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孔雀石綠食物不獲豁免

標籤:

【大紀元11月8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港府認為,零售商亦應該同樣受禁止出售孔雀石綠物的法例監管,不應獲得豁免。

香港政府建議修改法例,禁止進口或出售含有孔雀石綠的食物,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提出修訂,希望豁免零售商遵守規例。

不過,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陳育德不支持修訂,因為破壞了法律精神,又認為不能夠保障消費者安全,而且因為目前批發及零售的定義不清晰,在執行上亦有困難,他擔心,會有批發商自認零售商來逃避法律責任。

相關新聞
食品安全問題不斷亮紅燈 消費者自保之道
掛證石斑魚出問題  消基會:標章核發應控管
南韓漁產品也檢驗出致癌孔雀石綠
南韓有漁產品含孔雀石綠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