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屍26載躲過牢獄 日老翁判賠330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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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東京二十六日法新電)東京法院今天下令,一名藏屍二十六年、僥倖躲過牢獄之災的日本男子,須支付三百三十萬日圓,賠償受害家屬心靈損失。

法院表示,這名七十歲的男子,一九七八年擔任東京一所小學警衛時勒斃一位二十九歲女教師,並將屍體埋藏於自家地下。

二零零四年宣布進行都市更新計畫案時,男子才坦承犯罪,稱計畫案會挖壞房屋,暴露屍體。

由於訴訟時效已過,檢方無法以謀殺罪起訴男子,死者家屬因而改提民事訴訟。東京地方法院因此裁定,男子須支付三百三十萬日圓(約新台幣九十三萬元),賠償家屬無法適當安葬死者損失。法院同時駁回家屬要求,指男子無須因謀殺支付一億八千六百萬日圓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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