的內部規定,他不應該擁有「獨立檢察官」的獨立性,而「獨立檢察官」才可以獲得這筆資金。

獨立性受到限制

博夫認為,司法部關於外部檢察官的內部規定——即在司法部長珍妮特‧雷諾(Janet Reno)領導下制定的《雷諾條例》(the Reno Regulations)——不能作為法律引用,也不能以此為史密斯提供資助。

上週政府辯稱,史密斯是獨立的,滿足了任命條件,但本週他們將不得不辯稱史密斯是受監督的,以滿足撥款的要求。

根據《雷諾條例》,司法部長完全有權終止一個案件或撤銷對特別檢察官的命令。根據已經過期的法律《政府道德法案》(Ethics in Government Act, EGA),設立獨立檢察官辦公室的獨立檢察官擁有充分的自主權,博夫稱之為「平行司法部長」(parallel attorney general)。

博夫認為,現在對特別檢察官的撥款和任命都缺乏監督。他列舉了歷史上依法任命獨立檢察官的例子,並認為現在「獨立」(independent)一詞的含義模糊不清。

檢方:特別檢察官的撥款遵循了長期以來的共識

檢方律師詹姆斯‧皮爾斯(James Pearce)辯稱,特別檢察官辦公室的開支符合國會長期以來的理解,即國會為此類用途提供了永久、無限期的撥款。

他認為,只要有來源和目的,就能滿足撥款條款的要求。法官問他是否可以指出一項法規來支持這一觀點,他指出了一項關於司法部長權力範圍的法規。

他談到了史密斯辦公室的支出,每六個月公開一次。他說,他不知道支出的審查程序是什麼。

司法部:有多種資金來源可用

坎農法官問:司法部是否可以通過其它渠道為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提供資金?皮爾斯回答說可以。

他說,司法部每年都有長期撥款,這些撥款也可以用來為特別檢察官提供資金。

司法部在聽證會上的論證方式與以往不同

坎農法官多次詢問皮爾斯這是否構成對憲法的挑戰,皮爾斯回答說不是,但在法官的追問下,他說這「我不想死在(保衛)這座山頭上」(not a hill I’m inclined to die on)。

(註:這是一個軍事用語,比喻說話人雖然想解決這個問題,但認識到處理起來太麻煩。就像雖然你想保衛自己的 「山頭 」不受攻擊,但考慮到敵人要強大得多,這樣做無異於自殺,而且這座山頭也沒有重要到讓你放棄生命的地步,所以最好還是撤退。)

這引來了法官的一陣大笑,她說這很好,並告訴皮爾斯他在論證自己的觀點時做得很好。

皮爾斯似乎採取了相反的策略,法官似乎樂於接受。相比之下,(史密斯團隊的檢察官)大衛‧哈巴赫(David Harbach)律師曾經在坎農法官的法庭上為控方辯護時多次提高嗓門大喊大叫,令法官感到沮喪。

司法部:特別檢察官是獨立的,但受到監督

皮爾斯說,根據《政府道德法案》,獨立檢察官在設計上具有更大的獨立性,《雷諾條例》解決了國會對這些外部檢察官缺乏監督的擔憂。

皮爾斯認為,特別檢察官仍然是獨立的,但與以前的「獨立檢察官」職位相比受到了更多的監督。

他說,司法部長有權隨時撤銷或修改特別檢察官任命,這並不限制特別檢察官的獨立性,而是確保司法部長始終是主要官員,而特別檢察官始終是下級官員。

歷史上沒有解除特別檢察官職務的情況

坎農法官問,是否有過司法部長在特別檢察官調查「中途」撤銷特別檢察官任命的案例。

皮爾斯說,「我不熟悉任何案例。」

坎農法官說,沒有任何歷史案例,這表明解除特別檢察官職務不是一種預期的補救措施。

皮爾斯說,他相信沒有這樣的例子,因為特別檢察官歷來遵守司法部的規定,不需要免職。

任命特別檢察官的監管權力

坎農法官要求控方解釋其所提到的「監管特別檢察官」(regulatory special counsel)的概念。

皮爾斯說,在《政府道德法案》到期後,司法部長依靠監管權力任命特別檢察官。他以司法部長珍妮特‧雷諾任命羅伯特‧費斯克(Robert Fiske)為特別檢察官為例。

皮爾斯認為,特別檢察官需要有足夠的獨立性,因為他們通常是被任命來調查司法部或其他高級行政部門官員的。

司法部:除司法部長外,所有司法部官員都是下級

皮爾斯說,司法部認為,自1978年以來,司法部唯一的主要官員就是司法部長。

坎農法官問,既然美國聯邦檢察官(U.S. Attorney)和監察長(Inspector General)也是下級官員,為什麼他們要經過國會的確認。

皮爾斯說,這造就了「更好的官員」(better officers),國會有權確認這些任命,但他們仍然是下級官員,這並不影響特別檢察官的任命。

辯方:國會需要進行更多監督

博夫在反駁中重申,駁回起訴書是適當的救濟。他提到了「美國訴麥金托什案」(United States v. McIntosh),在該案在上訴後被駁回,因為司法部承認,如果沒有特定的資金來源就無法對該案提起訴訟。

博夫認為需要國會進行更多監督,而政府(即司法部)則認為根本不需要太多監督。

司法部:執法人員需要保護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團隊的)大衛‧哈巴赫以《保釋改革法》(Bail Reform Act)為檢方辯護,認為法院有權修改前總統川普的釋放條件(即下達禁言令)。

檢方希望法官修改條件,禁止前總統川普發表「對參與本案調查和起訴的執法人員構成重大、迫在眉睫和可預見危險」的言論。

哈巴赫說,安全是救濟的試金石,為了保證聯邦調查局特工的安全和執法部門的「社區安全」,該(禁言)命令是必要的。

司法部:不存在與第一修正案的衝突

坎農法官詢問檢方如何權衡該(禁言)命令與第一修正案(保證言論自由權利)的衝突。

哈巴赫回答說,根據《保釋改革法》,他們的請求將該(禁言)命令「排除在第一修正案之外」,前總統川普獲釋的附加條件包含了「限制性最小的進一步條件,或該司法官員認定將合理確保當事人按要求出庭,以及確保任何其他人和社區安全的條件組合」。

哈巴赫說,他們的修改請求旨在確保「任何其他人和社區的安全」,在本案中是指執法社區。

坎農法官問,是否有案例表明,根據這種推理,第一修正案的關切就會「消失」。

哈巴赫說,他們沒有這樣的判例,但同樣找不到保護個人或社區安全的(禁言)命令會引起第一修正案問題的案例。

他說,他希望他們都能同意,刑事被告不能發表對證人構成「迫在眉睫的危險」的言論。

川普支持者的「露骨」言論引發關注

哈巴赫說,法庭應該問的問題是,政府的要求是否「合理必要」,並補充說,他們並不是「在白板上操作」(即憑空想像)。

哈巴赫認為,前總統川普在社交媒體上的言論在其支持者中引起反響是可以預見的。

哈巴赫認為,前總統川普的支持者在網上發表了「露骨的、暴力的、危險的」言論。

他說,參加海湖莊園(Mar-a-Lago)活動的聯邦調查局特工已被人肉搜索,他們的名字被公布了,他們擔心會成為攻擊目標。政府表示,這些特工中有一人有可能會在庭審中被傳喚為證人。

哈巴赫認為,這也意味著在法庭文件中對這些名字進行編輯掩蓋是不夠的,因為有些人已經被暴露了。

坎農法官詢問被告或律師是否參與其中,以及是否有證據表明辯方知道發生了這種情況。

哈巴赫承認,這不是辯方或律師所為,但他們擔心人肉搜索執法人員的人可能成為辯方的證人。

哈巴赫再次提高嗓門 因此受到警告

哈巴赫在回答法官問題時顯得很氣惱,提高了嗓門,並對法官的提問方式發表了意見。

坎農法官說:「哈巴赫先生,我不欣賞你的語氣,我們以前有過不快。」她說,如果他不能表現得專業,他的一位同事可以代替他。

哈爾巴赫請求一點時間,然後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緒。

司法部:編輯姓名沒有提供足夠的證人保護

哈巴赫說,編輯證人姓名並不能減輕修改釋放條件(即要求禁言令)的必要性,原因有三。

第一,一些證人的名字已經被暴露。第二,他稱,辯方反對這種編輯。第三,如果案件開庭審理,這些名字將被公開。

坎農法官說,可以在庭審前,在公布證人名字前,採取補充措施,而不是現在修改命令。

哈巴赫辯稱,這並不能解決他們(證人)的擔憂,因為「為時已晚,覆水難收」。

他拿出了前總統川普的聲明作為證據。

司法部:川普與支持者之間存在「呼應」關係

哈巴赫認為,從現在到審判期間,可能會發生暴力行為,「存在很大的危險」。

他辯稱,前總統川普與其追隨者之間存在「呼應」關係,並了解自己的權力範圍和對支持者的影響力。

哈巴赫還提到特別檢察官在哥倫比亞特區對前總統川普的起訴,這再次激怒了坎農法官。法官斥責他沒有向法庭提交記錄,而是要求她依據該地區以外的案件記錄。

法官也給了檢方補充證據記錄的機會。哈巴赫表示他們會這樣做。

司法部:威脅迫在眉睫

坎農法官要求提供權威證據,證明根據《保釋改革法》的條件,為保護個人或社區安全而限制言論不需要進行第一修正案分析。

哈巴赫堅持認為,出於這些原因而限制的言論「不在第一修正案的關注範圍之內」,並指出他們找不到這類命令導致第一修正案分析的案例。

坎農法官要求舉例說明這些言論對安全造成了迫在眉睫的威脅。

哈巴赫出示了前總統川普的「真相社媒」(Truth Social)帖子,認為帖子強調聯邦調查局特工被授權使用「致命武力」。他說,這次突襲是安排在川普一家都不在海湖莊園的時候進行的,但前總統川普在談到對案件至關重要的事件——突襲時,使用了誤導性詞語,導致證人的安全受到威脅。

坎農法官詢問:這些言論在哪些方面顯示了直接的暴力威脅?哈巴赫回答說,背景很重要,更廣泛的背景顯示,前總統川普的講話導致了這種風險。

他說,川普前總統的講話會導致暴力,「他知道這一點」。

哈巴赫認為,川普關於聯邦調查局有意傷害他的說法「一點都不接近事實」,並稱前總統川普的言論「非常不負責任、危險」。

哈巴赫還辯稱,他們所尋求的這一(禁言)命令的標準並非「明確和現實的危險」,他們認為該標準是「重大和迫在眉睫的威脅」。

他辯稱,最高法院的先例表明,尋求此類救濟(即禁言令)並不需要有「明顯和現實的危險」。

司法部:禁言令量身定做,範圍狹窄

哈巴赫說,檢方已盡了最大努力使禁言令的範圍儘可能小,只限制與執法部門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有關的言論。

他辯稱,這種命令限制的言論數量有限,只關注對參與案件的執法證人造成迫在眉睫危險的言論,同時滿足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要求。

辯方:禁言令要求過於模糊

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律師為前總統川普辯護。他表示,《保釋改革法》要求以「限制最少」的條件來滿足安全要求,而擬議的禁言令並不符合這一要求。

布蘭奇認為,擬議的命令極其含糊。他說,提交的「真相社媒」帖子與針對執法人員的威脅之間沒有關聯,所有執法人員都需要保護的結論是不正確的。

布蘭奇說,前總統川普的言論不是對執法部門的攻擊,而是對總統喬‧拜登的攻擊,這種攻擊從第一天開始就有。他說,前總統川普對拜登政府處理此案和突襲他家的行為極為不滿。

辯方:此案帶有政治色彩

布蘭奇說,被告是共和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檢方屬於他的主要政治對手,這也是一個額外的背景。

布蘭奇補充說,辯方從未反對編輯聯邦調查局特工的姓名。辯方曾主張公開案件中的許多文件,但並未反對編輯證人姓名。

辯方:川普不對第三方行為負責

布蘭奇辯稱,有人「曝光」聯邦調查局特工身分,這與前總統川普之間沒有任何聯繫。

他認為,檢方引用了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策劃襲擊聯邦調查局辦公室的案件,以及亨特‧拜登案審判後發生的其它案件,但沒有提到暴力行為。

他認為,特別檢察官將這些人描述為「川普的支持者」並試圖建立聯繫,這是不公平的,因為這可能會造成危險的先例。

布蘭奇說,檢察官引用的其中一個聲明是史蒂夫‧班農(Steve Bannon)在他的節目中發表的,而不是前總統川普,如果其他人發表的聲明可能使川普因違反釋放條件而入獄,這也是一個危險的先例。

辯方:修改條件可能導致川普被捕

布蘭奇還辯稱,檢方的要求不同於標準的禁言令,因為前總統川普可能在辯論台上發表了某種聲明,卻不知自己即將被捕。他擔心該命令是單方面的(不需要雙方在場),因此是法外的,因為它屬於假釋官的管轄範圍而不一定是法官的管轄範圍。

他認為,檢察官可以在不通知前總統川普的情況下要求撤銷他的保釋,這將開創另一個危險的先例。

布蘭奇還認為,這可能會在紐約州和喬治亞州導致更多不可預見的後果,因為前總統川普在這兩個州還有其它刑事案件。

辯方解釋帖文「我將這樣對你」的含義

布蘭奇對提交的一些社交媒體帖子進行了背景補充。他說,前總統川普在「真相社媒」上發布的帖文「如果你這樣對我,我將這樣對你」(If you go after me, I’m coming after you!)是一個政治聲明,絕不意味著他有意干涉自己的刑事案件。

布蘭奇說,擬議的(禁言)命令「令人不寒而慄」,因為它非常含糊,川普的律師們將無法就允許他說什麼為川普提供適當的諮詢。

坎農法官給辯方補充辯護狀的最後期限是6月26日。

辯方:希望特別檢察官能追查「身分曝光」事件

布蘭奇說,聯邦調查局特工身分被「曝光」是可怕的,有方法來處理和打擊這種行為,不必用威脅逮捕來限制前總統川普的言論。

他說,希望特別檢察官能追查這類「曝光」案件。

司法部:禁言令受佛羅里達州管轄

坎農法官問哈巴赫是否有關於控辯單方面受益(ex-parte)和法外方面的擔憂。

哈巴赫說,前總統川普的保釋將不在本地區,任何撤銷保釋的申請都將來自本地區。

他認為不存在寒蟬效應的可能,因為所針對的任何內容「都不是」競選言論。他辯稱,所針對的言論都不是應該被容忍的言論。

司法部:適用禁言令無需因果聯繫

哈巴赫反駁了辯方關於暴力案件與前總統川普的演講無關的論點。他認為,不需要因果聯繫,法官不需要等到事件發生後才下達禁言令。

坎農法官說,仍然需要有事實聯繫。

哈巴赫辯稱,前總統川普知道「真相社媒」是一個「有力的工具」,並為此大肆炫耀。他認為,不應允許前總統川普在這樣一個大平台上發表虛假言論。

司法部:川普有權對禁言令感到沮喪,但不允許發表某些言論

哈巴赫辯稱,該禁言令的意圖並不是要將前總統川普送進監獄。

他說,前總統川普有權感到沮喪,但是,作為刑事被告,他的言論是有限制的,不允許發表對證人構成迫在眉睫危險的言論。

6月24日法庭辯論到此結束。

原文Judge Hears Arguments About Jack Smith Appointment, Trump Gag Order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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