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港台應有別於商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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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工商及科技局長曾俊華表示,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應提供商營機構不會做的節目。

曾俊華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港台作為公營機構,經費是由公帑支付,應提供商營機構不做的節目,有關角色應適當地分配,但他沒有透露,是否會成立小組,檢討港台的角色。

他指出,即使提供的節目,以服務小眾為出發點,同樣可以受到大眾歡迎,最重要是節目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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