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理財(9):管理信用卡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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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迺龍編譯報導)信用卡給生活帶來了很多方便,但是如果你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消費,信用卡也可能成爲一個陷阱。目前,美國民衆的平均信用卡負債已經達到$3470美元,學會管理信用卡成爲個人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美聯社2005年個人財務專刊Lisa Cunningham報導,統計資料顯示美國信用卡債增加速度驚人。根據加州卡拉貝斯市(Calabasas, Calif.)前財務服務專家協會主席,財務規劃顧問理查·貝爾(Richard Bell)所述,1970年美國人的平均卡債為24美元。自從萬世達卡1968年發行第一張信用卡以來,到1980年平均每人的卡債是243美元。十年後這數字增加到962美元,在2000年平均每個美國人已欠下驚人的3470美元卡債。貝爾說“民眾不了解他們對自己造成的傷害程度。”

很多年前,23歲的金柏莉·葛菲斯(Kimberly Griffiths)正考慮申請破產。因為她的前夫沉迷賭博,已從信用卡預借五万美元,根據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法律,她須要連帶償還此筆債務。她說為解決此問題 “我必須盡可能整合所有的貸款。”

她在銀行找到一份工作並學會如何解決債務。如今她主持一個網站 www.onepaycheckatatime.com 教民眾如何在有收入時就作預算,而不是每月作一次。

雖然70%的美國人是靠薪水過日,而且每賺一塊錢卻花1.22元。葛菲斯認為民眾應學習更有效的作預算。

“在美國我們已被灌輸每月還款一次,但我們的薪水卻是每週或每二週給一次”,她建議我們一週還每一債主$25元且預算以週為單位。

葛菲斯說,“賺多少,花多少,聽起來很乏味。但我們大多數人都未被教導如何去管理自己的金錢。都是等後果不可收拾時才知事態嚴重。”

愛阿華州立大學(Iowa State University)教授兼該校財務諮詢中心主任馬克·歐尼森首先看到信用卡的損害。學生常挪用助學貸款來還卡債,這些學生的卡債高的嚇人。一名與他一起工作的研究生從學生貸款中借了$25万美元,現在打算從每年$25,000元的薪水中每月扣$300元還債。

歐尼森說:“許多人對自己的財務採取鴕鳥心態,它們把頭埋在沙裡,希望事情能自行解決”。學生一旦畢業就必須償還貸款,因此繼續升學到研究生院便成了他們的避風港。

歐尼森的諮詢中心也接受一般民眾諮詢,諮詢中心每年咨詢的學生有1,500人、接待的普通民眾有4,000人。

財務規劃顧問理查·貝爾建議消費者先付掉利息最高的卡債。雖然信用諮詢經紀人可以代表消費者與債權人洽商降低每期還款金額,貝爾說其實一般消費者可直接與債權人洽商還款事宜而不須透過中間人。

福華溫伯格(Howard Ehrenberg)是一位加州洛杉磯市律師,受美國信託局指派為公証人,曾擔任2000名債權人宣告第七章破產法的公証人,他說眾人有所不知,這些諮詢經紀人雖大多為非營利性組織,但實際上許多是由信用卡公司成立。溫伯格說所有的信用卡公司都有設有立處理欠繳或降低還款的部門。

貝爾及溫伯格建議在高中及專科學校增加教授財務方面的課程,因為大多數未上過財務課程的人不知如何處理自己的財務。

溫柏格說一般人有錯誤的觀念以為欠下龎大信用卡債時,只要我與信用卡公司談判償還少許金額,即不會影響自己的信用評等。事實是,龐大的欠款金額就會影響他們的信用評等,但總比宣告破產來的好多。

至於信用卡的使用,溫伯格建議民眾上網搜尋利息最低的信用卡使用而且不要延誤繳款,如此才不會有延期繳費的罰款和高達28%的利息。

當欠債太高時,解決方法是申請破產保護。

葛麗絲說她在連續五年負債後很想宣告破產,而且看到她的朋友買豪華的住宅及汽車她卻只能吃白米和豆子。雖然申請破產是特效藥,卻有後遺症,那些宣告破產的人之後數年經常得不到任何信用。

葛麗絲建議民眾與債權人連絡,請債權人在每月的第二週或他們發薪日將帳單寄到家中。她補充到:「這非常像節食或戒煙,你必須清楚的告訴自己不再用信用卡消費。」

今年38歲的葛麗絲很驕傲的宣布她已五年未負債了。雖然她住在全美最貴的城市之一,但她忠實地執行自己的諄諄告誡:”不買零售價格商品(而是到大型折扣超市去買東西),如果沒有買一送一的折價劵便不上餐館,在我的經驗中我一次只付一張支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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