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規定拖欠贍養費五月一日起須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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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三十日電)香港政府將自五月一日起,對拖延給付贍養費民眾實施收取利息新制度。

針對夫妻離婚後,其中一方經常拖欠或拒付贍養費,港府修定「贍養費欠款的利息及附加費條例」將於明天起生效。

港府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根據條例,如贍養費支付人沒有遵從贍養令準時或足額付款,受款人有權自動就五月一日或其後累計的贍養費欠款收取利息。

贍養費支付人如屢次無理違反贍養令,沒有準時或足額付款,受款人可向法院申請下令支付人繳付附加費,數額可達欠款的一倍。

民政事務局並啟用一個贍養費欠款利息及附加費的專題網站,讓民眾了解新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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