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一塌糊塗BBS站網友致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的公開呼籲信

俞江、許志永、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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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4日訊】

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

2004年9月13日,在事先沒有任何通知或公告的情況下,北大師生和校友深愛的一塌糊塗BBS網站(以下簡稱”一塌糊塗”)被某些行政部門關閉了。

現在,離關閉網站的日子已經過去一周,我們仍然無法從合法的、公開的途徑確切地知道,究竟是哪些或哪個部門,以何種理由,依據哪些法律做出了關站決定。

“一塌糊塗”是中國高校民間BBS的代表,它由幾個北大學生利用業餘時間於1999年創建,到今年9月17日正好滿5歲。五年來,政府對”一塌糊塗”的發展一直抱著寬容和理解的態度,靠著這種寬容和理解以及北大師生和網友的不斷捐款,”一塌糊塗”從日常上站人數僅一、二百人,發展到註冊網友超過30萬,日常上站人數2萬以上的規模,成爲深受學生青年以至海內外華人喜愛的網路社區。五年來,”一塌糊塗”成爲我們生活交流的地方、成爲我們學術討論的場所、成爲我們瞭解社會的窗口。在它上面,我們可以選舉自己信任的站長、站務、版主,用民主的辦法制訂我們共同遵守的規則;在它上面,我們可以平等交換意見,暢所欲言,在不同觀點的爭論和撞擊中提高我們的認識水平,培養我們的民主習慣;在它上面,我們可以評論影片或音樂,可以相約一起去踢球,可以交換舊書,可以尋找老鄉,可以猜謎對對子,可以交流殺毒辦法或者學習體會,可以在感情失落的時候尋找安慰;在它上面,老師和學生可以在課後交換意見,可以進行在線講座(不需要佔用學校教室,不需要遠在海南或歐洲的學者親臨北大,也不是只有北大附近的人能夠成爲聽衆),使我們能夠跨越時間和空間的界限與世界上的新思想、新觀念保持同步。”一塌糊塗”的內容是相容並包的、它的討論是理性的、它的組織方式是民主的。可以說,“一塌糊塗”見證了世紀之交的北大和中國,凝聚了廣大師生的歡笑和淚水,它已經成爲北大人和廣大網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爲展示北大自由和寬容精神的平臺之一。同時,它也成爲黨和政府瞭解民間輿情的重要途徑,很多社會事件經過”一塌糊塗”的討論而更具影響力、更有建設性。然而,無法想象的是,”一塌糊塗”竟然因”莫須有”的罪名而遭滅頂之災。

我們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這次責令關閉”一塌糊塗”的行政處罰,是一次違法的行政行爲,是一次無效的行政行爲。(具體的規範分析請見附件1《關於責令關閉一塌糊塗BBS站的法律分析意見書》)在中央決定加強依法執政能力的今天,發生這種嚴重的違法行政案件,不能不說是值得遺憾的事情。

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建立法治國家和保障人權已經是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共識。中國已經加入了WTO,簽署了一系列人權條約,成爲國際大家庭中負責任的重要一員。1966年公佈、1976年生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50個國家和地區批准加入,該公約第19條宣佈:”人人有權持有主張,不受干涉。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授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今年年初修改的憲法也鄭重提出了尊重與保障人權。作爲人權的一項基本的重要內容,言論自由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緩解社會的衝突和壓力,能夠爲公民和決策者提供暢通的交流渠道,能夠使社會制度既包容人們的分歧又保持穩定。一個言論自由的體制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價值和尊嚴,激發公民的的創造力,從而達到物質財富和精神文明的繁榮。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健康、人道、有序和繁榮的社會。

中囯共產黨已將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作爲今後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就必須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堅持依法執政,已經成爲中囯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要創新,是政府正確行使行政權力的基本準則,是國家長治久安的有力保證。但是,一些行政部門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沒有充分的認識,不能採取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放鬆了對違法行政的監督力度,削弱中央政策的號召力,削弱了憲法和法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對此現象,我們提請黨中央和國務院予以高度關注。

從”一塌糊塗”關閉至今,深愛它的北大師生、北大校友和所有關心”一塌糊塗”的人始終保持著克制的態度。儘管我們對這種踐踏法律尊嚴和蔑視法律程式的違法行政行爲發生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深感痛心,但我們相信,既然這次事件的主持者一直遮遮掩掩,就說明他們沒有得到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支援。我們對建設法治的國家政策抱有堅定信心,相信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違法行政行爲必將得到有力的遏制。

對於青年和大學生,党和政府一直保持著善意的寬容。百餘年來,北大師生一直秉承堅持真理,堅持民主,堅持科學與理性的傳統。BBS站作爲一種新興的輿論載體,就像廣場、公園等傳統公共場所一樣,是青年學生休閒、娛樂、閒聊的地方,是師生們討論學術和真理的公共平臺,我們不能因爲違法嫌疑人可能來到公共場所就不顧市民利益,拆毀整個公共場所。也不能因爲個別人在bbs站上有一些過激言論,就關閉整個網站。進一步,即使網站有不得不關閉的原因,也必須採取公開的、說理的、符合法律程式的方式進行,以爭取獲得廣大師生和社會公衆的理解和支援。

從”一塌糊塗”被關閉之後,網路上陸續出現了許多猜測和謠言。甚至有些網站不負責任地用公告形式指出,”一塌糊塗”是因散佈”政治謠言”而被關閉。實際上,北大師生是最有獨立辨別能力、最不容易輕信政治謠言的群體之一。然而,種種現象說明,”一塌糊塗”的關閉正在對北大師生帶來越來越多的傷害。只有儘快恢復”一塌糊塗”的正常運轉,儘快讓相關資訊透明化、公開化,儘快讓數十萬網友重見”一塌糊塗”的面貌,才能使輿情恢復穩定,使公衆對我國的法治建設恢復信心。

因此,我們,所有”一塌糊塗”的網友和關心它命運的人,對於此次關閉網站的事件表示嚴重的關注,對個別行政部門的違法行政行爲表示強烈的抗議。我們強烈呼籲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理領導下的黨中央和國務院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糾正在”一塌糊塗”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政現象,消除違法行政對北大師生造成的不利影響,化解違法行政造成的抵觸情緒,以民主與法治爲基礎,取信於民,確保我國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經濟文化持續健康地向前發展。

2004年9月19日北京大學一塌糊塗BBS站部分網友

簽名發起人:
俞江(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授)
許志永(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師)
滕彪(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師)

簽名:

關於責令關閉一塌糊塗BBS站的法律分析意見書

一、意見書主文:

2004年9月13日,有關行政部門做出了責令關閉北京大學一塌糊塗BBS站的行政處罰決定。隨即,於9月13日13時,關閉了一塌糊塗BBS站。然而,一周過去後,有關部門非但沒有出具任何具有法律意義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反而利用手中的權力,封鎖關閉一塌糊塗BBS站的資訊。

我們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有關部門做出的責令關閉北京大學一塌糊塗BBS站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非法的、無效性的。理由如下。

二、法律理由:

對於責令關閉一塌糊塗BBS站(以下簡稱”一塌糊塗”),有關行政部門拒絕出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拒絕公開處罰決定的資訊。我們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條文的規定,該項行政處罰決定是非法的、無效性的。

行政部門責令關閉網站,應當依據2002年頒行的《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關於”責令關閉網站”的規定,該種處罰屬於1996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七項所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由於《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是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行政處罰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因此,《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是《行政處罰法》的下位法,依照《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的行政處罰,不得違背《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原則和程式。換言之,如果有關部門認爲”一塌糊塗”有違法事由並責令關閉,其實施的行政處罰,除了以《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爲依據外,還必須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政。而在這次關閉”一塌糊塗”的過程中,行政部門嚴重違反《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原則和程式。

首先,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任何行政處罰都必須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第四條第一項)。

行政處罰必須公開,是爲了避免個人或部門意志代替國家和人民的意志,是爲了取信於民、便於監督。行政處罰的公開性,是我國政府推行”陽光行政”的重要環節,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本保障。在今天,作爲一項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行政行爲的公開性已經成爲每個公務員的常識。我們相信,不具備這一法律常識的公務員不可能進入我國的行政機構。然而,實際情況是,有關行政部門和個人無視這一原則,沒有在任何公開場合公佈處罰決定,就秘密關閉了”一塌糊塗”。其後,又嚴禁在國內任何公共場合討論關閉”一塌糊塗”的消息,並採取各種手段盡可能地阻止公衆瞭解該事件。所有這些舉動都表示,某些行政部門和個人害怕公衆知道事件真相,爲此不惜故意踐踏共和國的法律。因此,有理由相信,關閉一塌糊塗的處罰不但違反了基本的法律原則,而且很可能沒有合理的或合法的依據。

其次,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式的,行政處罰無效(第三條第二項)。由此可知,違反法律程式的行政處罰是無效的行政行爲。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必須履行下列程式,1、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第三十一條);2、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第三十二條一項)。

《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前必須告知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要求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復核當事人的意見,這一方面是爲了有效地保障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另一方面也是爲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利。同時,認真履行以上程式,還可以達到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的目的。但這次關閉”一塌糊塗”,行政機關不但不聽取當事人的意見,更沒有給當事人提供提出事實、理由和證據的機會,甚至連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都沒有告知廣大網友,更談不上告知廣大網友依法享有的權利。因此,整個責令關閉的處罰都是違背法律程式的,同時也是無效的。

再次,按照《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除了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適用簡易程式外,其他行政處罰一律適用普通程式。”一塌糊塗”從建站至今有近五年的歷史,不屬於需要當場作出處罰的情況,當然應該適用普通程式。按照普通程式,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時,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第三十九條)另外,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第四十條)。

然而,儘管法律對行政程式有著如此詳盡而完善的規定,但至今仍沒有看到任何關於責令關閉網站的處罰決定書。因此,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至今仍不能知道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決定日期;不能知道”一塌糊塗”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或規章;也不知道指控它違法的事實和證據何在。沒有處罰決定書,意味著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非法剝奪,同時也意味著行政處罰本身不存在和不合法。這種違法行政使得政府的行政行爲失去了公信力、失去嚴肅性,是值得黨中央和國務院重視的現象。

最後,必須指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申訴或者檢舉;行政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發現行政處罰有錯誤的,應當主動改正。”

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依據該條賦予的權利,完全可以公開的形式,檢舉這次責令關閉”一塌糊塗中”的違法行政行爲。在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尚不明確時,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暫時無法向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上級機關行使申訴權利。但是,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有關機關主動改正行政處罰中的錯誤。並保留依法行使向國務院或北京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保留向北京地區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另外,被處罰的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依照《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可以請求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對這次行政行爲中違反法定行政處罰程式的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2004年9月19日意見書簽署人:
俞江(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授)
許志永(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師)
滕彪(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學教師)

就”一塌糊塗”事件告網友公開書

“一塌糊塗”網友和所有關心其命運的朋友:

有關部門於9月13日突然關閉”一塌糊塗”網站,這一行政處罰不但沒有公開下達法定的處罰決定書,也沒有履行法定的處罰程式,它剝奪了法律賦予”一塌糊塗”的申辯、復議的權利,其性質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非法關閉”一塌糊塗”的行動,不但嚴重地傷害了”一塌糊塗”及其網友,也是對中國法制化進程的莫大嘲弄。作爲”一塌糊塗”的網友,同時作爲法律工作者,我們對如此重大的違法行政行爲深感痛心和憤慨。

我們還瞭解到,”一塌糊塗”關閉後,有關部門或個人竟下令禁止在國內任何網路和媒體上討論”一塌糊塗”事件,這是公然剝奪我國《憲法》上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等基本權利,這種行爲這種行爲已經是對人權和公理的公然挑戰。

然而,即使如此,我們仍然對政府抱著善意的期待。我們看到,在2004年3月國務院剛剛頒佈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重點強調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調了合法行政、程式正當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們也看到,中共十六大四中全會再次強調了依法行政是加強執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們相信,關閉”一塌糊塗”的行爲只是某些部門缺乏依法行政觀念,延續舊的工作作風和思路的結果。基於此,我們向中國領導人發出呼籲書,呼籲他們關注並干預此事。我們認爲,在事件的初始階段,暫時保留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採取向政府呼籲的方式,以便充分陳述我們的理由和法律依據,求得溝通與和解,緩解雙方的抵觸情緒,降低解決事件的成本,是可行的,也是必須採取的措施。

爲此,我們起草了一份公開呼籲信,公開徵求社會各界人士的簽名,並在簽名結束後遞交有關機構。

最後,對於該事件的解決方法,我們要求:

1、廢除關於禁止在國內網路上討論”一塌糊塗”的禁令;

2、允許”一塌糊塗”網友取回自己在”一塌糊塗”上的資料;

3、允許”一塌糊塗”備案重開。

當然,此呼籲信完全基於個人自願原則簽名。請認真閱讀呼籲信的內容,除非同意呼籲信的觀點,請勿簽名。

凡願意簽名的朋友,請將真實姓名和簡單情況附上。如果願意公開自己的真實身份,請在簽名信中注明。凡未注明願意公開的,我們在公佈簽名的時候只公佈所在國(國外)或省別(國內)。如果簽名者系”一塌糊塗”的網友,建議附上”一塌糊塗”的ID。

簽名方式,只需將自己的姓名和簡況寄以下郵箱即可:sarahyhrhotmail.com;loveyitahutugmail.com。

簽名發起人:俞江、許志永、滕彪

2004年9月22日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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