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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概不退换?消基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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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钟丽华、柯力心、杨雅民╱台北报导〕买书“概不退换”?契约恐无效!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十六家书店与量贩店退换书状况,以三民书局表现最好,纪伊国屋则有改善的空间。消基会主张,所有书都可以退换,否则消费者可主张契约无效。

台大经济系教授许振明日前在台大附近为儿子买书,发现买错书想退货,才几分钟,书店竟然表示要收五%的手续费。许振明说,因为自己是台大教授常常买书,“用了特权”,老板才愿意退,一般的消费者恐怕更难退书。

消基会调查十六家书局、四家量贩店退换书情形,发现五家书局未张贴退换书资讯。

在退书部分,新陆及三民书局的规定,对消费者较有利;上达书局不接受消费者退货。书乡林甚至要求加收五%的手续费。在换书部分,三民书局及何嘉仁对消费者较有利,纪伊国屋则不利。消基会秘书长黄怡腾表示,部分书店宣称“概不退货”,已违反契约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请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不过被点名的书店和大卖场业者都表示,尽管退书规定从严,但衡量实际状况,还是可以从宽退货。

建宏书局财务经理林玉云指出,消费者只要在七天内凭发票,便可换书或退款。但她指出,有一些“澳”客,买书回去影印所需部分后,再拿回书店换书,如法炮制好几次,门市就会坚持不能换书或退款。

大润发公关何默真指出,书籍、软体和CD由于牵涉到智慧财产权的问题,所以只能换货,但若消费者真的买到瑕疵品还是可以从宽退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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