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2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廉署從美國引渡一名美國駐港電子產品公司高級職員回港接受審,她涉嫌在職期間收受賄款共九百六十萬元。
被引渡回港的是陳尚儀,四十五歲,霍尼韋爾(香港)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美國新墨西哥州的警隊應香港政府要求,前年10月十6日將其拘捕。
陳在兩名廉署人員陪同下於洛杉磯乘搭航機,今晨返港,今午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唐慕賢將案件押後至9月9日轉介區域法院。
陳尚儀涉嫌於九四年8月4日至10月二十7日期間,從兩名設計工程公司合伙人收受合共九百六十萬元,作為協助該設計工程公司取得「霍尼韋爾」或其相關聯公司的裝修工程項目,並獲支付該等工程項目的付款的報酬。
陳於廉署展開調查之前,已於九五年7月二十1日離開香港,其後被發現居於新墨西哥州。香港法院遂於○一年十2月十9日發出手令通緝陳。陳自○二年10月十6日被新墨西哥州的警隊拘捕後,一直進行引渡聆訊。今年6月十4日,新墨西哥州區域法院的法官作出裁決,下令將陳送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