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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奋斗四号违规擅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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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曾慧雯╱台北报导〕奋斗四号海测船进入台方海域探勘,未依规定先知会中油,已属违规行为,中油相关主管强调,中油将对中海油提出抗议,且使这桩两岸间罕见的“商业行为”,又升高为国家安全疑虑。

根据中油主管掌握的违规原因是,中方急于在九月份前完成第二口井位置标定,因而忽略申请程序。但这项申请程序却是台方控管中方海测船的唯一手段,如今却发生违规事件,形同海防门户洞开,也不难理解国安会对此事会如此高规格重视。

海防门户洞开 后患无穷

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与中国的中国海洋石油公司(CNOOC,以下简称中海油)皆属于两岸国营公司,两公司最早在八十五年七月,由前中油董事长张子源以子公司海外石油投资公司(OPIC)董事名义,与中海油前任总经理王彦(曾任中国石油部副部长)在台北晶华酒店签署“台南盆地潮汕凹陷物探协议”,但随即因台湾前总统李登辉宣示“戒急用忍”政策,只进行到纸上分析阶段,后续合作程序即遭到冻结。

合约探采区域面积共一万五千四百平方公里,在海峡中线以东的台方海域占七千六百平方公里,中方海域占七千八百平方公里。

台湾国内政党轮替后,“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中油再向台经济部提出申请,终获经济部、陆委会批准,中油前董事长陈朝威与中海油前总经理卫留成,在九十一年五月再进一步签署探采合约。

两岸探勘油气 出资各半

根据这项合约,双方各出资五十%,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合资公司“台南潮汕作业公司”,只设董事会没有董事长,召开董事会时由双方轮流推派代表担任“董事会主席”,总经理与财务长也由双方每三个月轮派一次,分公司分别在台北与深圳蛇口各设一处。

由于中油并没有现成的海测船,因此,合资公司向中海油租用现有海测船,海测船须越过海峡中线到台方海域作业前,必须先知会中油公司,由中油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后,方可成行。

海测船的作用是针对海底发出震波,并由船上电脑收集回波,用以研判地质并标定精准的打井经纬度,每口井钻探成本至少在七百万美元;第一口井已经完成钻探,位于中方海域,结果是干井,第二口井预定在台方海域打井,预定在九月份东北季风来临前完成标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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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安 台学者促终止合作

〔自由时报记者李开菊╱高雄报导〕针对“奋斗四号”为中油公司与对岸中海油公司签订的合作探勘油气船只,中山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军事专家杨念祖表示,据他了解,到目前中油的主管机关经济部仍搁置未决,双方政府并未正式签约。

他认为,就此事,国防部门应邀集各相关部门,就两岸有无安全顾虑,是否影响两岸互信倒退或中国借机军事扩张等,都必须重新检讨,一旦对国家安全有所顾虑,就应终止这项合作。

杨念祖证实,中油公司与对岸中海油公司是于九十一年在新加坡举行的会议中,取得在台湾海域合作探勘的共识。

他说,当时并不知是否得到双方高层跨部会的讨论,也许以当时的政治环境,对此项合作有鼓励性的作法;且据他了解,中国对此项合作的意愿与主动性,都相当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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