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建商遭欠1060萬 官司打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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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四川綿陽市花園建材廠廠長楊惠,因被鎮政府積欠工程款1060萬元,導致週轉失靈。所屬房屋和土地被法院低價抵償給東辰集團,造成楊惠、抵押權人──農行和信用社經濟損失。案已經市人大監督,但區法院裁定出爾反爾,拖拖沓沓,一場官司八年未了。

事情起因:鎮政府拖欠工程款

1995年花園建材廠應安縣人民政府請求支持小集鎮建設,因此修建了安縣塔水鎮過境公路,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合計1060萬元,鎮政府一直拖欠,法院已裁定鎮政府應為支付,但鎮政府僅於每年年底支付20~30萬元不等。楊惠說,光付利息都不夠。

花園建材廠位於城郊鄉雙碑村二社的綜合樓,尚有土地款148萬元未付給東辰集團,因鎮政府積欠工程款導致花園建材廠無法償還該筆款項。於是東辰集團遂向涪城區法院起訴。

農行、信用社連帶受累

楊惠提出以用鎮政府工程款做擔保償還欠款,法院在未查清事實,也不同意楊惠所提請求的情況下,將其價值740萬元的綜合樓查封,並以246萬元執行給東辰集團,造成花園建材廠500萬元的經濟損失。

而該土地是已經過合法手續簽訂借款合同,並抵押給涪城區石塘農村信用合作社,該土地和建築物也抵押給綿陽市中國農業銀行。依「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抵押權人、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但市農行、石塘信用社未能優先受償,國有財產也未受到法律保護。

未取得任何權證將樓房變賣3次

東辰集團未取得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又將該樓房賣給福通公司。福通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又將該樓房賣給高展企業。高展企業未取得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又將該樓房賣給新華房地產公司。他們將樓房變賣過3次,至今未取得任何權證。

為了使該案得到公正的處理,市農行、信用社、國土局、房管局等部門,和花園建材廠多次向各級法院、市政府、市人大、省人大等單位反映和控告,要求糾正涪城區法院錯誤裁定,最後市人大做出了司法案件監督意見書,並責成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處理。

法院裁定出爾反爾

涪城區法院錯誤裁定,終於在2003年予以撤銷,查封7年之久的房地產應該執行回轉,但是,涪城區人民法院於2004年再次做出了將該綜合樓抵償給東辰集團的裁定。

2005年,再行文向市國土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將已屬農行和信用社的抵押物──綜合樓土地使用權,辦理給與本案無關的高展企業,並把有關使用權證及抵押權作廢。繼續走違法之路。

楊惠說,涪城區法院違背事實,嚴重違法判案和錯誤執行,我廠多次提出強烈異議,涪城區法院置之不理。涪城區法院就這樣裁定了又撤銷,撤銷了又裁定,將該案拖了8年之久,涪城區法院的裁定隨意性之大,用法律作遊戲,喪失了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的嚴肅性,有損法律尊嚴。

楊惠也曾到國家信訪局上訪,仍然沒結果。花園建材廠、農行、信用社、國土局都分別向市人大常委會上交了報告,請求市人大常委會對該案繼續進行監督,盡快公平、公正的解決問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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