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告《三週刊》誹謗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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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謝美琳報導)影星劉德華入稟法院,指《三週刊》第227期的內容誹謗,控告該刊和該刊的總編輯,要求賠償。

控狀指該刊在今年2月十4日的一篇文章的標題「連場官司,蒸發26年血汗錢,劉德華頻臨破產」有誹謗性,要求求道歉、賠償和禁止把內容再次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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