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王學琴生活無著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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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導,5月19日上午九點,在北京市宣武區櫻桃園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辦公室裡,39歲的無業女士王學琴因為連吃飯都很困難,申請『低保』三個月連遭拒絕,在居委會辦公室裡用自帶的酒精點火自焚,因為當時沒有人馬上阻止,造成了渾身燒傷,被送入北京右安門醫院燒傷科,據醫院診斷王學琴全身被燒傷達45%,是重度燒傷,醫院為她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和肢體手術,雖然肢體手術是為了保住她的雙手而進行,但醫生預計因為她的雙手被嚴重燒傷,術後她也將失去勞動能力。

據因冤案上訪近一年的北京市民劉安軍介紹:他家和王學琴相距不遠,王學琴的家住在低矮破舊的平房區——宣武區紅土店胡同9號,家中四口人,她和丈夫都為帶著一個孩子的再婚者,王學琴一直沒有工作,丈夫計志剛過去開出租汽車時生活還不錯。四年前,因為身體的原因經常不能開出租車了,他們夫婦兩個加上正在上學的兩個孩子,積蓄被坐吃山空,漸漸生活變得非常困難,甚至吃飯都成了問題。

從今年2月起,迫不得已,王學琴不得不放下臉面,連續多次到居委會申請『低保』,居委會以種種藉口推委刁難拒絕,王學琴終至絕望導致自焚。

『低保』政策是中國政府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由當時的總理朱鎔基發佈的第271號國務院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這個條例規定:「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中國政府為了穩定國內的安定團結,大力提倡為了解決城市困難居民要實現「應保盡保」。

北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295元。

劉安軍對記者表示:政策到了下面,下面就我行我素。一級政府下面的一個小小的居委會,就能把一個活生生的人逼的走投無路絕望的自焚,你可想可知,在這之上還有多少冤案?

劉安軍還說:如果誰還有活路的話,還有誰能去自焚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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