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成立「職工服務部」

協助華裔工人解決意外勞傷賠償

人氣 11
標籤:

【大紀元記者洪健紐約報導】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上週五(11日)在法拉盛金豐酒樓召開董事會議﹐會上以多數票通過成立「職工服務部」。該會過去十多年收到很多會員及同胞們有關勞工法以及意外勞傷賠償問題的投訴書信。

很多會員及同胞投訴主要包括﹕(一)每週工作超過60小時﹐工作環境差﹐因長期過渡勞累而生病﹐但公司又沒有勞工保險﹑醫藥保險等﹔(二)投訴者多數從事粗重的體力工作﹐如送貨員﹑騎單車送外賣﹑建築工人﹑裝修工﹑搬運工等等﹐經常因工受傷﹐輕的去醫院縫針﹐重的數月不能工作﹐也不知如何處理﹐投訴無門。大家希望馬來西亞聯誼會能給以協助﹐身在異鄉能得到一個合情合理的待遇。

該職工服務部主任陳亞漢表示﹕「今後﹐以上種種職工及勞傷問題都由職工服務部協商﹑援助處理。職工服務部會與少數民族的社區民權組織及各職工服務機構團體溝通與往來。向會員提供勞工法知識﹐介紹勞傷法保險賠償的程序規定﹐也會根據商家需要提供有關資料。」

戴禺律師說﹕「根據美國聯邦勞工法規定﹐最低工資每小時$5.15元﹐每週一到周五工作五天﹐不能超過40小時﹐超過一個小時以原工酬的一倍半付給﹔如果星期六加班﹐每小時以原工資一倍半付給﹔如果星期日加班﹐以每小時原工資的兩倍計算。」

對於工傷意外及因工生病﹐美國法律規定第一﹐一般公司﹐如建築﹑裝修公司﹐在開工前必須有合法的保險﹐即責任險﹑勞工險﹑殘障疾病險﹐方能申請到「開工許可證」﹐缺少一個都不能開工。這是勞工的保障。第二﹐因工作而生病﹐如因工作環境不良引起健康問題而生病者﹔因種族歧視造成精神不正常而生病者﹔超時工作太長﹐勞累過渡而生病者﹐保險公司會賠償一定生活費及醫藥費。

戴禺律師補充說﹐以上各種問題﹐不管你的身份如何。在人權保障之下都會得到合理﹑平等的解決。(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嘉普報告:許多廠家違反勞工規定
紐約市華盛頓高地公寓大火  2死6傷
孟昭文爭取200萬元 60餐館免費設戶外用餐區
紐約市公校將成立新部門 專門協助移民和殘疾學生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