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嶽散人:胖子都曾瘦過

五嶽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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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訊】有個笑話是這樣說的:一個胖子被人詬病其體重很長時間了。一日,忍無可忍的胖子終於對著諷刺其體重的瘦子同類說:“好歹我還瘦過,你胖過嗎?”

  我本人就是一個胖子,雖然某些比較厚道的人,經常對本人兩百餘斤事實而宣稱在他看來只有“一百八十多斤”,但是我的體重不已他的良好願望爲轉移。不過,從瘦到胖還是有一個過程的。想當年,作爲北京最早開始野外活動的人,那時候還是精幹的緊。

  這說明了一個真理:每個胖子都曾經沒那麽胖。這個真理雖然幾乎是一種常識,但常識被深圳警方顛覆了。深圳的警方宣佈,從4月1日開始,對所有車上貼著“新手上路”的車輛進行罰款的處罰,最高可以罰款一百塊。這個規定的意思,就是說開車的人應該生下來就應該是高手,如果是新手的話,是不能說、也不能上路的。

  老實說,我們這些作爲高級靈長目的動物,剛剛生下來的時候,除了吃奶與會哭以外,沒有其他任何本事。要是在學各種生存技巧的時候,總有人在旁邊琢磨著罰款,我們的父母是不是有信心撫養下一代就實在是個問題了。就象我這個胖子,是從瘦子那個階段過來的。

  深圳的專家與警方的理由很有意思,說是新手的速度低,對交通是個威脅。這個理由很好,至少說明大家還是對新手的素質有一定的瞭解。新手的素質問題,要是想討論的話,完全不用找那張“新手上路”紙條的麻煩。從任何角度看,新手的素質問題可以是駕駛學校的問題、可能是交管部門考核發證的問題,不論是那方面的問題,都與那個紙條沒有任何關係。要是把“新手上路”的紙條摘下去,新手的駕駛能力就有了質的提高的話,倒是一個世界上最方便提高駕駛技術的方式,深圳警方可以申請專利了。

  在深圳警方方面,還有一個比較不那麽可笑的說法。他們認爲那個紙條對司機的視線是有影響的。就我對交通法規的理解,確實不應該有東西遮擋住司機視線,相信司機也不會傻到把那個紙條貼在前檔風玻璃上——本來這個紙條就是應該在後面,對面會車的時候,這東西有用嗎?

  所有的這一切近似於玩笑的規定,其出臺的背景是值得思考的。相信任何正常思維的人,只能得出新司機的這種行爲,其實是對其他司機有利的這種結論。但這種具有歧視性的條款,表現出某些管理部門對新的現象的處理,抱有一種簡單粗暴的態度。甚至在論證其合理性的時候,還說出“新手上路”是一種“擾民”的現象。其實,要是按照這種邏輯推導下去,所有的廣告都應該從道路兩邊消失,那東西擾民的效果比這紙條大多了。至少看見廣告上的美女巧笑盼兮的時候,走神的概率要遠遠高於看見那個上面只有幾個鉛字的紙條。

  民國時期,有一個叫做李宗吾的人寫過一本《厚黑學》,其中介紹了一種工作的方式。這種方式叫做“鋸箭法”,是說一個醫生把受了箭傷的人體外的箭杆鋸下,然後聲稱治療的過程完成。這個故事的意義是說,箭杆雖然沒有了,箭頭還在肉裏,與沒有治療的時候完全一樣。這個法規的意義也是這樣,坐在沒有新手標誌車中的,還是那個新手。所以,這種治療方式奇怪的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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