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首度判決台灣公司侵犯智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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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八日電)中國大陸漢王科技公司狀告台灣精品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權一案,近日由北京法院宣判一審勝訴,這是中國法院首度判決台灣公司侵犯智財權。

  中新社報導,漢王科技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指出,由於案件屬於高科技產業和高端技術,論證複雜,同時以電腦程式、數據被侵權的軟體產品官司當時還較少,法律上具新穎性,法院審理慎重,再加上侵權者並非簡單抄襲複製,而是破解軟體程式碼重新編輯,使得調查審理過程耗時四年,終於在不久前作出一審判決。

據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台灣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漢王科技三十萬元人民幣。

這起軟體侵權案始於二零零零年,當時因成功開發聯機漢字輸入技術而在中國大陸名噪一時的漢王科技,狀告台灣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精品)侵犯自身軟體著作權。這起案件當時引起中國社會廣泛關注,因為它不僅涉及知識產權這個在當時較為新鮮的概念,還是中國首起透過網路銷售軟體而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

漢王科技在起訴書中稱,一九九八年六月,漢王科技研究開發了「漢王Win CE聯機手寫漢字識別核心軟體V1.0」,並於當年十二月授權給微軟 (中國)有限公司使用。由於這個軟體解決了漢字輸入的一系列世界性難題,代表非鍵盤漢字識別技術的最高成就,吸引許多PDA廠商深入合作,為漢王科技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報導指出,當年五月份,漢王科技發現台灣精品破解這個軟體程式碼、重新編輯,並將抄襲複製的軟體以自己的名義,透過自己及台灣掌龍網站公開宣傳,並於網路下載許可和銷售。同時以自己的名義與中國大陸各PDA廠商接洽、演示和推銷,並以低價位尋求合作。

據此,漢王科技認為台灣精品違反中國的著作權法和電腦軟體保護條例,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五百餘萬元。

北京最高法院近日作出判賠三十萬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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