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朱久虎律師案的公開呼吁書

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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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2003 年3月,陝西省榆林、延安兩市十五縣地方政府調動公檢法機關,強行收回通過招商引資而由民營投資者開發的五千多口油井,涉及陝北民營企業1000余家、投資者近六萬人,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大規模地被侵害,投資者不斷上訪求助,嚴重影響社會和諧。2004年6月,北京傑通律師事務所朱久虎等律師介入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將“陝北民營石油案”引入法治的正軌,此後,這個中國最大的上訪群體依法訴訟維權,不再上訪。2005年5月25日一份載滿廣大民營石油投資者訴求和期望的行政起訴狀從內蒙古自治區公證處通過特快專遞以“公證送達”方式發出,狀告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三級人民政府行政侵權,這紙行政起訴狀是朱久虎律師率領律師團歷時將近十個月駐扎陝北油田作了廣泛調查後形成的,朱久虎等律師也因此得罪了地方政府。令人震驚的是,5月26日凌晨,一直在為 “陝北民營石油案”忙碌奔波的朱久虎律師被陝西省榆林市靖邊縣公安人員帶走。5月27日,靖邊縣公安局對朱久虎律師下達了刑事拘留決定書,罪名是“非法集會”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參與代理該案的律師團的其他成員也不同程度地受到騷擾、恐嚇。聞此消息,律師界無比震驚,群情憤慨。

2005年6月 3日,朱久虎愛人邢文增委托中山世佳律師事務所張清華律師、晟智律師事務所趙小波律師趕赴陝北靖邊縣要求會見朱久虎,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予以拒絕。6月13日,邢文增另行委托泰福律師事務所肖太福、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李和平二位律師又一次奔赴靖邊縣,要求會見朱久虎,給朱久虎提供法律幫助。靖邊縣公安局再次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予以拒絕,並告知刑事拘留階段絕不可能允許律師會見。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高智晟律師雖然得以會見朱久虎,但並非以律師身份;而且榆林當局出爾反爾,違背了釋放朱久虎的承諾。至今朱久虎律師已經被關押近三個月之久。朱久虎作為律師的依法執業權被當地公安部門無端侵害之後,其作為公民聘請律師、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也被剝奪,張清華、趙小波、肖太福、李和平四位律師依法會見朱久虎的律師執業權也受到妨礙。

朱久虎律師在執業中被涉案相對方拘留,反映了律師執業的風險和執業權利被侵害由刑事案件領域漫延到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領域,也反映了某些公權部門對律師的工作不理解,對律師群體仍然抱著不信任、不歡迎甚至敵對的態度。刑法306條的“妨礙司法罪”使許多律師膽戰心驚,一個又一個執業律師因刑事辯護獲罪,導致承辦刑事案件的律師越來越少。如今,執業律師在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人身權利也得不到保障,律師隊伍和律師制度的穩定也將由此受到挑戰。廣大律師對肆意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行為表示堅決抗議,並對律師執業環境的惡化深感憂慮。為了培植一個良好的律師執業環境,我們聯合呼吁,懇請全國律師協會對朱久虎律師被關押一案予以過問和關注,給予陷在困境無助中的朱久虎律師及其家屬以適當的人道主義關懷,保障其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改善律師執業環境!

2005年8月19日
呼吁人簽名或蓋章:
律師事務所(名單不分先後):

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泰福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晟智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共和律師事務所(公章)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公章)

律師(名單不分先後):

莫少平 翟 偉 張星水 肖太福 江天勇 張亞梅 李和平 張 峰 劉天永 高智晟 蘭 霞 吳 革 唐玉璽 滕 彪 夏 霖 浦志強

請全國各律師事務所、律師(含兼職律師)支持簽名!
截止日期:2006年3月1日
簽名郵箱:
xing2001@hotmail.com
zhjhxwz@sina.com
againster2003@yahoo.com.cn(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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