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烏龍 送辦變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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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一名男子在六年前尚未成年時,與當時未滿十四歲的女童發生性關係,觸犯了「準強姦罪」,當年被台東地方少年法庭裁定移送地檢署偵辦,但法院陳姓書記官卻擺了個大烏龍,逕將案件歸檔,直到最近才被地院研考系統主動調閱發現,經補送地檢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兩造已成年,並結為夫妻。

台東地方法院書記官長謝嘉仁指出,經內部調查,陳姓書記官純為行政疏失,並經考績會審議後被記申誡一次處分。

本報接獲讀者投書指出,八十七年間,A少年因與未滿十四歲的女友發生性關係,被女方家長發現後控告,全案經少年法庭法官審理,認為A少年涉嫌妨害風化及「準強姦」,刑期至少在五年以上,裁定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未料,陳姓承辦書記官卻將整起案件卷宗歸檔,直到法院日前辦理少年前科資料塗銷,事件因此曝光。

這位讀者認為嚴重的業務疏失,打擊司法威信甚重,究竟是烏龍或是意圖不法,實有必要揭露明示。

台東地方法院書記官長謝嘉仁指出,該案經法官裁定移送檢察官偵辦,但因卷宗頁數單薄,加上陳姓書記官誤將該案卷宗與裁定不付審理的「少調」卷宗混置,始會不慎一併歸檔處理,未依程序移送地檢署,地院在今年6月塑理少年前科資料塗銷時發現。

謝嘉仁表示,事經地院研考系統主動舉發,陳姓書記官隨即被移送考績會議處,地院也將A少年案件重新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並在8月間正式提起公訴,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另經深入了解,A少年現已與女方結為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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