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舔王血

聖經中有關侵犯人權受神懲罰的故事(1)

天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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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聖經明言人是耶和華神照著自己形象造的,所以神特別關注人的形象,賦予人的自由意志,尊重人權尊嚴,又賜福人類吃穿用,平等看待世上萬族,並吩咐世人互相尊重,平等仁愛。神是人類共同的天父,任何民族、國家、個人,如果仗勢欺人,侵犯別人的人權,神必出面干預,懲罰惡人,為弱者伸冤。

筆者研讀聖經,特摘錄有關故事,以資共鑒。

公元前874-853年是以色列王亞哈當政時期。亞哈是個惡王,不但對外窮兵黷武,而且濫權褻慢,欺壓百姓。

耶斯列人拿伯,有一個葡萄園,靠近王宮撒瑪利亞。亞哈王覺得與平民鄰居有失尊嚴,就想奪得這塊葡萄園。但公開搶奪不行,就設法套取。王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拿伯對王說:”我敬畏耶和華,遵守律法,萬不敢將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亞哈王就悶悶不樂。

王后耶洗別對亞哈王說:”你現在是不是治理以色列的王?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喝,我必將拿伯的葡萄園給你。”她擅自用王的名義寫信,又蓋上王印,送給與拿伯同城的長老和貴冑,吩咐他們叫二個匪徒誣告拿伯,加上謗瀆神和王的罪名,然後殺掉了他。

天上真神耶和華的話臨列先知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瑪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廓,必吃耶洗別的肉。”

這事不久,以色列國和亞蘭國戰爭,先知米該亞警告此仗亞哈王必敗。

亞哈王就改裝上陣,不穿王服。亞蘭人找不到亞哈王,有人隨便開弓,箭矢恰巧射入亞哈的甲縫裡。王對趕車的人說:”我受了重傷,拉我出陣吧”。那日陣勢甚猛。有人扶王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到晚上,王就死了,血從傷處流在車中。有人把他的車洗在撒瑪利亞的池旁(妓女在那裡洗澡),狗來舔他的血,正如耶和華神所說的。

王后耶洗別也為部下所殺,拋屍耶斯列野外,為狗噬食。(據聖經列王上書21.22章)

俗語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亞哈王濫用王權,陷害無故,這是對拿伯”人格”的極大侮辱,又剝奪他的”求生存權利”。強奪他的”產業所有權”。如此無法無天的極權統治,任意侵犯被統治者的”人權”,神豈能視若無睹?真是天理昭昭,報之不爽。

天必
06/03/2006(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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