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南方都市報》報遭整肅與中國新聞自由

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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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訊】發行量上百萬份的《南方都市報》被海內外稱譽爲大陸媒體監督的旗幟。2003年《南方都市報》做了兩件大事:一件是率先報道非典疫情;一件是最早報道孫志鋼在收容遣送中遭到毒打致死慘案。這兩件事情影響廣泛,意義重大。前者對防治非典功不可漠,後者則終結了收容遣送的惡化,一時中國的媒體似乎也具有了社會監督的功能。但是最近《南方都市報》的副總編輯兼總經理喻華峰以貪污罪和行賄罪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與此同時,《南方都市報》的主編程益中也被以類似罪名正式逮捕。

這些判刑、逮捕的消息傳出,全世界一片譁然。因爲這些判刑、逮捕之中,充斥著司法不公和政治迫害的陰影。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許志勇和廣州律師王波是喻華峰的法律辯護人。他們認爲喻華峰被指控的兩項罪名均不成立。許志勇說喻華峰被檢方指控私分58萬元,以及向《南方都市報》調研員李民英行賄97萬元,均是《南方都市報》編委會所做的財務決定。尤其所謂的私分58萬元,根本就是依照報社的規定提取的獎金,沒有一絲一毫違法違規。《南方都市報》的員工也上書報業集團高層,高度稱讚喻華峰的人品對團隊的作用和對事業的貢獻。而遠在北京的一些媒體的新聞工作者,近日起草了一份《關於<南方都市報>問題的呼籲書》,指出《南方都市報》正副主編涉嫌貪污犯罪的案件存在諸多疑點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並呼籲中國國家最高權利機關、最高司法機關依法監督此案。

上述諸多反應,全因爲這是一起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案件,是要以司法起訴喻華峰爲突破口,揪出喻華峰背後的所謂黑手,達到整肅《南方都市報》的目的。廣東省主要負責人華華就指示說,對《南方都市報》要一查到底,查出問題爲止。另一負責人德江則說,《南方都市報》不能光監督別人,自己也要接受監督。實質上在這些話語背後的真實原因,不過是《南方都市報》不聽他們的話,將非典和孫志鋼這類新聞自作主張報道了。

《南方都市報》負責人遭到如此政治迫害,向人們清楚不過地展示了一個事實,就是中國要實現新聞自由,前面還有艱難漫長的路。首先中國是個高度集權的專制國家,而任何專制政權的權利都是不准挑戰的。毛澤東就曾經爲控制新聞辯護說,全中國50多萬個大隊,一個大隊一條壞消息,不出兩個月中國政府就會垮掉的。可見允不允許新聞自由,專制統治者將之視爲生死問題。其次,政府官員的威嚴不容冒犯。雖然每個新聞報道不會都被視爲關係政權生死,有些時候專制政權也需要一點真實報道,但是仍然會遇到壓制打擊的報復。非典和孫志鋼事件就是典型事例。中國政府對這兩個事情的報道,並沒有上綱上線,視爲危害國家安全,而且還及時地進行了適當的處理。但是廣東省地方官員卻將此視爲對他們的冒犯,不進行打擊迫害不足以維護他們的尊嚴。

習慣沿襲也不是輕易能夠改變的。一種思維習慣、語言習慣、報道習慣一旦形成,沿襲下來,自有它的慣性和生命力。新的思維、語言和報道形式也必然會受到已有習慣的壓制、抵制。中國要真正擁有新聞自由,只有經過艱難漫長的跋涉,突破了上述重重難關才可能。在突破這些難關的過程中,每一點滴的新聞自由都會付出形式大小不一的《南方都市報》這類的代價。而中國真正的新聞自由的確立,就是由這些代價一磚一瓦砌壘起來的。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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