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名稱仍有變數 啟戰機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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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序,引起外界廣泛關注。香港明報報導,由於這項法律草案從名稱到內容條款目前在涉台事務部門及法界還有爭議,包括究竟該叫《國家反分裂法》還是叫《反分裂國家法》有待商議,兩者對於啟動戰爭機制的做法也不一樣。

從名稱上說,《國家反分裂法》屬於特別法,《反分裂國家法》則屬於普通法。前者可以自動完成戰爭授權,並且擁有區域性準國際法的效力。根據聯合國規章,當一國的法律可能對周邊地區或國際產生影響時,這項法律可以報送聯合國備案。而《反分裂國家法》屬於國內法,很難完成戰爭授權任務,這就成了日後反分裂戰爭隨機發動的障礙,法律效力將大打折扣。因此目前的草案只是對構想提出討論,距離真正出爐還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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