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籲勿攜肉類家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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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2月19日報導)政府發言人今日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肉類和活家禽入境,違法者可遭檢控。

在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間,在陸路邊境管制站偵破的363宗有關案件中,執法人員檢獲約930公斤豬肉、470公斤雞肉和240公斤其他肉類,包括鴨肉、牛肉和羊肉,約值49,600元。

而在十二月十七日羅湖管制站採取的聯合行動中,執法人員從3名入境旅客的行李內檢獲約6公斤雞肉、3公斤豬肉和4公斤羊肉,約值390元。發言人重申,公眾人士如想攜帶肉類和活家禽入境,必須持有出口國家發出的官方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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