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穎:兩樁「醫療事故」的處理

─民間記事

曾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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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在四川省什邡市最近一年的時間內發生了兩起轟動一時的“醫療事故”,之所以給“醫療事故”這四個字加上引號,是因爲有關部門和涉及事故的單位至今還不願意正視“事故”這個概念,他們更多地寧願將這個詞理解成爲“意外”。

兩起意外的事發地點直線距離不到1000米;時間相隔1年零14天。事件的表像都是患者在醫療機構就診,打完針或吃完藥之後很快就死了。所不同的是,由於事發之後死者的家屬所採取的討說法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結果卻是有天壤之別。

第一起事件發生在2001年8月5日,一位名叫唐丹,且長得很像童星金銘的15歲女孩在一家名叫“元通診所”的地方就診,醫生在推注安茶鹼時,唐丹胸悶難忍下身出血慘叫著死去。(《南方周末》2001年9月13日“消費廣場”報道了此事),唐丹死後,其父母按照正規的法律程式,提出屍檢申請,聘請律師,搜集各種證據,以合法的手段爲女兒的死討說法。其間遭遇有關部門在屍體標本的時間上採取拖延和少送最重要的“血樣”等手段的應對,而且,唐丹所就診的“元通診所”經查屬於未取得合法行醫資格的“非法診所”,但“非法診所”不僅順利地開張營業了,而且在“唐丹事件”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仍然照常營業。唐丹的家人在什邡和成都之間奔忙,最終得到的是有關部門得出的“並非醫療事故”的結論。唐丹因一場感冒而暴斃在一家非法診所裏,其父母經過1年多的奔波,先後經過數次上法庭,先告衛生局行政不作,法院判衛生院局不作爲成立,但判決下達近半年,衛生局根本不理。後來,又經過很久的奔波,涉嫌非法行醫的“元通診所”負責人才被刑事拘留,這是唐丹父母不斷到市委市政府找有關領導敦促的結果,從立案到逮人,又整整耗掉5個月零幾天。而在此期間,涉案的醫療人員已將能轉移的財産轉移,能變賣的變賣。直至筆者寫稿之日,根據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唐丹案中止審理,什麽時候開庭還遙遙無期。在這一年時間裏,唐丹的父母由普通的農民變成半個醫療和法律專家,他們已爲此借下了萬餘元的債務,他們所渴望得到的公正,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得到。好在他們都才40歲左右,還有時間。

“唐丹事件”之後的1年零14天的2002年8月19日,什邡市南泉鎮金井村6組38歲的周忠富騎著摩托車到什邡客運中心某醫藥公司的連鎖店買藥,坐堂醫生給他開了青黴素V鉀片等藥,周吃後不久便不省人事,停止了呼吸。

事發後,周忠富的親人和朋友們將他的屍體擡到藥店櫃檯上,哭鬧著說誰要是敢動就砍死誰。後來,又在與藥店負責人的談判中,將其打成重傷。在未做屍檢和任何核實的情況下,藥店方同意“補償”死者14萬元人民幣,此款於事發後的兩日(21日)兌現。整個事件在40小時左右解決,據知情人稱,此事極可能有江湖中專門吃醫療糾紛錢的人插手。

這兩起事件當事人所採取的解決方式的不同而得到天壤之別的結果,讓人感覺到背上有一種涼絲絲的感覺。但願他們之間沒有什麽因果關係,更但願這兩起事件的處理結果,不會成爲更多的醫療事故解決的範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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