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登忠:報告文學二十世紀末的中國農民 第七章 經濟權利 (上)

韋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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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 塵世間人主要是依靠感覺器官,尤其是憑借視覺和聽覺對人之外的事件作出「有」與「無」之確證,然後根據已鑲在頭腦裡各種概念、各種理論對其進行區分、評判。不同的人其評判標準可能有差別,可一旦睜開眼睛,貧窮的確是實實在在的。農民的貧苦不是個人貧困,而是集體貧困,階級貧困,窮困的結果相似,窮困的原因卻很多。對窮困的諸多解釋中「按勞分配」早已過時,越窮的人越苦,越苦的人越窮,越富的人越閒,越閒的人富;也許「能者多得」之解釋較為令人滿意。滿意的原因並非真是能者多得,而是我們無法對誰是能者下一個確切的定義,只好「多得者就是能者」,「能者就是多得者」,用倒果為因或是無果因也即邏輯循環來解釋,不去深究時人們會很滿意地接受;「生死由命,富貴在天」常常能使人們擺脫理論上的困境,是精神療法中最有效的方法,然而這些「存在就是合理的」解釋會使人安於現狀。對貧窮的一些說明儘管不能包羅萬象,它是動態的而非靜態的,一旦人們接受,他們就會萌生希望「上帝總該使現實有一點點改變吧」。
Ⅰ 廉 價 商 品

錢對現代社會太有用了。油鹽醬醋,買衣買褲,紅白喜事,孩子上學……都要用錢。農民沒有工資,就賣米賣糧,耕地不多,餘糧不多,甚而有少部分農民糧食還不夠吃。從整體來看,中國有九億農民生產糧食,只有三億非農業人口買糧,糧食不僅不出口,有時由於貿易上的原因還要進口,糧食價格不會高到那兒去。外國人為了使農產品出口,政府就給農民大量補貼,中國人為了出口,政府補貼的是工業品。記得前幾年韓國總理因為不能使大米出口,損害到人口佔少數的農民的利益而引咎辭職,中國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卻是通過行政手段禁止糧油價格上漲,以防城市居民因農產品價格上漲而出現騷動,至於農民受到的損失是次要的,農民不會說話,更不會因為農產品價格被強制壓低而遊行示威或是揭桿起義。

不僅如此,農藥、化肥價格連年上漲,政府絕不會干預,他們想做的只是亂收、亂貪、亂罰。住在城郊的農民由於「地利」,靠賣菜也有一筆收入,遠離城鎮的農民只有在趕集日才進城,從他們手中人們可以買到平常沒有賣的東西。折耳根是一種野菜,可生吃也可熟炒,害怕肥胖的城裡人很喜歡這種野菜,老年人或是放牛娃常挖來賣。買小女孩的折耳根一元錢五把,太廉價!一個中年婦女問:「六把賣不賣」?小孩不賣,中年婦女走了;另一次看到一位白白胖胖的老婦人問:「一塊錢六把賣不賣」?小女孩說不賣,老婦人也走了;再有一次,一位打扮得很時髦的年輕婦女問賣折耳根的苗族老奶:「多少錢一把」?「一塊錢五把」,「六把賣不賣」?「不賣」,年輕婦女在背兜裡翻過來翻過去,再問一次,老奶還是「不賣」,她毫不猶豫轉身就走。 馬蹄菜也是一種很好吃的野菜,只有趕集日才有,兩毛錢一大把無論怎樣都不好意思再問:「少一點賣不賣」?還是有許多人翻了半天,東挑西選:「五毛錢三把賣不賣」?此情此景令人費解。一背馬蹄菜可能要找一天,賣完了得不到五塊錢,農民的錢就是這樣一毛一毛積攢下來。貴婦人們及男子漢們每月收入幾百上千元,輸在麻將桌上又何止幾百、幾千;兩千元的冰箱他多花五百元不心疼,一百元可以買到手的襯衫他花一百五十元也覺得划算,每天花在自家小孩身上兩塊零用錢,還會被朋友譏笑太小氣。而三毛錢一斤白菜他們還要降到兩毛,並且只要白菜芯,買折耳根、買馬蹄菜時不管如何便宜,總是想壓價、總是想多要一把。他們想的並不是物價的貴賤,而是農民身價低,好欺負。

馬蜂窩和蝦巴蟲(蜈蚣)是餐桌上的佳餚,要是到哪兒弄到一、兩斤,總到去買點酒,叫幾個好友來品嚐這山珍海味,那是最令人愜意的時刻。馬蜂窩很難找,也很危險,被馬蜂蟄幾下就會有生命之憂;蝦巴蟲在河溝裡石頭下能找到,不會找的人比釣魚還難,會找的人一天也難弄到一、兩斤。我以為蝦巴蟲至少二十元一斤,驚奇之餘,「五塊錢一斤」,比塘子裡喂的草魚還便宜。一斤可以炒兩大盤,在館子裡有人識貨,三、四十元一盤他會毫不吝惜。馬蜂窩應該更貴,一個男人問:「馬蜂窩多少錢一斤」?那農民答:「六塊錢一斤」,男人顯得很激動:「六塊?馬蜂窩又不要你養,怎麼比肉價還貴」?農民不吭聲。豬要人養,馬蜂窩不要人養,馬蜂窩是公有財產,誰都可以享受,給你五塊錢一斤是誤工補貼。這很合理,可要是這位農民被馬蜂蟄幾下,誰幫他開醫藥費?

由於水源污染以及人類變得越來越聰明,發明了各種各樣的捕魚方法,有用網的、用炸藥的、也有用電或是用農藥,疏而不漏。江河裡的魚越來越少,有些河流除了小魚小蝦外,幾乎沒有大魚,全被人類消滅殆盡。江河裡的魚少了,池塘裡的魚多了起來,想吃魚隨時都可以買到,只是人們時常抱怨:「塘子裡的魚吃膩了,一點味道都沒有,要是有人打到江河裡的魚來賣,再貴都要買它幾斤」,只是說說而已。旅途中偶爾會看到農民提著從江河裡打到的魚正在叫賣,旅客和司機都會停車下去看。沒有人願意除高價,給的價格絕不會超過池塘裡的魚價,也就是五塊錢一斤,而且往往是:「十塊錢我全要,賣不賣」?這種場合不是工程投標,誰出的價高就給誰,而是來自五湖四海的人們全結成統一戰線,盡量壓價,只要買的便宜,到誰手裡大家都高興。下車的人們不都是去買魚,而是增加兵力,以便在和農民進行的「價格戰鬥」中獲勝,其實根本就用不著那麼強大的攻勢,賣魚的農民本就沒有還價,「賣得幾塊算幾塊,拿回家去吃,那幾塊錢不是白丟了」。

河裡的魚沒有了,山上的野雞更少見。有些農民偶爾打得一、兩隻提到集市上或是公路邊叫賣,「野雞怎樣賣」?老農不知該賣多少,反而問買主:「你給多少」?買主出的價不會超過家雞。如果不是用網捉來或是野雞已被打死,出的價更低。「多給一點嘛」,買主回答很乾脆,又很「大方」,「看你這麼可憐,大的十塊,小的六塊,不賣就拉倒」。旁人擁過來慶賀:「你買得太划算了」,「要是少給他幾塊也會賣的,只是少抽幾包煙,野味很難有機會吃上」。農民很卑賤,買主好像不是買東西,而是賞賜。學校背後山坡上有一家野雞伺養場,他們賣的「野雞」要六、七十元一隻,如果是所謂的珍珠雞更貴,一百塊一隻。同樣是野雞,農民賣十元,伺養場賣六、七十元,這六、七十元買到的不是野外的野雞,而只是家養的有野雞羽毛的家雞,那些人的確想吃野雞,奇怪的是真貨他們出十元,贗品他們卻願出六、七十元。一塊錢的折耳根拿到館子裡拌點辣椒、加點醬醋味精可以賣五、六塊,一塊錢的白菜,把一張張葉子穿在竹籤上放在麻辣湯裡要賣七、八元,馬蜂窩蝦巴蟲、野雞野鴨並非物以稀為貴。人們買東西時出的價錢並不是東西本身該值那個價,物價決定於在哪個地方出售,決定於賣主是誰。廉價公民出售的商品也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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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一旦發現了某物的用途,該物就有可能遭致滅頂之災,地球也可能變得千瘡百孔。七十年代念小學時,區(縣下屬的行政機構)藥材收購站大量收購何首烏,六、七毛錢一斤,在當時國家規定這樣的收購價格還算是高價了。對農民很公平,那時農民的身價不像現在這麼低。山上山下、田埂地頭、石縫間、路坎下無處不是坑。我們幾個十一、二歲的小孩也到處去找,挖了一、兩天拿回來切成薄片,曬兩天,拿到收購站去賣,每人分一塊多錢,每小時的勞動能掙七、八分錢。無論多少,看到自己的勞動果實總是讓人興奮,並且挖坑的時候也充滿樂趣。幾塊錢的何首烏經過加工,轉賣回農民手中不知要花多少錢才能買到。
十多年後,在工作的B縣城一家藥材收購處看到一大堆不知名的藥材,有人稱為山芋頭。山芋頭一般生長在叢林裡的河溝邊,葉子就像芋頭葉子,比芋頭葉子大得多。收購的是山芋頭的根,根很大,有人的小腿那麼粗,伸進土裡很深,也許有一米多,根部的汁要是粘到身上,其癢無比。幾位農民用馬馱來賣,七分錢一斤,一匹馬能馱一百五十斤。運氣好的話,一個人要挖半天,運氣不佳,一個星期都找不到一馱。找到山芋頭把它挖出來洗好,用馬馱回來,趕集日走三、四個小時才到集市上,這麼多天,人和馬不知流了多少汗,到手的只有十一、二元錢,還不夠大款們買一包紅塔山。老闆們請人切成薄片曬乾,拉到不知哪一家製藥廠,這些藥材加工成藥丸後,也許是七分錢一顆。兩面針牙膏是中國銷售量最大的牙膏之一,其中的一種成份是兩面針藥材。兩面針的莖比筷子稍粗,是帶刺的灌木叢,約有一、兩尺高。

到鄉下一位牢友家,他家的篩子上曬有一斤多,帶刺的葉子被摘掉,把莖砍成約有十公分長的一節一節,曬乾。這活路不容易做,兩面針的確兩面都有刺,曬乾後折耗大,倘若一斤十元,一個人一天也難找到兩、三斤,並非像割草那樣容易,並且曬乾後一斤就只有三兩左右。牢友告訴我:「曬乾後只能賣六、七毛錢一斤」。我心裡一沉,農民為什麼如此寒酸,幾毛錢也看得起,還要花那麼大的工夫。不管一天能掙幾塊還是幾毛,他們都不放過,沒有人給他們發工資,他們的房子也不是門面可以租出去。有人外出打工,有人外出做生意,無論怎樣,許許多多的人還是留在鄉下。當城裡人提到錢時都是兩位三位數,鄉下的世界卻是個位數或者小數點。一天只能掙幾塊或幾毛,怪不得他們從初一忙到三十晚還是貧窮。我到一個少數民族聚居區去瞭解農民狀況時看到許多農戶曬有酸梅樹皮,有人來收購。這地區還有少許原始森林,這些雜木林里長有酸梅樹,每到春夏之季,孩子們就到山上去討吃。酸梅樹皮被刮掉,樹就枯死,人腿般粗的酸梅樹其皮子約有十斤,曬乾後才兩毛錢一斤。酸梅樹並非到處都有,在樹林裡偶爾碰上一、兩棵,就算你運氣好,一天能得一挑一百多斤,曬乾後賣掉也只能得十元錢,好運畢竟很難碰上。

無論是何首烏、天門冬、山芋頭還是兩面針、杜仲皮、酸梅樹皮,從農民手中是幾毛錢一斤,經過好幾個彎彎到了加工廠,再經幾道工序使這些初級材料面目全非,再添上幾個洋文字母,以及精美包裝,身價百倍。每個人都要生活,每一道工序都要花費勞動,最初的那一道工序由農民來完成,這一道工序最廉價。只要山上的東西有人來收購,人們就滿山遍野去尋找,拿到集市上去換錢,錢對人太有用。能夠長成大樹的都是些歪歪扭扭的、不合乎繩墨的樹,可要是人們認為它有用,即使象凹凸不平、歪歪扭扭的酸梅樹,早晚要被人毀掉。集市上幾張紅紙「收購酸梅樹皮兩毛錢一斤」,不到一年時間,在山裡不知熬了多少個世紀的酸梅樹在這一地區幾乎絕跡。虎骨被人認為是好藥,老虎就時常被偷獵,除了動物園,誰能在野外看到過老虎;象牙被認為是珍貴的裝飾品,大象就被捕殺;野雞野豬、猴子兔子被吃膩了雞鴨魚肉的公款族捧為山珍海味,這些野生動物能活到幾時。屢禁不止,有人肯花大價錢,有人要錢不要命,人的慾望不斷膨脹,對大自然的大肆掠奪,動物世界就走到了末日。倘若只是刮樹皮,只是對動物的獵殺,只要有家園,有一些動物可能會倖存,可要是把房子燒了,你住哪兒?森嚴毀滅,以後的地球就只剩下孤獨的勝利
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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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年我到某小鎮附近的學生家,她家有一棵一抱多的大杉樹,有人出1200元,她父親沒賣,因為不只是那個價。把那棵樹砍下來做成棺木或解成木板,賣價肯定超過1200元,按一般市場價格人們能夠理解,相比之下,阿將敘述的故事遭到牢友的嘲笑並不見怪。阿將因盜竊逃到廣西一個小村去呆了一段時間,他說:「那地方兩、三人合抱的松樹才賣十五塊錢,太便宜不過了」。那麼大的樹在城裡只用電鋸割成松木板,可賣上千元(分得越細就越昂貴),林老闆買樹時只花十五元,即一百分之一,請人去砍,十五塊錢的工錢還不一定有人幹,這不等於白送嗎?天方夜譚!牢友們邊嘲笑邊舉出現時中各種各樣的事實來說明阿將的故事是虛構的。牢友們知道農民時常以很低的價格出售他們擁有的東西,可是這一次太離奇,雖然阿將毫不退讓:「不信你們自己去看看」,大家還是難以相信,只有我理解。

「貧窮」一節曾提到的下午村是個只有二十多戶人家的少數民族寨子,做木材生意的管老闆形容他們是原始森林裡住著具有原始腦筋的原始部落。進入原始森林不久,映入眼簾的是一堆堆上百節的松木,每一節約三、四米長,直徑約有兩尺,即0。7米,圓木周長有4米多,要兩、三個人合抱,分成十幾堆堆放在小溝邊,旁邊停有三輛東風車和一輛小型起重機。和林老闆及司機們閒聊幾句後往下走,有近三十個民工在大火旁烤火等著吃午飯,兩個民工帶我到山坡上去看,民工自豪地說:「那是我們幾個人砍的」,「他們那邊還有好幾堆」。伐木場距原始森林的盡頭只有一公里左右,一公里外是鄰縣,那兒沒有森林,荒坡上栽有一些杉樹,由於管理不善,茅草比樹苗高得多,杉苗成活率很低。

伐木場離下午寨子約五公里,再往下三十多公里就到江邊的興華鄉。從江邊沿著大河而上開了一條車路,大部分路段是當地政府為了在河的上游用世行貸款造林而開出來,其餘路段是林老闆們帶來民工把河溝裡的大石頭搬開或炸掉填平便成了一條車路。林老闆們到縣林業等部門辦砍伐手續就到當地同那些管老闆稱之為「原始思想」的農民購買樹林。這地方的農民和一些偏遠少數民族地區的農民一樣,有大片大片的森林,有大片大片的草地,每戶人家擁有幾十幾百畝,乍看之下,他們不是百萬富翁也應該擁有幾十萬元,那只是我們以己度人,用我們的經驗、用我們的知識去評價另一世界的人們,其實他們有時買一盒火柴或買一斤鹽的錢都沒有。何故?文明世界利用知識、利用聰明才智去剝削他們。

毫無疑問,貧富的標準並不一定要用擁有錢的多少來衡量,儘管這種衡量標準是絕大多數人所認可。貧富的標準也可為用擁有多少財產、擁有多少土地、擁有多少森林來衡量,倘若有人拋開常規的評價標準,「我念過書,你是文盲,因此我比你富有;你有一個女兒,而我有三個兒子,因此你比我窮;你的體重只有四十公斤,而我有八十公斤,因此我比你富……」如此評判標準未嘗不可。通常來說,貧富的標準是他是否較容易地滿足其慾望,其慾望是否是高級。對下午村的部族,把牛趕到山上不用人去守,要燒柴火到幾百米外就能扛一大捆,要建房到林子裡砍樹抬回來架起就行,自給自足,真如世外桃源。然而由於文明的入侵,使他們有醬醋的需要,有了肥皂洗衣粉的需求,有了好衣好褲、收音機錄音機或出門求學等慾望,這些都只有擁有錢才能滿足。坡上的草,山中的木不是錢本身,草木可以用來換取貨幣,只是其價值隨著與需求者的距離成反比。

空間距離也是價值,越近越貴,越遠越賤,紐約市中心一公頃土地的價格差不多相當於俄國拍賣整個阿拉斯加州。林老闆們利用空間距離先投資然後從農民手裡賺很多的錢。管老闆花了四千塊錢買幾家人共有的一大片松林,他已把近三噸大米拉到下午的一家農戶中,「過了中國新年就可以把手續辦好,請二、三十個民工來,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把樹砍完運走」,「這一片林子至少淨賺十萬」,管老闆的話肯定打了幾成折扣。他說這些松木大多是兩、三個人合抱的,平均每棵七、八元,也就是說農民賣兩、三個人合抱的大松樹只得七、八元一棵,要是這棵樹長在城裡,至少要賣上千元,價格上漲一百倍。煮飯時,管老闆拿一些松木板當柴燒,我覺得可惜,他指著一排十一、二米長,主人用來釘在兩間屋子作牆壁用的松木板,「這麼長的一塊松木板在省城要賣四、五十元,在這裡一塊花不到兩毛」,價格不到二百分之一。第二天早上臨走前我問一位在鄉政府工作的當地人,他說每棵樹大約二十元,我問:「林老闆們說每棵只花七、八元是否有其事」,鄉幹部說:「這很有可能,每一家賣的價格都不一樣,並且不是一棵一棵地去數,而只是在山坡上指『那片你給多少錢』?出價多少往往是由林老闆來定」,也就是說林老闆想給多少就給多少,農民都欣然接受。

要把這些木材拉到城裡,老闆們要先投資,要請民工、要修路、要租用交通工具、要花錢辦手續……儘管如此,他們還能從中賺取高昂利潤。農民得了幾千塊,老闆淨賺幾十萬(還有動嘴動筆用公章也得了不少),反差讓人難以承受。農民擁有很多很多,事實上他們擁有很少很少。

某官員準備貸款幫一個未通車的鄉修二十公里長的公路,他要把沿線的森林劃歸其所有,也許一些官員不贊同,他又還沒有騰出時間來做一些必要的工作,也許是因為我把他的一些所作所為寫了出來,他未能如願,可一旦成功,也就是某一更大的官的一張批條,當地農民就會損失無數。後來政府出炸藥,農民投工投勞,路終於修通,儘管沿線的原始森林幾乎蕩然無存,但幾千上萬當地人得到利益總比一個人賺大錢更能讓人接受。許多地方的農民太笨太笨,有時也是逼不得已,有人答應幫他們修路或拉高壓電抑或安自來水、建一所民辦校舍等等,他們就把價值幾十上百萬的森林或土地轉讓或賣掉,甚至有時村民們強烈反對,只要村幹部得到幾百元的好處,老闆們就能從那點小費中獲利數萬上十萬元,一本萬利。倘若是政府想要,那更省許多麻煩,只要幾句話:「土地是國家的,森林是國家得就行。

下午村這片原始森林要不了一、兩年就如同許許多多的原始森林一樣被砍光。兩、三個人合抱的松樹要五十年以上才長成,當地人用這棵大樹換得的只是三、四條肥皂或是兩斤豬肉,要是到了城裡一盤菜要一棵大樹,一宿覺也要一棵大樹,如果有小孩到縣城去念中學 ,一年就要賣掉三百棵三、四個人合抱的大松樹。多少年以後,那地方可能會有少許的杉林,滿足人類「更有經濟價值」的慾望,然而生活在這片森林裡不知多少個千年的生命將從此滅絕,人類力量之偉大,人類之殘酷,人類之凶狠,幾年時間就可以毀滅無數個世紀一直生活在那裡的動物王國。文明入侵以前的天然世界已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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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十元一棵大松樹只換幾斤肉,實在可惜!可要是一棵樹能賣上萬元,是否就應該砍掉賣光?許許多多的人以為很划算,但那是個大災難啊!罪過!罪過!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後期盛行於農村各地的「金絲榔熱」,是一場暴風驟雨,來得快消得也快。人們描述羊是「群」,描述老虎是「只」,死了幾十隻羊,還會剩下幾十隻,羊的繁殖力快;死了一隻老虎,方圓幾里就不會再有老虎。松木杉木是成片的森林,間伐後十年二十年又會長成大樹,只要不是毀林開荒,金絲榔是獨木成林;

一、兩抱的樹要幾十上百年才長成,寨子裡東一棵西一棵,一個村子有上十棵就算是太多,更何況許多村子只有一、兩棵作為寨子象徵的「神樹」。究竟有沒有神,這不決定於「神」本身,而決定於人們怎樣給「神」即「有」和「無」下定義,決定於人們對「存在」與「虛無」概念的理解。古人怕神,寨中哪一棵樹大一點,人們就以為並且也希望神在那兒安居,於是在樹腳捏泥菩薩,到了節日就點香燒紙、殺豬宰雞供奉,大樹得以倖存下來。文明人不怕神,即使在農村,對神還有畏懼心理,可要是神能賣錢,人們不會猶豫,神樹一棵接一棵被砍倒、被運走。

二、 阿由說:「我們附近的幾個寨子被賣掉的金絲榔有幾十棵,大的幾千元,小的幾百元,差不多都已經被賣光了」,「不知道他們拿去做什麼,樹枝也要,樹根也被挖出來拉走」。從前的學生王對金絲榔很有興趣,他說:「聽說把這些金絲榔加工出口到香港、台灣、東南亞,拿做傢俱、做工藝品,從農民手中花一萬元,賣到國外可得幾十上百萬元」。農民手中哪一樣值錢?有些不一定拿現金給農民,幫村裡安裝自來水,或是幫拉高壓電,有些是出錢買炸藥、買修涵洞的水泥,農戶自己投勞,幾公里的大路就可換回寨中的金絲榔。一點小恩惠就讓他們把祖先幾代人留下的遺產吃光花光。
乾隆、光緒,說不定還有李自成,他們一會大罵其不孝子孫。這些樹歷經了多少戰亂,躲過了八國聯軍,大煉鋼鐵也沒燒著,只差那麼一小步就到下一個千年,造孽的子孫就是不讓她多活幾日。無論是直的還是彎的,無論是光滑的還是粗糙的,只要被認為有用途,連神都不怕,何況樹木。象牙可做為飾物,大象就被獵殺,虎骨被認為能滋陰壯陽,老虎就瀕臨滅絕。慾望是萬惡之源。那幾年不知政府在忙些什麼。暴風雨已過去,「金絲榔熱」已消聲匿跡,因為金絲榔樹已所剩無幾。

亞馬孫森林遭到嚴重破壞一是伐木公司濫伐,二是由於當地農民刀耕火種,燒山毀林,這是直接原因,可是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的主要責任應由政府來承擔,因為政府是管理者,是統治者。農民也有責任,可誰不想多找點錢?誰不想讓生活過得好一點呢?農民沒有多少本事,種地是他們的本行,無論怎樣苦怎樣累,他們手裡的東西全是廉價物。為了生活,只要有荒地,有森林、他們就要毀林開荒。然而,從毀林開荒所獲取的利益中,農民只享受到很小的一部分。一棵大樹上千元,農民從中只得幾十元,其餘的都留在城裡使用,讓城裡人享受。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有豐富的自然資源,他們還是很貧窮,因為原材料太廉價。

原始部落裡有黃金,你去到那兒時他可以送你,也許只要你一條肥皂或一架小收音機,你得到黃金所要付出的代價不是那一條肥皂或是那一架小收音機,而是走那一趟路。木材公司和林老闆們有這樣的能力。只要政府許可,他們就湧進那部落裡去掠奪黃金,去砍伐森林,加速大自然死亡進程。政府可以阻止農民毀林開荒,卻開一張張批條給老闆們去毀林。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等,政府應負幾乎全部責任。五十年來,砍伐森林大煉鋼鐵,土地承包後大開荒,二十年來持續不斷地砍伐,直到長江洪水才醒悟,悔之晚矣!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政策的號召下,中國人立下了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功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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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到戶,農民勞動積極性提高,除了種植糧食,他們還造林、栽烤煙。荒山較多的地方,膽大的農民在八十年代初就種杉樹,為了鼓舞農民的熱情,政府提許多供優惠條件,誰種誰得,只是農民們還沒有擺脫毛時代的恐懼感,覺醒的人不多,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農民們才陸陸續續地在未開發的荒坡上栽杉樹栽桐林。有人栽幾畝幾十畝,極個別栽幾百上千畝,也就是幾十萬棵杉樹。從理論上計算,他們應成為百萬富翁,十多年過去,杉樹也砍了許多,擁有幾十上百萬的不是栽杉樹的農民,而是做生意的林老闆,還有從中獲取巨大利益的官員。

錢、權賺錢很容易,用勞力賺錢太難太難。農民把杉樹栽成林,三、四年後就不用管理,此時城裡的有錢人或各單位如供銷、糧食部門、農業部門、學校……尤其是林業部門,一是用他們手裡的資金,二是到銀行把應該貸給農民的無息款、扶貧款、世行款貸出來,同農民協商,以很低的價格把農民造好的整片整片的杉林買過來,合同上規定由農民管理,二十、三十年後把土地歸還。把樹砍掉賣得錢再還貸款,本錢不是他們的,也不用去管理操心,正如拿無息貸款去放高利,坐享其成,錢、權賺錢。單位或個人購買杉林時一般只是每畝(250棵)幾百元或每棵一、二元,大多數情況下是這一片林子共幾千或幾萬元,實際畝數往往比估計畝數多很多,農民們並不確切知道一畝究竟有多寬。知識就是力量,知識就是財富,沒有知識就該受剝削。

揀了芝麻丟了西瓜,農民們只顧眼前利益,一下子到手幾千、幾萬元就高興得不得了,至於十多二十年後的幾十上百萬元,沒有福氣去享受。要是還有荒地,他們還可以再去栽,要是沒有,有人用這錢做生意、修房子,有的人乾脆買吃買穿,揮霍一空,他栽的杉林能賣幾十上百萬時,他卻是個窮光蛋。要是政府經營的林場,他們可以說:「你沒把林造好,浪費土地資源」,因此就會把未造完的林地全劃歸林場,分文不付。杉林由農民造還是由林場造都一樣屬於國家財富,可是家長不能看著老大搶老二的錢而坐視不管啊!也有些農民頂住壓力,頂住誘惑,自己貸款自己栽,瞞以為十幾二十年後會成為百萬富翁,可是到了九十年代末,在八十年代初就積極響應黨的號召的農民已經開始進行間伐,這時他們猛然醒悟,上繳各種各樣的稅以及去辦砍伐手續的各種花銷,他們栽在山上的樹有一半多是屬於林業局等部門的,加上還本付息,沒剩下多少。儘管以前購買森林的那些城裡人和單位也受到「損失」,但他們並沒流汗,遺憾的是沒有以前希望的那樣能賺那麼多錢。山上的樹木多了起來,國民財富增加了,農民的貢獻極其巨大,他們分得只是很小一部分。

* 販毒可能是最賺錢的行當之一,但販毒者一旦被抓獲,不是終身監禁就是被處死,代價越高,利潤越大。人們會以為販毒者成了百萬富翁,種植毒品即種植罌粟的農民即使其收入只是販毒者的百分之一,也應該擁有幾萬。有了錢在哪兒都有好日子過,要是那些農民能從種植罌粟中賺較多的錢,他們一定會離開那深山老林,到其它地方去過新生活。然而從他們手裡買走時是以公斤計算,從販毒者手裡賣出時是以克為單位。

罌粟被禁止栽種,煙草卻被鼓勵要大量生產,金三角的農民靠種植罌粟維生,中國某些地方的農民種植煙草是他們的主要經濟收入。煙草和軍事武器一樣有害,在可預見的將來,人類沒有大統一的可能,還有國與國之間的區分,「國家」的概念依然存在,以保衛國家安全為由大量生產殺人武器;生產煙草卻沒有那樣「崇高」的目的,只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如果我們想得狹隘一點,不是從整個世界,而是從一個國家的利益出發,生產的煙能夠出口,我們就可以把外國人的錢賺過來,事實上中國不僅不出口,還要進口香煙。一個家長讓老大用自家的土地種煙然後賣給老二老三,家長從老大那兒收了稅,家庭小金庫錢數增加,可是這錢原本屬於老二老三的,整個家庭的錢數並沒增值,還浪費土地,浪費時間和勞力,又危害孩子的健康,一個國家與一個家庭有多大區別?

基層政府以及農民們以為他們栽種煙草賣給城裡人或是發達地區的人們就可以換回一點錢,其實賺錢的不是栽種煙草的農民,而是加工、銷售、運輸、管理等等的那些不苦不累的不流汗的階級,並且除了中高檔香煙,煙民幾乎是農民。他們種煙、烘烤,把煙葉拿去賣給別人去切碎,用紙裹成捲煙,他們又去買回來抽,一斤(500克)煙葉的錢換回來一包香煙——15克。有足夠的糧食,剩餘的土地不一定非種煙草不可,要把老百姓包裡的錢掏出來,也不一定非要把煙賣給他們,禁止生產烤煙會使許多人丟失工作,可要是把投資到煙廠極其相關設施的資金用到其它地方,還可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換其它方式一定會更有利,煙草的生產是人類的巨大浪費。

種植煙草比種植糧食收入要高一些,花的勞力卻要多得多,先育苗後移栽,要買專用農藥,買專用化肥……摘好煙葉,把一張一張繫在竹竿上放進烘房裡烘烤,日夜都要守候,煤火不能過大也不能太小,每隔十多二十分鐘就要看一下溫度計,幾天後把煙葉拿出來分類,再挑到烤煙站出售。錢已到手,農民們卻牢騷滿腹:「我那煙葉和一級煙一樣,他們只按二級煙給我」,「我不知流了多少汗,把煙葉烤得那麼好。他們卻以末等煙算給我,還不夠買肥料錢」。特等煙幾元一斤,一級煙一、兩元,較差的幾毛錢一斤,末等煙只得到七、八分一斤。相識的人級數定高一些,不相識的人就把級數壓下來,不賣也得賣,這是政府經營的收購站,沒有競爭對手,不賣給他們就只有拿回家,誰吃得那麼多。

一包香煙煙絲約有15克,也就是一斤煙葉可以加工成三十多包香煙,以每包三元計算,從農民手中花一塊錢買一斤已烘烤過的煙葉,賣出時可賣一百塊錢,即使煙葉復烤過程中有折耗,就算一斤煙葉復烤後只有三兩,加工成十包也要賣三十塊錢,從農民手中買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價格上漲幾十倍,要是十幾元一包,上漲更驚人。每一套工序都要花勞力,還要事先大量投資。煙廠也有不景氣的時候,可我們可以從工廠的設施,從報刊上的報道:「某煙廠向某地捐款多少萬元,某煙廠每年向國家上交多少億元稅款,某煙廠的官貪污幾百上千萬元以及煙廠、酒廠所屬的公司、集團等等,煙廠、酒廠一定賺了千萬上億元。農民從中卻沒得到好處,從中直接或間接得到利益的是不流汗的階級。

* 在看守所我認識五個詐騙桐油的老闆。李詐騙76萬被判十五年,董和黎詐騙138萬分別被判十五年和十四年,還有兩樁桐油詐騙案我出獄時還未宣判,一樁詐騙一百多萬,另一樁是外號「三百萬」的楊詐騙三百萬。受騙的是該縣的糧食部門和供銷部門。胡是該縣私人桐油加工廠的老闆,他是文盲,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可他的桐油從來沒被人騙過,而縣供銷社、縣糧食局人才濟濟,他們一次又一次被騙,每一次騙走都是上百萬元,奇怪!不知問題出在哪地方。這兩個部門並非什麼贏利豐厚的部門,被騙去那麼多錢,他們沒有因此倒閉,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沒少一分。在貧窮地區,六、七百萬元絕不是小數目,沒被抓獲的還未算在內,他們竟然沒受到什麼大的打擊,最令人信服的解釋只有:「他們花的本錢沒有那麼多,這些桐油值幾百萬,可從農民手中收購桐籽只花十分之一即幾十萬,至於設備原來就有,由國家投資,也許這幾十萬和其它一些開銷都是從銀行貸的款」。「搞銻選廠時早已賠了好幾百萬,政府不還銀行也無奈,這幾十萬也可以不還,銀行又不是不知道我們被騙」。因為這些部門不像政府那樣是權力機關,即使哪一天要還款,就用房產、地皮(國家)作抵。

* 七十年代搞集體時,桐籽一斤二毛三,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桐籽價格上漲到四毛六,二十年過去了,到了九八、九九年,桐籽價格也只有五毛,並有降價趨勢。二十年來,幾乎每一樣工業品價格上漲至少是五倍,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提高了十倍,桐籽的價格上漲只有一點幾倍。隨著全世界工業化程度的提高,桐油的需求量應該越大,其價格改革也應上揚,如果考慮貨幣的含金量,桐籽的價格不僅不上漲,反而下跌了好幾倍。參加分紅的人越來越多,每個人都想多佔,農民只有吃啞巴虧,無論價格怎樣低,不把桐籽賣掉,留在家裡也不能當飯吃。

人類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吃、穿、用,大多數都是直接或間接來源於土地,由於社會分工不同,有農民、工人、士兵、官員、商人、知識分子等等,每個階層的人門都需要生活資料。土地名義上是屬於農民的,即使人們無視《憲法》規定把土地所有權給予農民集體,而是把土地作為是國家所有,任何一個階層的人們都有權享用,農民經營土地的收入應該只是他們在土地上付出的勞動報酬,然而在國家財富的分配中,干苦力的農民所佔的份額最小,因為他們生產的是初級產品,他們的勞動是低級勞動,他們所得的也只是微薄報酬。倘若我們承認《憲法》規定土地屬於農民,農民受到的剝削有多大?

— 待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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