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會籲保障智財權相關法案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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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五日電)美國商會今天指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障落實執法機制,美國政府去年將台灣從「特別 301優先觀察名單」調降為一般觀察名單。不過,網路盜版、智財權案件審判時程曠日費時,立法院已有某些具體立法作為,期盼本會期能夠三讀。

美國商會表示,網路盜版的快速成長,保護智財權的警察大隊前幾年查獲的案件中,只有2%與網路侵權有關,但今年到目前為止的比例已上升到80%。

其次,智財權案件審判時程往往曠日廢時,很多法官不願意將侵犯智財權案件當成重大案件並處以重刑。

美國商會說,幸好,針對這兩項問題已經有某些具體立法作為。立法院審議中的重要修正法案之一旨在規範點對點(peer-to-peer, P2P)傳輸業者,以扼止下載未經授權的音樂、影片或其他受著作權保障的作品。

美國商會表示,法案很可能會嚴格限制網站業者不得提供可用以非法分享檔案的程式或技術,以減輕著作權人提出告訴時必須證明有實際下載行為的負擔。如果此一版本法案順利通過,將有效化解著作權人對台灣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彰的憂慮。

立法院研議中的另外兩項法案,提供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的法源基礎,讓這個法院可以統籌審理智財權相關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案件。

美國商會表示,智財權法院選任擁有專業訓練的法官及具專業背景的技術審查官,預期將能縮短審判時間,讓判決結果更為一致及符合專業期待。目前討論中的智財權法院組織設計的確有些瑕疵,例如,由於罪犯拘留及搜索票核發的行政作業限制,智財權法院只能審理刑事案件的上訴案件。不過,類似缺點其實可以透過後續修法而改正。

美國商會說,台灣對智財權保障的進展得來不易,為了維持正確的發展方向,美國商會呼籲朝野立委讓這三項法案在本會期順利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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