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談黃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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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樑宇電話採訪報導)中國湘潭女教師黃靜裸屍案最近將提起訴訟,該案是2003年婦女人權受到侵害的典型事例,引起了海內外華人的廣泛關注,本報記者就讀者關心的問題採訪了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艾教授曾就中國2003年另一大案孫志剛被毒打致死事憤而撰文, 引起了公眾對生命尊嚴和生命權的關注。

記者:在網上看到不少你寫的有關黃靜案的報導,我想請你談談你在著手處理這個案件中一些感受?

艾教授:總而言之,現在我希望這件事得到公正的處理。我覺得湖南湘潭市對黃靜案的做法不講道理,沒有理性。我們說執法公正,最起碼是講道理。黃靜究竟是怎麼死的?一開始他們說是心臟病,後來又說是肺梗死,可是現在我們中山大學的法醫鑑定中心,這是在全國是名列前茅的鑑定中心,教授們花了半個月的時間的檢查、分析得出黃靜死於心臟病缺乏證據。作為檢察院,最起碼要考慮這個結果。

從我對陳教授做的採訪,你也可看出陳教授也不是說肯定暴力死亡,他說了我看的材料不全,我不能馬上作結論。對黃靜自然死亡,我們中大法醫鑑定中心的鑑定報告是「缺乏證據」。陳教授說:「缺乏這就證明你下這個結論是站不住腳的,這不能用百分之百、百分之五十、六十來表示。「缺乏證據」的意思是甚麼呢?就是說當時用「風濕性心臟病」、用「冠心病」、用「肺梗死」來解決黃靜自然的死因,這是沒有依據的。」

我不知道這個地方可以有甚麼理由不接受。你不接受,你可以講他沒有針對死因講出更具體的情況,但那是因為他沒辦法看到更具體的材料。

面對4份鑑定書,意見這麼分歧,你最起碼如是活人你要搞個會診、查清病因,對症下藥。如是執法機構你起碼要查清死因,你才能對這個案情和性質有個判斷,你執法才有信度。我覺得很可悲,在我們21世紀的中國,執法可以這麼罔顧專家意見。在1958年的時候,提倡畝產萬斤糧,把專家的意見不當一回事,給中國帶來巨大一場人禍。可現在是21世紀,國家經歷了那麼多坎坷和曲折,大家最起碼是要學會講道理。推動一個法制的社會,一切都要講道理,否則,受害者家屬怎麼能接受哪?

我在網上看到瀟湘晨報最近一個消息,湖南農村有個婦女,也是遭到強姦,最後也是同樣把它當作民事糾紛,當成是自然死亡。從黃靜案到這個第二例的性暴力、性侵犯死案又當作自然死亡。對黃靜案的處理是開的一個很惡劣的先例。

記者:你是從事文學教育研究的,怎麼會對黃靜案感興趣的?

艾教授:我自己主要是做女性主義文學、文化方面的研究,實際上是教育,我關心黃靜案是因為裡面牽涉到對婦女的性暴力和性侵犯及約會強姦問題,這些在我們國人的概念裡是很不清楚的,就好像是家庭暴力一樣。而家庭暴力也是這幾年才有的概念。對約會強姦概念本身,大家不是有一個很清晰的理念,認為約會中也會發生強姦。黃靜這個案子,我覺得它是婦女權益受侵犯的案子,那麼我作為一個女性主義文學、文化研究的學者是有義務推動這個案子得到公正的解決。

記者: 黃靜這個案件,我好像還沒看到婦聯有任何的說法?

艾教授:我們對這點也覺得非常遺憾,我們希望婦聯在這個問題上起一個積極的作用,在這件事上最積極的是家屬,但黃靜本身不僅是一個家庭成員,她還是人民教師,是女職工,這些機構都有權利來維護婦女權益的,如果他們沒能為黃靜案的獲得一個法律的公正來工作,說明這些職能部門有問題,沒有很好的來履行自己的職責。

記者:黃靜的男友父母的官職並不大,為何有這麼大的影響力?

艾教授:我想有二個方面,一方面國稅局在地方來講還是很有勢力的;另一方面是(當地的)普遍認識(性別歧視),如果是死了一個男人,可能當局會很重視。如果是男人是被女人害死了,我想這個女人逃不了。

如果是一個女人死了,大家一方面對家庭暴力對熟人之間發生的暴力缺乏認識,就會用他們之間的關係來替代發生的事情,因為只要他們關係好,就有一種清官難斷家務事,大家可以不說是非。但是我們現在都知道有家庭暴力這個概念,夫妻之間都會發生兇殺事件,那不是夫妻的熟人,這種可能性也是完全存在的。

當然說一個事情不能光憑可能性,看黃靜這個案子,看它的前前後後情況,看我們所做的調查,看一些已經得到的證據,你都可以看出這中間已經有暴力行為發生了。我們一方面對熟人之間的暴力缺乏認識,另一方面對婦女權利、對婦女生命的喪失,執法人員有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的性別歧視問題在裡面,他根本沒覺得死了一個女人有甚麼事,你就應該接受,說你病死了就病死了,這麼簡單。現在是強姦致死、暴力致死有人要坐牢的,有人要為他的犯罪負法律責任的嘛,當然就有很多人不願意讓他付這個責任。

記者:據說這個案子拖的時間很長,到現在也很難有結論?

艾教授:這本來就是很不正常的,一個家屬已經承受了這麼大一個悲劇,可是她要為自己的女兒求得法律公正,要走這麼漫長的路,還要到處碰壁,都不支持她。有人說強姦案取證難,可是我們看這個案子是取證難嗎?這是家屬千方百計的要求取證,可是現在是公檢機關不要她取證,檢察院不同意委託中山大學在做法醫鑑定,中山大學的要求並不高,他們並不能只接受家屬的委託就去做,因為我已經做過了,你們公安部門並不承認和接受,那麼你要我繼續做,你不出委任函,我怎麼做?你不出委任函,說明你不支持,你不支持,我拿不到材料,我怎麼做?材料都在檢察院、都在地方的權力機關手裡,這幾個法醫怎麼做?

可是我也在想如果我們中山大學的法醫教授,而且不是一般的教授,他是中山的大學的副校長,如果我們中山大學的全國著名的法醫教授作出的鑑定意見在湘潭不被接受,當作一張廢紙,那這個地方隊知識對理性還有甚麼尊重,還有甚麼人的話可以算數?這個地方對法律還有任何一點尊重嗎?

對這個案件本來想想很簡單,有一個人侵犯了一個婦女的身體,當然要付諸法律的,他要承當法律責任,可是現在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就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是甚麼人毀壞了證據?甚麼人作偽證?甚麼人在阻撓辦案?這就不是一個人在犯罪的問題了。

記者:你知道現在這個案情有何新的進展?

艾教授:據我所知,現在檢察院把這個案子退回到雨湖區法院,準備起訴,但是沒有接受中山大學的鑑定結果,還是按照自然死亡起訴。出了這樣的事件,我們除了震驚,也不知道還有怎樣的辦法。當然我們也會說我支持家屬根據法律公正,讓家屬讓受害者的聲音發出來。

記者:你對這個案子的結果怎樣看?

艾教授:我對這個案件一點也不樂觀,我都想好了它最終會輸。但是這個案件即使是失敗了,我們所有的努力都是有價值的,我們所有的努力都可以載入史冊。它開創了中國歷史上,如果一個人被強姦了,她的親屬是可以把這件事講出來,她的親屬是可以告的,而不是因為怕醜、怕貞操去掩蓋這個事實。黃靜的母親現在所做的一切,並不能把她的女兒變活,她女兒現在整天泡在冰冷藥水裡,心肝和五臟全都切掉了,但她為了尋找正義讓法醫在她女兒遺體上做了那麼多次的檢驗,作為一個母親,她承擔了多少心靈的痛苦。她為了爭取法律公正,為了揭露犯罪,不惜一切代價,承受所有的痛苦,從這點看,她母親是很了不起的,是創造歷史的人。

第二我覺得我們今天所有的回音也是在創造歷史,如果有一個受害者被強姦了,不是貞操問題,她可以聽到一個不同的聲音。就是所有我們這個回音沒有說她:你怎麼不怕丟人啊,把這麼醜的事情都說出來了。我們是可以有不同的響應的,我們的響應就是這不是貞操的問題,這就是犯罪,我們就是要揭露犯罪,不管它是跟婦女相連的犯罪還是其它的犯罪,性本身是不丟人的,性本身是美好的。可是性暴力者,是我們一定要揭露的、一定要反對的。哪怕僅是一個個案,都沒有關係。

我們今天所有的努力都是有價值的。因為我們所有學生通過這個案子,你看她們在有關此案的研討會上發言,我覺得這些年輕人很了不起,她們用一種不同的思路來想問題,她們想說

我們希望改變,我們不希望這樣。哪怕我們今天得不到甚麼成果,哪怕最後這個案子敗訴

可是我們說的道理,會在歷史上起作用的。中國社會不能這樣,一個女人明明不正常死了就這樣無聲無息的。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個案子沒有朝希望的方面發展,我是非常非常的遺憾的。我的痛苦不是說為了這個社會,為了這個社區、為了這個城市。我覺得這個城市如果開了一個不講法制、不講理性先例,我對這個城市婦女的處境是很悲哀的,有可能就有第二個黃靜、第三個黃靜,而且這是正義的勝利嗎?這是法制的勝利嗎?這是維護婦女權益嗎?

記者:現在這個案子已引起了全球海外華人的關注。

艾教授:我希望全球都來關注這件事,我們每一份關注都會變成一雙監督的眼睛,監督執法機關要依法辦事。我們的法律是不允許強姦婦女、反對暴力侵犯的。如果一個婦女的生命權被某人剝奪了,那這個人一定要受法律的制裁。因為你制裁了他,才體現了以後這個犯罪是不允許的。如果你不制裁他,說明這個犯罪是可以允許可以接受的。這個不叫禮儀容忍。

現在全世界都在推動男女平等,想把對婦女的暴力降到零。而現在一個社會、一個社區對暴力這樣容忍,那是歷史的倒退還是進步哪?現在就是要所有有良知的人來關注這件事情。

中國是一個講道理、有理性的國家,這樣才會在國際上有地位。但是有時候到地方來講,是很艱難的。昨天看報紙上中央領導批示,要湖南一個地方支付拖欠工人的工資,但是很長時間沒有動靜,所以有時候哪怕中央領導有批示、中央有政策到了地方也很執行。

我在報紙上還看到湘潭發生一件事情,新華社記者採訪毛澤東誕生100週年的時候,看見有群眾在公安局門口靜坐反映問題就拍了照片,結果該記者被打,他報案的時候,警察的態度令他寒心。你從中就可以看出湘潭是一個怎麼樣的情況。

像孫志剛事件就是全體公民關注,最後推動這個案子解決了。可是黃靜的案子沒有起到那麼大的社會動員力,我之所以全力以赴的支持家屬依據法律公正,原因就在於這裡。一個男人死了,有這麼多人為他說話,一個女人死了,好多人就不說話了。而我作為女性學者,我必須要說話,我必須要儘自己的力量發聲。我們女性不起來抗爭的話,誰支持她哪?

記者:在黃靜案過程中,她的父母和你們這些盡力關心這件事的人是不是受到很大壓力?

艾教授:我覺得從我本人來講,是沒有任何來自官方的壓力。我覺得這個壓力是來自地方,我們是學者,我們是講道理的,可是無論你怎麼講,對方是銅牆鐵壁,你面對的是一座推不動的牆。我可以說我是一名普通教師,力量微薄,但中山大學在全國排名是前10名的,中山大學的法醫鑑定中心全國也可以說是排第一位的,但它的鑑定報告到了地方上變成一張廢紙,我的壓力就是來自這無形之中。這個地方上牽涉到的有關的人員還有人性嗎?

我上個月去北京參加一個反對家庭暴力網絡的會議,在那個會議上我為黃靜的案子呼籲,當時他們湖南的公安廳有一個代表在下面坐著,當場就爆發,說我亂說,不應該在全國性的大會上點湖南的名啊。。。我覺得很奇怪,我想我批評的不是湖南,而是那些在公眾權利的職位上瀆職、濫用權力的那一部份人。我覺得你如果要維護湖南的名譽、愛惜湖南的名譽,你就回去監督辦案,監督落實司法公正、法律公正。可是他們只看重自己的名譽,卻不看重法律權利和公民權利的本身,我覺得很奇怪。我覺得這對我來講不是壓力,是阻力。所以你要爭取的那個力量和反對的力量相比,反對的力量相當大,這是個正面衝突。

那些辦案人員稍有人性,起碼要給人家家屬有個交待,事實究竟是則麼樣的,不是病就不是病,為何一定要栽人家是病那?就算是病,那你就跟中山大學的法醫公開辯論,說明中山大學的法醫錯在那裏,現在執政都要講究透明度嘛、公開的。怎麼可以對專家的意見置若罔聞的那?這是對法律的褻瀆。

記者:你接下去對這個案子有何打算?

艾教授:我覺得我們現在能夠做的也就是支持到底,推動到底,不管是這個案子成功還是失敗。即使是失敗所有的採訪都做到底。這就是給歷史留下一個記錄。我們可以想到當年判劉少奇大叛徒大內奸的時候,不是也有那麼多人舉手嗎?10年以後不是照樣平反,我們可以往前看,這個案子就是判輸了,就算你有權利定她自然死亡,可是我們所有這些語言、所有這些記錄、所有這些東西都可以保存下去,讓歷史來檢驗它。這個案件究竟是一個暴力侵犯還是一個自然死亡。

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很高的要求,這是一個基本的要求,一個人要好好生活,不受暴力侵犯,如果有人侵犯他人生命,他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基本要求,它不需要太高理想去做。

不管怎樣,我相信中國還是有良知的人多,應當都要為一個人的生命喪失去呼籲,因為我們都是公民,不要說我是教授,或者我是學者,大家都是在一個社會生活,這就是公民權。

記者:我相信你們今天的努力是會有作用的,而且中國的女性會感謝你今天所做的努力,非常感謝你接受這次採訪。

艾教授:不客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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