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介入深圳物管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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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事發兩個月後,張玉林回憶起那恐怖的一幕,仍然心有餘悸。

  2005年7月5日下午6點43分,供職於深圳南山區某知名IT公司的張玉林關閉電腦,離開辦公室到公交車站等車回家。突然,他感覺右肩被撞了一下,回頭一看,一個年輕人「左胳膊有明顯的文身圖案,皮膚白淨,眼露兇光地打量著我」。那人突然撲上來,用一柄長一尺左右的刀一陣亂砍,張的右臂被砍3刀,右大腿被砍1刀,左手虎口處的傷口長約10厘米,虎口動脈被砍斷。

  當張玉林退至馬路邊倒地後,歹徒終於停手。張玉林此時才發現,還有另外一個個子稍高一點的歹徒拿刀站在附近望風。兩個歹徒一起跑上了停靠在30米外的銀灰色麵包車離開。「事發太突然,沒有看清車牌。」對於麵包車所停位置,張認為,「明顯是有預謀的,因為麵包車停在兩座樓之間,那個位置是攝像頭拍不到的。」張當即報警,派出所隨後介入調查。

  對於被砍,張認為不是一般的搶劫,「我隨身帶有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物,但歹徒並沒有搶劫」。而且,「我6年前大學畢業從上海到深圳,一直在這家公司做技術開發,社會關係簡單,沒有甚麼個人恩怨。」「要說糾紛,那就是我作為所在小區佳嘉豪苑的維權積極份子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

  而在該小區的內部網站上,記者看到,該小區業委會已發佈公告,稱這是「一場有預謀、有組織的災難」,並表示「不辱使命,絕不屈服於黑惡勢力」。更有網民直言不諱,認為這是「一種以財力為後盾,以利益為核心,以暴力和恐怖為手段,以維護和整飭一種以『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為準則的『黑社會秩序』為目的,而發起的對忤逆者的懲戒和對社會群體的威嚇」。

「聽證會前夕,我的電腦被搜查」

  事發前,以張玉林為首的佳嘉豪苑業主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之間的糾紛,已歷時兩年有餘。

  佳嘉豪苑位於深圳南山區商業文化中心區,2002年12月開始預售,2003年11月入住。早在2003年3月,就有准業主發現,在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南山分局核發的「佳嘉豪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記載有2000平方米門診部的規劃內容。而這塊地方,在早先的預售合同裡規劃為淨菜市場。

  佳嘉豪苑及周邊的小區業主對此反應強烈。因為當時正值SARS危機,人們對公共衛生空前關注,香港「淘大花園」讓人們充分認識到公共的下水道是防不勝防的疫情傳播途徑之一。而規劃中名為「深圳同德門診部」的個體診所,醫療污水和污物的排放和居民排污共用一套系統,沒有分離。對周邊十幾個樓盤的業主來說,一旦疫情擴散,後果不堪設想。

  況且,居民們認為這一區域不存在缺醫少藥、就醫難的問題:在小區周邊不超過3站路的地方已經有2個國家級醫院,就近還有蛇口人民醫院、南油醫院和十幾家藥店,醫療資源很豐富,根本不存在再建一個「門診部」的需求。

  以張玉林為首的一批業主開始找開發商交涉,由於面臨售樓壓力,開發商同意就更改規劃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2003年7月7日,開發商在取得80%以上准業主簽名並經公證後向規劃國土局南山分局提出申請變更門診部的規劃,該局隨後給南山區衛生局發出了《關於將南山中心區嘉佳豪苑原規劃的門診部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函》,要求南山區衛生局提出意見並函復。

  然而,到了2004年8月,工人開始熱火朝天地在門診部施工,伴隨著門診部裝修的開始,張玉林們也開始了艱難的投訴歷程。「居委會、街道辦、規劃局、衛生局、信訪局、市人大、省衛生廳,所有的相關部門都跑遍了,所受到的斥責、白眼和不堪忍受的侮辱,實在是數不勝數。」

  其中,南山區衛生局的意見頗具代表性,「國家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不可以在小區內建立診所」、「只要有1萬人口就可以設立一個門診部」、「是不是絕大多數居民反對就不設呢?國家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國家所有的門診部、所有的診所可以說都是設在居民區或者在商業中心的地方,如果你把這個門診部設到偏遠的地方,那肯定是虧本的」。南山區信訪辦某工作人員甚至指著11名上訪業主的鼻子說,「你們是在鬧事。」

  在這種情況下,「深圳同德門診部」在2004年10月20日順利地通過了深圳市醫療機構專家評議委員會「專家組」的評審,被專家們認定為「具備開設門診部的條件」。

  就在門診部之爭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之時,事情突然峰迴路轉:2004年11月,幾位深圳人大代表以個人身份視察了門診部的施工現場,此事經媒體報導後,有關部門終於同意在12月28日就是否在佳嘉豪苑開設門診部舉行聽證會。

  然而,就在這一關鍵時刻,讓張玉林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幾個警察來到了張的辦公室,聲稱有人舉報,張在網上發佈的文章有不健康的內容,依據《互聯網管理辦法》,要對張的電腦進行搜查。在一個上午的時間裏,張被隔離在公司會議室並被迫交出了電腦,其間的屈辱和尷尬,讓張玉林至今不願意多談。最後,警察並沒有在張的電腦中發現任何違法內容。

  經過此事的攪擾,張玉林和幾名積極維權的業主都沒能參加聽證會,但仍有其他業主在聽證會上擺事實、講道理、據理力爭。南山區衛生局雖然在會上認定門診部合法,但門診部的施工卻從此停了下來。

業主的耳朵被咬掉一塊

  伴隨著門診部問題的暫時解決,佳嘉豪苑物業管理的問題開始浮出水面。

  最突出的是電梯問題,開發商在售樓合同中許諾的「進口原裝電梯」變成了國產組裝產品。令人恐怖的是,電梯超載時不能發出聲光告警,但關門運行後卻會發生墜落,下降二三層後卡住。電梯已多次發生墜落、關人的嚴重事件。

  開發商原來許諾的很多設施,也已面目全非:「郵電所」成了「髮廊」,綠化花園成了某公司、某超市的「商場」,而「幼兒園」則成為商場的員工宿舍、倉庫和辦公樓。業主經常發現塞到門縫處的廣告宣傳單,並多次發生陌生人敲住戶家門並試圖用鑰匙開門的情況。

  為解決這些問題,2005年1月,佳嘉豪苑業主委員會成立。在隨後的一段時間裏,業委會發了30幾封函敦促物業公司解決相關問題並公佈自2003年入伙以來的財務收支狀況。迫於壓力,物業公司和業委會開了一個協調會,拿出了一份嚴重虧損的收支狀況表,在這份表上,業主們驚訝地發現,小區名稱竟然變成了「海岸明珠」。而「海岸明珠」是該物業公司負責的另一個樓盤。對物業公司的欺騙行為,業主們當場指出並給予譴責,雙方不歡而散。從此,任憑業委會再發函催促,物業公司均置之不理,拒絕再作溝通。

  業委會遂將雙方交涉的前因後果在小區內部網上發帖公佈,業主們群情激憤。在此情況下,物業公司經理找到了張玉林,希望他能說服業委會將帖子撤下,並表示「一切都好商量」。為了儘快解決問題,業委會在幾天後撤下了這個帖子。

  儘管張玉林在前期維權中處於實際上的領導地位,「一言九鼎」,但他並沒有進入業委會。「一方面是因為張先生的小孩剛剛出生,他沒有時間和精力,最主要的是我們考慮到很多業委會被物管公司收買和腐蝕而癱瘓的情況,決定保存實力,讓張先生在業委會之外發揮作用。」佳嘉豪苑業委會主任蔡宇江告訴記者。

  「但是,撤下帖子這件事讓物業公司意識到張先生對業委會的影響力,他們認定業委會的活動都是張先生操縱策劃的,從而為7月5日的事件埋下了伏筆。」蔡宇江進一步分析道。

  此後不久,物業公司的經理找到張玉林,公然聲稱「我們是敢動武的」、「我和你鬥到底」、「你不讓我們吃飯,就讓保安到你家吃飯。」

  隨後的整個6月,一切似乎都風平浪靜。6月30日到7月4日,張玉林和單位同事到四川旅遊。7月5日,就發生了那駭人聽聞的一幕。

  事情發生後,佳嘉豪苑和附近幾個樓盤的許多業主都到醫院看望和聲援張玉林,在得知他是家庭的唯一經濟支柱後,還有小區發起了募捐活動。但佳嘉豪苑的物業公司卻自始至終沒有任何表示。而在小區的業主論壇上,一個署名為「物業董慶華」的帖子自稱自己就是黑衣人的幕後指使者,公開威脅業委會成員。不僅如此,他們又開始圍繞著小區的幼兒園做文章。在蔡宇江他們看來,這是在「測試砍人事件的後果」。

  2005年7月12日,幼兒園租戶「陽光蓓蕾幼兒園」向佳嘉豪苑業委會轉交了封閉小區花園內兒童娛樂區,供其經營使用的方案。業委會及部份業主通過協商並正式發函告知:小區花園內兒童娛樂區為小區的全體業主所共有,幼兒園不得封閉,並不得禁止小區全體業主的小孩進入。

  一星期後,幼兒園強行動工,將小區花園內兒童娛樂區圍欄封閉。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業主們拆除了封閉圍欄。7月28日,發展商、物業、幼兒園再次聯手強行施工封閉,搶佔小區花園內的兒童娛樂區,還加裝了兩台攝像頭,監控業主的兒童娛樂。與此同時,小區裡還出現了兩名凶神惡煞的打手,全天候赤膊巡邏。

  8月7日晚,近200名業主與那兩名壯漢對峙著,那兩人不時聲稱「來啊,把你們的頭打爛」。一名女業主氣憤地衝上前去,慾與兩名男子理論,結果被一腳踹出兩米遠,翻倒在地上。看到妻子受辱,業主譚先生攥起拳頭打向那人,兩人廝打在一起。其間,譚先生忽覺右耳朵一陣鑽心的疼痛,用手一摸發現右耳朵不見了下半部份。事後,多名業主在現場找尋20多分鐘,終於在混亂的現場找到了被咬掉的部份耳朵,緊急送往醫院。

維權一定要付出血的代價?

  「發生在張玉林身上的流血事件並不是個案,而是這幾年深圳的一個普遍現象。」資深維權人士、深圳景洲大廈業委會主任鄒家健告訴記者,「2003年4月6日,深圳市南山區僑城豪苑網名為新民的維權業主因家中屢被無故停電,下樓交涉未果,在小區花園被六七個歹徒砍殺,倒在管理處門前綠地,新民送至醫院,因失血過多一度體克,這就是震驚深圳的『新民事件』。這以後,此類事件漸漸呈愈演愈烈之勢,在德富花園、學府花園等幾十個小區,均先後發生過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黑衣人』介入、維權業主被磚頭、木棍、鐵棒、長刀、匕首毆打、暗殺的惡性傷害事件,分佈在深圳市各個區。」

  據瞭解,目前僅媒體報導的2004年深圳業主被打事件就多達20起,而據維權人士提供的數字,被打事件遠不止這些。每當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或者舉行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的時候,就經常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毆打,而業主們紛紛將矛頭指向物業公司。

  對深圳物管行業頻繁發生的「黑衣人」現象,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副主任黃衛平認為,根本的原因在於利益衝突。「開發商、物業公司、業主是一種三角關係,但很多情況下成了兩角關係,即開發商同物業公司是一家,這對廣大業主不公平。目前,深圳高層住宅管理費指導標準最高為45元/平方米/月,深圳市許多小區突破政府最高限價。近年來,儘管深圳的物業管理資費不斷下調,但絕大部份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仍在28~38元之間。

  佳嘉豪苑業委會主任蔡宇江則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佳嘉豪苑約有430戶業主,管理費是26元/平方米/月,還有300多個車位,而目前物業公司的工作大多還是靠人拉肩扛,做一些低層次的服務,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保守估計每年的利潤在50萬元左右。「而物業公司在深圳共管理著16個小區,我們小區是其中最大的一個,為了避免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他們肯定要在我們小區嚴防死守。」

  鄒家健則告訴記者:「深圳的一項調查顯示,許多物業管理公司的投資回報率大約是百分之一千到百分之一萬甚至更多。很多物業公司都對外宣稱虧損,但你叫他走,要換物業公司,他卻怎麼都不肯走,走就要打架,就要流血鬥爭。」

  「這麼多針對維權業主的流血事件,到目前為止沒聽說有一起破案的,這無形中降低了犯罪成本,造成了一種犯罪可以不受懲罰的氛圍。很多本來可以通過協商去解決的事情,很多人就會去走『捷徑』,花幾千塊錢把對方斷手斷腿了事。」

  叢洋是深圳天一名居的維權業主。2004年5月,叢在深圳歲寶百貨商場後門被3名男子拳腳相加,致其輕傷。兩名兇手被當場抓獲後供稱,與叢洋素不相識,是受「老闆」的指使。「老闆」何許人也?兩人卻稱「情況不清楚,無法找到也無法電話聯繫」。兩名男子後來被福田區法院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但警方卻始終沒有查出系何人指使。

  提起這件事,叢至今情緒激動。他認為警方抓不出真兇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相關政府部門往往和開發商、物業公司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儘管沒有人能說出這種「聯繫」的具體情形,但人們還是可以從一些公開披露的官員腐敗事件中看出一些端倪:深圳市住宅局房改處原處長劉新雲曾於2000年9月和11月通過旅行社渠道,先後兩次私下接受2家物管企業出資邀請出國,變相公款旅遊,共計26天。而在深圳市城建集團原董事長李育國買官案中,李就有30萬元的買官款項是從下屬的物業公司提取的。

  在此情況下,「許多政府部門在接到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控告和投訴時,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查清事實,而是追問『誰在組織』、『是不是在聚眾鬧事』?告誡業主『不要玩太大了』。」鄒家健說,「更糟糕的是,一些相關政府部門在制訂政策時,往往有所偏私,對業主的利益保護不夠。如2005年1月出台的《深圳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4條就規定:市(區)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依法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但實際上,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是群眾自治組織,物業主管部門根本無權對其管理。所以,毫不奇怪,幾乎在每一個社區業主維權起訴物管企業的同時,都伴隨著一次對主管部門的行政訴訟。」

  而黃衛平則認為,在業主和開發商的關係上,業主無論在財力還是組織程度上,都處於天然的弱勢地位。而目前,業主維權還面臨著一系列制度層面的問題:業委會的地位不明確,解決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衝突的機制還很不完善,解決物業糾紛尚無法可依等等。政府作為社會遊戲規則的制訂者,應致力於為雙方之間的博弈創造平等的制度平台。對處於弱勢的一方,則應有相應的扶持和保護。

  據悉,深圳市公安局長李鋒在7月29日接受多名上訪的維權業主時,對維權業主被害事件作出如下批復:「請刑偵支隊組織精兵強將、專題研究、打擊兇手、揪出幕後、整頓行業。」但願,這一批復能儘快變為現實。

轉自《選擇周刊》第57期,原載《南風窗》雜誌作者:趙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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