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故鄉堪憂——我的重慶之行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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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 自10月18日抵達重慶至今,我走訪了大量農民、民工、幹部、教育工作者,無論老中青少、貧富貴賤,均已一一涉獵。這當中的滋味,確實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夠說得清楚的。我畢竟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回故鄉了,這段時間裡所發生的種種人事變化,以及那些被多年沉默和冷漠所封閉的「舊聞」,都在我所瞭解的範疇之外。對比起外省所遭遇和體會的種種狀況,此次回到故鄉也能感受到很多地方都是大同小異,確實是天下黎民終歸還是相似的太多。在這裡,我想談一些切身的感受。

第一,重慶邊緣地區的交通是個難題。

面對同樣的交通問題,各人都表露出了自己的擔憂。有的人擔憂出了錢被腐敗官員吞吃,有的人擔憂出力者都已外出打工沒人來幹,有的人擔憂村與村、組與組、人與人之間意見不統一……。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算盤,都在琢磨對自己的利益有多大的侵害,受益者又有怎樣的回收。那麼,為什麼要修路?這個問題的答案卻是驚人地統一:「路太爛了,不方便。」另一個問題是,難道這麼多年以來,就真的一直沒有人關注過這種事?究竟是出不起錢呢,還是沒有辦法去安排統籌?

我到民眾中去尋找答案。從大方向看,我認為修路是有資金基礎的,還是有人掙到了錢,也有人願意出部分資金。然而,這些年政府財政對鄉村公路中的小支路幾乎沒有什麼投入,有投入的也要看利益回收。招商投資的,還沒有考慮到這方面來。但是,據我觀察,從各個村、各個組的地形情況和日常需要出發,似乎每一條支路都有修的必要。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目前農村已經刮起一股不可忽視的「修房風」,但在運輸上民眾抱怨非常,因為路爛、高低不平,運輸起來既耗財力,又耗時間。沙、火磚、水泥、石灰、鋼筋、瓷磚、瓦等,以及買菜、賣貨、出行等,都成困難。一位村民把話說得很激動:「銀波,看到這些爛路,我的心都傷透了。」

交通困難,實質問題在「路」,由「路」又引出其它一系列現象,比如黑車橫行。民眾離不開車,公車數量少,黑車大量出現,政府又在打擊黑車,而黑車自身的存在又有其合理性。這是個利益權橫的問題。根據《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開黑車,重者將被處以3 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有些路太爛,公交車去不了,它本身的數量也滿足不了民眾的需求,只好由黑車來代替。黑車需要的資金很少,二手市場很容易拿到,即使是一輛大客車,三四千元也搞得定,摩托車就更便宜。

關鍵還是「路」,有路才能四通八達,投資、辦廠、辦事、出行都方便。從成本來講,它也高不到哪裡去。農村有「義務工」的規定,出不起錢就出力,完全可以根據未來的「利益佔有」的不同,來進行分攤。在外面打工的、辦廠的,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就做個表率,只要能夠用盡辦法監督資金的合法、合理運用,那麼這些路就一定能夠在最短時間之內修好。有一個村民,離我不遠,他在雲南開了一個公司,這次投入300 萬元人民幣,把路修好了。這種大手筆,與一般的村、組情形不一樣,所以還是需要群策群力,盡量從公共利益出發,這樣才可能圓滿解決普遍性的大眾問題。

第二,政府應該投入的卻投入得太少。

一個地方的發展,是需要硬件設備的,尤其是基礎性質的硬件。

把時間拉開來看,第一就是要大量增加對教育的投入。現在的問題是,很多學校在實質上充當著一種「棄兒」的角色,甚至比「棄兒」還要「棄兒」。也就是說,政府雖然把你拋棄了,但是你還是要供養政府。大家知道,辦學校必須注入資金,擴建設施很花錢,但是這些錢從哪裡來?從學生那裡來嗎?這樣做會得罪很多人。小學、初中更不應該收費,我們過去強烈批判這種中國義務教育的虛假乃至詐騙,然而導致這種情況的出現的,恰恰是政府。

學校被逼在這樣一條死路上:如果對學生不收費或低收費,那麼學校就沒有辦法辦了,除非尋求到社會援助;如果對學生高收費,學校還是沒有辦法辦了,民眾會抨擊你,政策會打壓你。唯一不受影響的是政府,最安全地受益的也是政府,每年這些地方官員都要從每個學校當中提去幾十萬、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資金,其它問題就由學校自己解決,不管你的死活。這種局面相當有害,因為在這個過程當中最有可能被加害的就是學生,尤其是貧困學生。

關於貧困學生,最近我又見到了幾個,細緻瞭解之後發現這裡面涉及的面也是廣得要命。農民、民工、殘疾人,甚至還包括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來應當享有一定政策優惠和經濟補助的,但是結果怎麼樣呢?上面早就批下來的款沒有到達他們手中,國家剛剛頒布的一些律令被忽視。有的政府在這些過程當中扮演了相當不光彩的角色,有錢來的時候,本來應該去落實到基層甚至個人,但是這些錢被卡了,換成百姓的話就是被「吃」了;沒錢來的時候,民眾辦事情必須托熟人,大家都不注重程序,都去走後門,這時程序失效了。那麼,在沒有後門走的情況下,民眾怎麼辦?這種特色不是個好特色。

更直接的問題是,民眾與政府或者說政府與民眾之間,缺少實質性的溝通。我為一些村民辦事,被稱為「做夢都沒有想到會有這一天」,我聽起來很辛酸。有的村長拉著我的手說:「銀波啊,這裡的官跟走馬觀燈一樣,混個過場,連人都會不到。」我想問大家:行政是什麼?是行官僚之政,還是行眾人之政?若是後者,那麼任何行政除了透明化之外,就應當是具體化、深入化。很多時候,你不能等問題來找你,而是必須由你去首先發現問題。退一萬步說,即使是做個秀,也比不做好,只要不是到處觀光旅遊、層層設防,而是表面化或深層化地深入民眾,共商大計。跟底層民眾打交道,大家要看能為他們做什麼,彼此之間有沒有什麼共同合作的契機。不要忽視他們,因為你的一個普普通通的失職或者行政不作為,就很有可能使他們更加絕望,一旦這種絕望成為普遍性的認識,那麼這個地方就要完蛋。

第三,警惕計劃生育與土葬的實質異化。

這兩個問題是此次我回到重慶聽到的反映最強烈的問題,被指為「政府敲錢」。「敲」,是敲詐的意思。我知道的幾起案件,聽起來有些殘酷,看起來就更殘酷,不知道大家心裡是什麼感想。其中一家,生了一個「二胎」,被罰20880 元人民幣,這一家人交不起,被起訴,法院下達強制執行書,最後,執行沒有起作用,因為這家人的處境確實很艱難。於是,這一家的男人被拘留15天,每一天家中的老婆都要交8 元錢,這樣才能保證男人在看守所裡不餓肚子。15天過後,這家人東借西借,湊了幾千元交了上去,剩下的錢必須一個月之內交清,否則又將拘留15天。如果達到三次拘留,那麼這個男人就將被判處勞教,刑期是三年或三年以下。有一位村民親口對我講:「這樣的案子,在我們這個地方不下100 起!」

與政府針對公民大相逕庭的,是公民針對政府以及公民針對公民的案件。政府針對公民,可以倚仗國家強制政策,可以倚仗各級機關、機構、單位、組織,可以動用專政手段,然而公民針對政府或者公民針對公民,卻明顯處於弱勢,這在「法律意義上的平等」這一點上是說不過去的,尤為凸現專制的本色。一般的民事訴訟或者行政、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確實執行不了,只能執行到哪種程度就算哪種程度,如果對對方有涉嫌綁架、拘禁、威脅等,那都是違法犯罪,要被刑事處罰。計劃生育的罰款數額、執行手段、震懾程度,演變到今天這樣一個地步,我認為是政府首先背離法律原則,以政策代替了法律的規則,過度地侵害甚至迫害公民,這種打著政策與法律的幌子來攬取百姓金錢的手段,極其有害。這種傾向就更應糾正,相關受害者還應反過來控訴行政者,要求相應的國家賠償。計劃生育的罰款和其它迫害手段,在國際上被指為詬病,今後的數額和相應處理方式,絕不能如此野蠻和貪婪。其是非對錯,需要一個立法式的重新表決。

土葬也是如此。本來「移風易俗」,實行火葬,拿骨灰盒代替墳墓是為土地著想。但是很多村民說:「深挖深埋,沒有影響。」現在的火葬費和火葬前後的冰凍費、紅包費等,確實昂貴,農村荒地也多,如果深挖深埋,花費的錢不多,那又會有多大影響呢?我注意到有的地方收6000元,有的地方收4000元,有的地方收3000元,這是明顯在賺死人的錢,搞得一般的家庭連人也不敢死,就算死了也要偷偷埋,他們不敢拿去火化,也交不起土葬費。如果深挖深埋還不行,那麼能不能想想其它辦法來阻止收費,或者說阻止收如此高的土葬費?如果一切有利益可占的機會都被政府控制,且被合法化,那麼這種行政就是維護政府利益的行政,而不是為民眾行政,它是苛政。這種實質異變是恐怖的,看似道貌岸然的政策法律,卻唯獨違背了國家根本倫常和真正的道德高度,也不利社會穩定。風可移,俗可易,但這種曠古未有的成本不能由民眾來100%地承受。而且,這種骨子裡「政府即國家」的規則,必須被拋棄。

──原載《北京之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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