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教育部宣示校园禁烟 吁教职员以身作则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二十六日电)教育部今天在全国教育局长会议宣示,学校卫生法规定高中以下学校禁烟,学校教师除了要求学生不能吸烟,也应以身作则,不在校园里吸烟。

教育部军训处长王福林指出,学校卫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高中以下学校全面禁烟,也就是校园里,不论室内或室外都不能吸烟,但教育部仍收到学生家长及民众投书有关学校教职员在校园抽烟的问题。

王福林说,既然老师、教官要求学生不能抽烟,自己就不应在学校里抽烟,学校教职员应以身作则,作学生的榜样。

他表示,学校教职员人数众多,难免有少数“老烟枪”无法戒烟,但既然法律明文规定,教育部须依法要求各县市政府教育局,督导高中以下校园全面禁烟,并严格要求教职员不在校园吸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