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軟木糾紛達成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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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加拿大和美國2006年4月26日就兩國長期的軟木糾紛問題達成了「框架性」協議。這項協議需要獲得加各省政府和軟木組織的同意方可生效。不過目前一些組織和省政府稱反對這項含有配額條件的協議。

據CBC新聞報道,根據剛達成的該框架協議,加拿大被允許佔有約34%的美國軟木市場,這與目前加軟木占美市場的份額相當。同時,如果加拿大運往美國的軟木價格低於355元每千板英尺,加拿大可對出口軟木徵收出口稅。另外,美國政府同意返還從2002年5月開始徵收的50億元關稅的78%。

加安省不同意簽署該協議

據悉,這項協議在正式生效前需要獲得各省政府和軟木組織的同意。 不過一些政府和組織已經表示他們將反對這項協議。

安省自然資源部長大衛·拉姆齊(David Ramsay)表示,這項協議中規定的軟木配額會傷害北安省,因此安省不會同意簽署這項文件。拉姆齊說,省政府不會「簽署一項讓安省處於劣勢的協議」。

加美軟木糾紛由來已久

軟木,包括松、雲杉等,多用於房屋建設。加國提供美國市場約1/3的軟木,2004年出口美國的軟木貨值就達約80億元。

美國木材業認定加拿大木材工業受到補貼,對美國不公,因此預計的補貼部份就被用來計算關稅。自2002年5月起,美國對加拿大出口的軟木徵收高達27%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加拿大木材出口商至今已繳納近50億加元的稅款。

加國對美國所指的補貼矢口否認,稱美國苛征關稅,是為保護美國極為低效,無法在自由市場競爭的美國木材業。加拿大軟木業和聯邦政府隨後向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組織(NAFTA)和國際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

協議簽定於美是否繼續上訴前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2006年3月17日裁定,美國對加國木材入口徵收關稅,屬錯誤行為。
該裁決是由NAFTA的5人仲裁委員會,按照拜占庭方式,依照美國所採用來計算入口關稅的標準作出的。委員會並沒有直接裁定,重新計算關稅即意味著關稅必須廢除,但它相信美國官員「會正確地依法辦事」。

美國木材業遊說組織–公平木材進口聯盟(U.S. Coalition For Fair Lumber Imports)稱,因為貿易程序存在缺陷,才有這個裁定的作出。美國另一個代表木材買家的遊說團體亦發表聲明,反對這個裁定,要求加國廠商聯盟結束爭端。

對於這項有利於加拿大的裁決,美國向NAFTA的特別挑戰委員會提出了上訴。4月27日是美國需要決定是否繼續這一最高上訴程序的最後一天,而美加「框架性」協議恰在26日簽定。

軟木糾紛阻兩國貿易發展

在軟木貿易糾紛持續的數年間,美加兩國曾達成過結束糾紛的短暫協議,2003年12月,美加就曾達成過維持了兩天的原則協議。

軟木貿易糾紛也曾多次擺到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和國際貿易組織的會議桌面上。但經過多輪談判協商,美加軟木貿易糾紛仍未最終解決。

加拿大出口產品的85%銷往美國,而軟木糾紛已經成為兩國貿易發展的主要阻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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