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4月12日報導﹐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腦賴昌星,獲得加拿大聯邦法庭批准,對他的政治難民申請被駁回提出上訴,這意味賴昌星在今後兩至三年時間,可以透過加拿大的司法制度,證明他是受到中國政治迫害,而被迫流亡海外,尋求加拿大給予他難民身分。
賴昌星在三月中獲准提出上訴後表示,”這場官司是很漫長的”,可以上訴,”很開心,亦對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有信心”。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四月八日在溫哥華召開的一個記者會上表示,加拿大聯邦法庭法官麥基(MacKay)批准賴昌星提出上訴,是基於遠華走私案一些指控賴昌星的證供是嚴刑拷問取得的,而中國一直以來都以這種方法向人迫取證供,並非被拷問人自願提出。
賴昌星表示,他現時的生活開支和這些訴訟牽涉的龐大律師費,主要是靠朋友接濟,一些以前他曾經幫助過的朋友,至於是那些人,他拒絕透露。
馬塔斯則補充說,一些曾經接濟過賴昌星的人,就算他們的錢有正當的來源,亦受到中國政府的迫害,被關進獄中。
此外,賴昌星表示,他自己與妻子、以及三名子女,都因為這宗案件承受很大的壓力。他說:”孩子來這邊已經有好幾年啦,這宗案件報導以來,一直給他們很大壓力,對孩子的影響力很大的,他們來了差不多已經五年啦,已經都習慣這邊啦,我們的心情不好,他們的心情也不好”。
加拿大聯邦上訴庭預計在今後九個或十二個月內審理這宗案件,上訴庭作出裁決之後,任何一方不滿,仍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不過,馬塔斯提到,在上訴庭排期前,與訟任何一方可以申請將案件擱置,無需經過上訴程序,直接交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審理,屆時會由九名法官對這宗案件進行終審。(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