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法買賣國有土地 舉報人遭打擊

魯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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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沈炳祥,全國律師函授中心第一屆畢業生,自87年從事法律服務工作至今,原在浙江省上虞市司法局瀝海法律事務所工作,2002年瀝海法律服務所被撤後在上虞市城關法律服務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

一個基層法律工作者,因為看不過當地官員上下勾結非法買賣集體土地,拍案而起,再向上級機關舉報無門的情況下,從去年4月份起,七次進京上訪反映情況,耗資近八萬元。然而至今,問題不但沒有解決,他個人的執業證書反倒被吊銷,不但失去了為民眾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會,個人的生活也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禍起仗義舉報

2003年6月24日,沈炳祥開始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浙江省上虞市瀝海鎮大肆非法買賣土地的違法事實。

2002年上半年,瀝海鎮百瀝公路北邊的黃金地段,以建立瀝海鎮工業園的名義,向下屬村徵用土地約500畝,徵用價每畝付給村委人民幣6000元,然後以天價轉手賣給私企老闆建造廠房

嘗到甜頭的瀝海鎮個別領導一發不可收拾,於2002年下半年又以建造瀝海綜合市場的名義,向下屬村瀝建村、後邵村徵用百瀝公路南面的(後朱坵)基本農田50畝,然後以天價轉手賣給私營老闆阮××建造綜合市場商住樓。

2003年上半年,瀝海鎮定居澳大利亞的大老闆高×看中了瀝三公路北邊的一塊土地,想在這裏建造別墅群。後因有人向國務院和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舉報,買賣這塊土地的行為暫時得到制止。2003年12月,上虞市國土局名義上算國家徵用,然後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合法的面目進行暗箱操作,徵用了國家撥給上虞市湯浦鎮小舜江水庫三個村移民的206畝口糧田高價出讓給高×。根據上虞市國土局2003年12月22日發佈的(2003)虞土地19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公告出讓土地為206畝,但實際出讓土地280畝(該地塊長度480米,寬度390米),比掛牌公告多出了74畝,被無償轉讓給高×。

看到大片土地被低價徵用,農民辛辛苦苦種的莊稼被毀掉,土地徵用費不能真正落實到老百姓手中,常年從事法律工作的沈炳祥坐不住了,毅然作出了向上級機關進行舉報的決定,並多次向上級機關進行舉報。



陷入尷尬境地

沈炳祥於2003年6月24日寫給國務院辦公廳的舉報信被轉到了地方。得知沈炳祥對當地政府進行舉報的個別官員對沈炳祥恨之入骨,揚言要吊銷其執業證。在沈炳祥未犯錯誤的前提下其執業證書被吊銷於法無據,公開吊銷又拿不出合理的理由,所以,其工作就拖延維持到了2004年3月底對法律工作者職業證書進行年檢。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主管這項工作的上虞市司法局沒有提出任何理未通過沈炳祥的法律工作者職業證書年檢。


以此為據,上虞市城關法律服務所作出了對沈炳祥予以解聘的決定。更為蹊蹺的是,不但上虞市城關法律服務所不再聘用沈炳祥,上虞市所有法律服務所都不再敢聘用沈炳祥從事法律服務工作。


為了生存,沈炳祥無奈之下於2004年3月到紹興縣謀求活路。經過波折,浙江紹興縣孫瑞法律服務所願意聘用期為該所法律工作者。然而,浙江上虞市的勢力竟然影響到了紹興市司法局,導致紹興市司法局也不給沈炳祥進行年檢註冊,就這樣,沈炳祥儘管跟紹興縣孫瑞法律服務所簽訂了協定,但是,卻無法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仗義直言的沈炳祥工作和生活陷入尷尬的境地。


期間,沈炳祥仍然堅持不斷地向上級各級領導舉報反映上虞市違法徵用土地的事實,但是,每次舉報都如石沉大海,有的儘管給與了答復,但是,卻遲遲看不到解決問題的任何動向!執著的沈炳祥,為了讓這件事情引起高層領導的注意,從2004年4月起至今,已經進京上訪7次,給其工作、生活等都造成了巨大影響。

非法佔用國有土地的違法行為何時能夠得到制止?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何時得到維護?執著的沈炳祥在焦慮中等待著!本站也將予以關注並給與及時報導!

*轉自中国百姓喉舌网*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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