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雪:遠華案朱小華案透視中國司法腐敗

盛雪披露兩大案政治鬥爭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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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馬有志柏克萊市報導/海外中文最暢銷書之一「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盛雪與11月22日下午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作了“從賴昌星與朱小華兩大案透視中國制度性司法腐敗”的專題演講。專題演講由柏克萊加大的“中國論壇”主辦。盛雪表示﹐兩大案政治鬥爭背景濃厚﹔其中﹐私人財產沒有保障﹐兩大案中濫用死刑﹐隨意抓人﹐中國司法機構在任意踐踏法律。

盛雪於1997年起擔任<自由亞洲電臺>駐加拿大特約記者﹐同時﹐為海外許多媒體撰寫新聞報導和時事評論。盛雪於2001年深入追蹤報導採訪中國第一大案“遠華案”﹐並出版了20多萬字的「遠華案黑幕」一書。現在該書已經再版23次﹐廣受歡迎﹐引起海內外轟動﹔但在中國與「六四真相」一書共被列為禁書之首。

兩大案政治鬥爭背景濃厚

盛雪表示﹐賴昌星與朱小華兩大案政治背景濃厚﹐是哪一邊的人才是決定治人還是被人治的關鍵。遠華案的開始是31軍副軍長的兒子向賴昌星遠華公司訛詐1億元﹐未果後向中紀委報案引起的。如果賴昌星涉嫌830億之巨金額的走私案﹐當時的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決不會逃脫干係﹐而賈慶林是江澤民的心腹。賴昌星曾私下與盛雪說過﹐賈慶林不會有事﹐“因為賈有比總理朱鎔基更強的人保他”。

盛雪表示﹐朱小華案是在遠華案之後。朱小華是朱鎔基在上海從一個小處級幹部提拔起來的得力部下。從朱小華女兒寫給朱鎔基的信中與“朱爺爺”相稱﹐可見他們兩家關係也不一般。

盛雪說﹐兩案的結果是一種政治交換﹕朱小華從原來可能的死刑被留下活口﹔而賈慶林不僅未被懲處﹐卻在十六大進入中央政治局。朱鎔基為朱小華留命在十六大人事安排上大大讓步﹐容忍江澤民的五個心腹(賈慶林﹑黃菊﹑曾慶紅﹑吳官正﹑李長春)在政治局佔多數的局面。

涉案人劉希泳﹕愛國商人的警戒

盛雪表示﹐劉希泳是朱小華的朋友﹐曾是在美自費留學生﹐畢業後返國發展。劉希泳在香港就有60到80億資產﹐擁有很成功的成衣產業集團﹔並且握有讓人羨慕的美國Walmart和K-mart公司在中國的獨占合同。劉希泳本人還很愛國﹐對於國內婦女﹑教育慈善業投了不少錢。但是﹐為了搞到有關朱小華的幾百萬的“證據”﹐劉希泳被抓被關。香港巨額資產在關押期間被專案組拍賣﹑國內巨額投資被充公。

盛雪表示﹐劉希泳的遭遇﹐對愛國商人是一個借鑒。不是說你要做什麼樣的人就可以沒事﹐愛國也沒用。中共自有家法﹐司法公正是沒有機會的。

盛雪表示﹐至今﹐至少有2000多香港商人在大陸被抓﹐許多在西方的華裔商人也被關押。在遠華和朱小華案中被傷害到的﹑甚至被無辜迫害致殘的受害人都選擇了沉默。受害人和迫害成構成了惡性循環﹕迫害者變本加厲﹑而幸存下來的受害人不敢說話。

朱小華被誘供騙供

盛雪表示﹐朱小華的妻子自殺後﹐專案組沒有將死訊告知朱小華﹔反而暗示朱小華﹐他的妻子可能也要入獄﹐致使朱小華把全部罪名攔到自己身上。知道妻子的死訊後﹐法庭上朱小華又當庭反供不忍罪。朱小華被判時﹐只有兩份口供詞文件﹐沒有人證物證就被定罪。

辯護律師比花瓶還不如

盛雪表示﹐兩案中的律師都被規定不可以作無罪申辯﹐並被規定有另外多達十幾項的條件﹐其中許多是違背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法庭上朱小華當庭反供不忍罪﹐但是﹐律師卻不可以作無罪申辯。兩案中﹐辯護律師比花瓶還不如﹐法律的程序都沒有走過場。立法﹑執法﹑檢察三大互相監督和牽制的部門卻合為一體﹐成為所謂的公﹑監﹑法聯合辦案。

中紀委專案組任意抓人關人

盛雪表示﹐中紀委的職責是主管黨內的紀律﹔但是﹐中紀委專案組任意抓人關人﹐許多人被抓時沒有罪名﹐被放時沒個說法。比如﹐本來是拳擊師的遠華公司保安經理﹐案發後無辜被抓一年半﹐飽受折磨。被放後他要討個說法﹐省領導對他說﹐抓你不需要證據﹑查不到什麼才放你的﹐要再鬧小心點。

最後﹐盛雪介紹了出書前後的經歷﹐曾有人想花一百萬賣斷她的「遠華案黑幕」一書的永不出版權。但是﹐盛雪沒有答應﹔她說﹐“我寫書的目的就是要發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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