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庸:中國大陸維權運動的重大進展

--《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誕生

(大陸)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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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二○○六年大陸維權運動顯示了明顯的突進。在維權活動中,理性成分上升,說理意識增強,組織能力提高,韌性戰鬥不斷。尤其是高智晟律師發起的維權抗暴接力絕食活動,波及二十餘省及海外,擴大了維權隊伍,增強了維權信心,推動著維權活動向聯合、深入的更高層次發展。

國際上對大陸維權活動的支持力度明顯增強,無疑是巨大的鼓舞。在此基礎上,由律師高智晟和法學家袁紅冰、原胡耀邦先生秘書林牧等六十餘位人士發起並簽署的《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於五月二十六日誕生,這是大陸維權運動的重大進展。修憲:維護公民政治選擇權、思想自由權《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把維權活動的目標向前推進,突破維權的經濟層面,直指憲法中非法剝奪公民政治選擇權與思想自由權的規定,要求將這兩項莊嚴的人權歸還公眾。

這一要求是完全合理的,符合《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人人有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治理本國的權利」、「人人有思想自由的權利」。中共將這兩項公民權利剝奪乾淨,而易之以對公民的「政治領導權」和「思想指引權」,並把它塞進憲法,成為壓在大陸人民身上兩座大山。

憑藉「政治領導權」,中共官僚集團秘密出賣國家領土和主權而不受追究,強迫推行「大躍進」乃至餓死三千萬以上百姓而毫不認罪。憑藉「思想指引權」,中共官僚集團發動各種侵犯公民思想自由的政治運動,肆意毀滅知識,摧殘文明;他們任意侵犯並以暴力對待公民信仰自由,野蠻與兇惡至極。

種種事實表明,中共官僚集團以強力佔有的「政治領導權」與「思想指引權」是擾亂國家、禍害百姓的罪魁禍首,人民的苦難由此而來,社會的騷動由此產生,因此,維權活動集中主要力量攻擊這一要害是使公民從根本上擺脫無權狀況的正確抉擇,是使社會否定專制、走向民主的重要步驟。

所謂「政治領導權」,所謂「思想指引權」,皆源於「上智下愚說」:黨的領袖自命為智者,全知全能,眾黔首被貶為愚者,只供驅使。智者要「領導」,要「指引」,這就是智者治人而愚者治於人。自從共產黨誕生,宣揚的就是這一套。靠這種迷魂湯洗腦,中共得以統治大陸至今,能夠識別者是少數。儲安平先生一聲「黨天下」,揭穿了「政治領導權」的底細;陳寅恪先生抗拒以馬列為學術研究指南,抵制了「思想指引權」的侵害。先知者的銳利目光射穿迷霧,他們的告誡使我們清醒,使我們冷靜,認識到「上智下愚說」是專制制度的護身符,是走向民主的大敵。破除「上智下愚說」,就能懂得中共散佈的沒有它的「領導」會天下大亂、沒有馬列毛鄧思想「指引」會走上歧途的荒誕性。

今天,當二十一世紀降臨人間時,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發出響亮的吶喊:中共迫害信仰自由殘酷無比!焦國標先生的《討伐中宣部》進行犀利的抨擊:中共鉗制思想自由無以復加!這正是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即將破曉之時。二○○五年八萬七千多起維權抗爭洶湧而起,接力絕食活動勢如破竹,冰點周刊失而復得,自由派活動空間逐步擴大——現實的這些變化意味著中共「政治領導權」和「思想指引權」的威力正逐步衰減,毛鄧時代發動「文革」暴虐與「八九」屠殺的勢能已經不在,此時把維權活動總目標定在「修憲,廢止中共領導權和思想指引權」,無疑是正確的抉擇。

要求解決最緊急的人權問題

《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還要求立即採取措施解決最緊急的八項人權問題。在這些問題中,(一)農民人權問題、農民工人權保障問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生存權問題佔有突出位置。宣言指出:農民在當代中國「始終處於最底層」,成為「權利之外的存在」,農民工成為「人類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奴工群體」,國有企業職工失去「用辛勤勞動積累起來的國有資產和工作的機會」,「生存權受到威脅」。中國大陸最廣大的勞動群體的這種存在狀態是中共官僚集團一手造成的,是貪官與奸商勾結而成的權力資本上下盤剝的結果。(二)底層民眾的醫療權和子女受教育權問題受到重視。宣言指出,底層民眾這兩項人權的惡劣狀況是由於「腐敗權力主導的經濟改革,處處顯示出忽視廣大底層民眾利益」,底層民眾已經成為這種經濟改革祭壇上的犧牲品。(三)思想、言論、信仰的自由權問題作為八項人權問題之一而被提出。宣言指出,剝奪民眾的這項自由權是國家權力對民眾的「政治迫害」,「是中國人權災難最主要的表現之一」。(四)人權問題不能繞過「八九」屠殺,任何人執政對此都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是中國大陸心靈深處最大的傷痛。這筆欠債久拖不決,最終將以中共被迫消失於歷史深處作為補償。

宣言提出的八項人權問題概括了維護公民權利、實現民主轉型的最緊急要求。它並不期待「一次完成式」,而是遵照「循序漸進」原則,提出解決八項問題的初步設想。例如,農民工問題,要求「通過具體立法,確定農民工有自主組建工會的權利」;農民問題,要求「還土地權於農民」,「廢止違憲違法的城鄉差別制度」。難度較大的,如國有企業民有化的產權改造,「八九」屠殺的責任追究,則要看維權運動形成的壓力以及中共黨內博弈形成的讓步意識之間的對比關係而定。這方面給中共官僚集團一個選擇機會:是頑抗到底因而結束這個黨的生命呢,還是作出讓步換取中共新生?

宣言以人民的意志作堅強的後盾。它敦促、要求當局在宣言公佈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內制定修憲和解決八項人權問題的具體方案。「如果中共當局拒絕這次主動走向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機會,我們將在一百八十天過後,發動全球華人,為推動修憲和解決緊急的人權問題展開接力絕食運動,用人民自己確定的方式,引導歷史向自由、民主、人權的方向邁進。」

維權運動經驗的概括和昇華

《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是對過去維權運動經驗高度概括和昇華的產物。(一)它堅持維護人權與推進民主轉型的一致性。(二)它堅持以工農群眾的人權要求為基礎,以自由民主的人權規範為依據。(三)它堅持以變革專制制度為主要對象,把矛頭對準中共官僚集團,把他們與中共普通黨員和中共領導體系內部有良知的人士相區別。(四)它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凡是非暴力的都是和平方式,目前以接力絕食方式最具廣泛認同性。(五)它堅持「和平變革一個巨大的制度,應當分階段進行,循序漸進。」(六)它堅持維權採取合法與非法兩種方式進行,著重點是「必須超越專制法律的限制」。(七)它堅持維權成果落實於法治化,創建現代憲政體系。這樣,我們就得到一件比較完整的民主轉型的綱領性文件。

《修改憲法維護基本人權宣言》是在破除各種錯誤觀念中誕生的。高律師宣告:「前一時期,中國維權抗暴絕食運動已經取得重大的思想成果,這個思想成果的核心內涵就是,維護基本人權的活動,必須超越專制法律的限制,以人類良知普遍認同的現代法的精神為引導,用人民自己確定的和平方式來進行。」

轉自《動向》2006年6月號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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